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6月27日電(記者 王立彬)記者27日在此間獲悉,作為我國國土資源管理加強依法行政的重要內容,今後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徵地、開礦等重大項目,要在合法性評估的基礎上進行社會風險評估。
國土資源部部長、國家土地總督察徐紹史在此間召開的全國國土資源依法行政工作會議上説,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土地、礦産兩大稀缺資源方面擁有行政審批、行政許可和大額預算支配權力,要取信於民,發揮管控作用,遏制違法違規行為,必須在保障群眾權益中提高公信力。法制首先是治官治權,不是治老百姓。要學法、遵法、守法、用法,依法管人、管事、管權。從部省兩級到市、縣直至鄉鎮國土所,都要依照法定權限和法定程序行使權力,要主動維護國家、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權益,以保護合法權益來提高執行力和公信力。當前,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重要性進一步凸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依法行政。國土資源管理工作本身承擔著許多社會管理職能,而土地、礦産等領域的工作又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城鄉社會穩定密切相關,必須加強依法行政意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強化社會管理方面的責任意識,提高對社會風險進行充分評估的能力。
國家土地副總督察甘藏春強調説,國土資源不但關係國家糧食安全、經濟安全,更關係國家的社會安全,土地徵收、礦業權審批中稍有不慎就會引發甚至激化矛盾,不但影響經濟發展而且可能釀成群體性事件,影響社會穩定。面對日益複雜的社會管理形勢,一個根本出路是把依法行政理念貫徹到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每一個環節。今後重大徵地項目、礦山開發項目、影響周邊關係比較複雜的項目,在合法性評估基礎上也要進行社會風險評估。凡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影響面廣,容易引起社會問題的國土資源重大項目,重大改革措施,重大資金使用,重大政策文件出臺等決策事項都要進行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性評估,確保經濟發展成果和社會管理效果的“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