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10月1日電(記者袁軍寶)山東省政府近日提出,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産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符合稅法規定的,可以按規定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時加計扣除;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並符合規定條件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山東加強和改進政府服務,促進企業轉型升級,日前提出將通過稅費減免、加大財政投入、加強金融支持、促進並購重組等十大措施,推動企業轉型升級。
為促進企業集聚發展,山東省表示,各類財政專項資金在同等條件下,將優先支持重點集群、創建優質産品生産基地內的龍頭企業項目和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在建設用地、稅費減免、信貸融資等方面給予傾斜。
在金融支持方面,山東將加大對企業轉型升級的金融支持。具體包括鼓勵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增加對企業轉型升級項目的信貸額度,擴大委託貸款、信託貸款、承兌匯票、信用證、保函、保理等表外業務融資規模,為企業轉型升級提供全面金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