新華社北京4月12日電(記者鄒偉)今後凡是發生的拐賣兒童案件,公安機關將實行“一長三包制”,即由縣市區公安機關主要領導或主管領導擔任專案組長,並對案件偵辦、查找解救被拐賣人員、安撫被害人家庭等三項工作全程負責到底。
這是記者從12日召開的全國深化“打拐”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上了解到的。公安部副部長張新楓表示,各地公安機關要以更加堅決的態度、更大的工作力度偵辦拐賣兒童案件。今後凡是發生的拐賣兒童案件,縣市區公安機關要立即成立專案組開展偵破工作;案件沒有偵破,嫌疑人沒有到案,被拐賣兒童沒有找回,專案工作就不能放鬆,“一長三包”的責任也不能撤銷。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機關要按照“一長三包”的要求,快偵快破現行拐賣案件,積極偵破歷年累積案件。公安部將從各地歷年累積的拐賣兒童案件中,梳理影響重大、群眾反映強烈的,列為公安部重點督辦案件,分批下發各地,逐案成立專案組,強化破案攻堅工作。重點督辦案件的撤銷,要在破案解救受害人後報公安部批准。
公安部:拐賣兒童案件一天不破
就決不放棄案件偵查和被拐兒童查找
新華社北京4月12日電(記者鄒偉)針對當前仍然嚴峻的拐賣犯罪形勢,公安部將通過大力強化偵查破案、開展全國來歷不明兒童集中摸排行動、在全國實行兒童失蹤快速查找機制、嚴打跨國跨境拐賣犯罪等多項舉措,全面加大打擊力度,不斷深化“打拐”專項行動。
“拐賣案件一天不破,公安機關就一天也不會放棄對案件的偵查和對被拐兒童的查找。儘管有些案件沒及時偵破,但公安機關的工作永遠不會放鬆。公安機關對‘打拐’工作的強大決心和力度,既要讓被拐兒童的父母感受到,也要讓人販子和收買兒童的群眾知道。”公安部副部長張新楓在12日召開的全國深化“打拐”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做出以上表述。
張新楓指出,自2009年4月開展“打拐”專項行動以來,全國公安機關在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和人民群眾大力支持下,紮實開展偵查破案、抓捕人販子、查找解救被拐賣兒童婦女、推進綜合治理等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但在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社會管理機制有待完善的大背景下,加之非法暴利的驅動,拐賣犯罪活動在短期內還難以徹底消除,打拐工作面臨的形勢仍然比較嚴峻。對此,全國公安機關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從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和關注民生、保障民生的高度,全面加大打擊力度,不斷深化“打拐”專項行動,全力維護兒童婦女合法權益。具體措施包括:
——大力強化偵查破案。今後發生的拐賣兒童案件,縣市區公安機關主要領導或主管領導要擔任專案組長,專案組長對案件偵辦、查找解救被拐賣人員、安撫被害人家庭工作要全程負責到底。
——各地公安機關治安戶政部門和派出所要開展為期6個月的來歷不明兒童集中摸排行動。對疑似被拐賣兒童的,採集生物檢材檢驗後錄入全國打拐DNA數據庫比對;對非親生入戶的必須採集生物檢材進行檢驗,比對確認不是被拐兒童後,才能辦理入戶手續。
——今年6月1日前,要在全國實行兒童失蹤快速查找機制。公安機關接到兒童失蹤警情後,立即啟動查找工作,打破警種界限和常規做法,調動一切警務資源,快速查找失蹤兒童。
——針對拐賣犯罪跨區域大範圍流竄作案的特點,發揮各警種職能優勢,因地制宜加強重點區域和重點部位查緝工作,截斷拐賣犯罪通道。
——充分利用警務合作渠道,加強與相關國家警方的合作,嚴厲打擊跨國跨境拐賣犯罪。
——大力做好打拐宣傳工作,堅持專門工作與群眾工作相結合,加強與失蹤被拐兒童家長、志願者的溝通,廣泛開展反拐宣傳活動,積極發動群眾檢舉揭發拐賣犯罪線索。
——積極推進綜合治理。充分發揮反拐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主動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加強相關工作,落實好對拐賣犯罪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