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維權,變成“收錢消災”?
——“315消費電子投訴網”涉嫌非法網絡公關事件調查
新華社北京5月12日電(“中國網事”記者 盧國強、張舵、萬一)在百姓心目中,“315”本應是維權的代名詞和正義的象徵,然而近年來,隨著各種“315”網站的興起,以“315消費電子投訴網”“借百姓投訴要挾企業”為代表的典型亂象屢屢被曝出。網上“315”到底是維權還是敲詐?“中國網事”記者進行了調查。
“會員”免訴:消費投訴成為“315”投訴網“招財樹”?
“315消費電子投訴網”,一個曾經在業界赫赫有名的名字,今年年初,隨著這家網站與小家電企業九陽公司一場曠日持久的“綁架與反綁架”之爭,逐步揭開了這家投訴網站的面紗。
“‘315消費電子投訴網’給我們打來電話,要求進行合作。”九陽公司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合作的主要內容是“網站上一些消費者的投訴”。九陽公司負責人介紹,“315消費電子投訴網”自稱在業界非常知名,日均投訴量超過1500宗,在同類網站中網上搜索結果排名第一。
九陽公司表示,對方提出的“合作”內容是,九陽公司交納12萬元成為這家網站的會員,“他們説,如果不是會員的話,網站就要把消費者的投訴挂到網上,還要對企業進行曝光。如果成為會員,則會把這些投訴信息轉到後臺,網站上就看不到了。”
此事件經媒體曝光後,引來“315消費電子投訴網”的強硬回應。該網站發佈公開聲明稱,此舉為“比黑客攻擊更卑鄙的手段”,是“收買不成的抹黑”。
事實到底是怎樣?“中國網事”記者在調查中發現,不僅是九陽公司一家曾經接到過“315消費電子投訴網”的電話。
多益網總裁徐宥箴告訴記者:“他們(315消費電子投訴網)把一些我們很明顯沒有錯誤的,屬於別人罵我們的投訴挂在網上,要求我們去處理。但我們給了解釋和處理,網站並不去修正,還是挂著。”
“‘3·15’時我去他們的網站上看了,沒有對我們網站的投訴,但他們還是做了一個專題,説我們服務不好、態度不好,一大堆批評我們的文章。”徐宥箴説,多益網一直採取強硬的態度,甚至在自己的網站上揭露“315消費電子投訴網”的行為。“他們沒有直接談到要錢,但態度上可以明顯感覺到要我們加入‘會員’。”
此外,包括創維等一些國內家電品牌也均接到過“會員”邀請。
變換“馬甲”:違規“315”網站打而不絕
北京市相關部門在接受採訪時表示,“315消費電子投訴網”至少存在四方面的違規行為。
首先,未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資質,擅自從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涉嫌違反《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第五條第二款。網站首頁的“媒體報道”欄目中大量轉載傳統媒體或其他網絡媒體的新聞信息;網站設置的“企業資訊”欄目大量登載署名“315消費電子投訴網”的原創性文章,其中很多是涉及企業的負面信息;網站還大量登載未經核實的消費者投訴維權信息。
第二,該網站未在工商管理部門取得經營性網站備案,擅自在網站中開設曝光欄目,並通過向企業收取會員費,處理相關曝光信息的方式從事商務活動,涉嫌違反《經營性網站備案管理辦法》第四條。
第三,該網站屬於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向會員收取會員費的行為屬於擅自從事有償服務,涉嫌違反《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第四,該網站大量登載署名“315消費電子投訴網”的原創性文章,曝光不繳納會員費企業的負面信息,在網站中詆毀企業公共名譽的行為涉嫌網絡敲詐。
據互聯網違法不良信息舉報中心統計,僅2010年一年網民對該網投訴就達1380多件次。
3月15日,北京市相關部門依法關閉了“315消費電子投訴網”,隨後,民政部對該網站的主管部門中國電子商會做出警告的行政處罰,併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
然而不久後網民就發現,“315消費電子投訴網”搖身變成了“消費電子投訴網”再次被媒體曝光。
“‘315’這個字眼並沒有明確的規定限制,誰都可以申請帶有‘315’的域名。”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網民“方雨007”也表示:“這類網站的建設成本很低,只要稍微懂點SEO(搜索引擎優化技術),都可以通過這條路子賺錢。”
記者在網上搜索“315投訴網站”,各種“投訴”“維權”網站可謂琳瑯滿目。一位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類似“315消費電子投訴網”的網站“可多了”,讓企業疲於應付。
“一個‘315消費電子投訴網’倒下去,千百個‘315網站’站起來。”網民“IMDevice”擔憂。
驅邪扶正:維權網站務必恪守公益禁絕“創收”
消費者維權無疑是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領域,然而新興的網絡維權似乎進入“黑白不清”的“灰色地帶”。
在普通網民看來,網絡維權“看上去很美”。網民“獵鷹強勢”在看到關於“315消費電子投訴網”被關閉的消息後説:“那網站真的不錯,我的投訴問題都已解決了。”在“315消費電子投訴吧”裏,不少網民發佈帖子,稱在“315消費電子投訴網”進行的投訴得到了很好的解決。
北京市互聯網宣傳管理辦公室負責人則表示,個別機構或個人通過互聯網進行非法網絡公關,發動網絡“水軍”發佈虛假信息,採取捏造事實、惡意貶損等手段進行敲詐勒索,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已經嚴重干擾網絡秩序,破壞網絡媒體公信力,損害網絡輿論環境。
“有著一定官方背景的投訴網站,在普通網民心目中是公器,也是有一定公信力的。這樣的網站,建站之初也許有過伸張正義、維護市場秩序、凈化市場環境的良好初衷,但是一旦走上邪路,劍走偏鋒,開始借助投訴信息向企業敲詐勒索,就已經違背本意,其自身從維護公平正義的‘俠客’,變成了‘網商’,像裁判吹黑哨一樣,走向了公平正義和社會秩序的反面。”網民“桃花源外人”説。
網民“xin189”認為:“網站投訴本身並沒有錯,錯的是缺乏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權力過大,又沒有有效監督,就可能被濫用。”
互聯網違法不良信息舉報中心主任李家明認為,由於“通過不當手段獲取利益”的生存模式,一些“維權投訴”網站已經屬於網絡非法公關行為。“在目前掌握的情況中,維權投訴類網站通過不正當手段、突破道德底線對企業和個人、機構進行敲詐,已經是一種普遍現象。”李家明説,一些受害者擔心揭發網站行為後,雖然網站會因此事受到處罰,但可能會在事後不斷傷害受害者的利益。“目前我們收到網絡非法公關的舉報涉及400多家網站,但其中能拿到證據的只有40多家,受害者‘敢怒不敢言’的心理也影響了對這些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
李家明認為,除了採取專項行動的嚴厲打擊措施外,國家管理層面應該從立法角度規範網站經營,不允許各種亂象存在,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網站,要進行徹底的嚴厲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