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寧5月16日電(記者李亞傑、顧玲)青海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近日轉發《青海省引進高層次科技創新創業人才暫行辦法》,旨在圍繞“十二五”期間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目標,有計劃、有重點地引進一批急需緊缺的高層次科技創新創業人才投身新青海建設。
記者了解到,《暫行辦法》對引進人才的工作體制、引進標準與程序、相關政策待遇以及管理服務作出了明確規定。從今年起,青海省將按照“突出重點、以用為本、特事特辦、統籌實施”的原則,每年在重大招商引資項目、重點創新項目、重點學科和重點實驗室、博士後工作(流動)站,各類工程中心、技術中心、工程技術中心,省內各企事業單位、高校、中央駐青單位和以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等為主的各類園區,引進10名左右急需緊缺的高層次科技創新創業人才。
同時,按照“有突破、可操作”的原則,《暫行辦法》對引進人才在一次性補助、高原生活補貼、落戶、住房、稅收、社會保險、職稱評審、配偶安置、子女教育、崗位安排等方面均作出了創新規定。比如,引進人才可享受省級財政30萬元的一次性生活補助、在青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每年5萬元的青海高原生活補貼、通過考核直接認定專業技術職務、引進人才子女戶籍遷入青海後可參加青海省的高考等突破性政策措施,為來青人才安心創新創業解決後顧之憂。
據了解,符合條件的引進人才可憑《青海省引進高層次科技創新創業人才綠色證書》,享受“一卡通”式的全面服務,可直接到省直相關部門辦理手續並兌現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