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6月5日電(記者季明、葉鋒)今年以來,上海已確定市規土局等9個部門作為全市第一批行政審批標準化示範試點部門,落實了97項第一批行政審批標準化示範點項目。記者從日前舉行的上海市改革工作會議上獲悉,上海將力爭花上1到2年時間,全面實現行政審批標準化管理。
據上海市審改辦介紹,上海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起步于2000年,十年來上海市政府部門的行政審批進行了4次集中清理,改革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目前的改革成果主要體現在數量減少上,就整個行政審批而言,與上海市設定的目標還有不少差距,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一些部門和領導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看做是應急性的、減量型的改革;二是行政審批透明度不高,自由裁量權過大;三是行政審批重審批輕監管,對審批權的制約監督機制還不完善。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上海從建立行政審批長效管理機制入手,圍繞目錄管理、業務手冊、辦事指南、網上審批、數據共享、效能監察等六方面,全力推行行政審批標準化管理。
如在行政審批目錄管理制度方面,上海根據國家和地方清理要求,對照目錄進行取消、調整,對行政審批實行長效管理,實時動態地掌握審批事項。對於要增加行政審批,必須在實施前,進行登記備案列入目錄後,方能予以實施。
一些政府部門的審批條件、申請材料、流程、環節等沒有統一的、規範的標準,這也是當前各地行政審批中的通病。對此,上海要求每項行政審批都要編制業務手冊,作為實施行政審批的操作標準,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審批,要以業務手冊為標準。通過業務手冊,建立標準化的審批流程,壓縮自由時間,解決隨意審批和審批的自由裁量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