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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推行林權出資 解決林權資源缺資本的難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4月27日 17時40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杭州4月27日電(記者王政 黃深鋼)這幾天,浙江開化縣齊溪鎮裏秧田村村民賴根芳仍像往常一樣在自家林子裏挖竹筍,他不知道的是,他一直髮愁的“手握林權資源缺資本”的難題,有了新的解決途徑。

    日前,浙江省出臺《浙江省林權出資公司登記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允許投資人依法將除國有林地、林木以外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以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作為出資,投資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記者採訪獲悉,浙江推行的林權出資在全國尚屬首次,《辦法》將於今年5月1日起施行。今後,浙江林農手中的林權也可以像現金、房産一樣作價投資開辦企業,林權資源將變為實實在在的資本,林權證也將變成股權證,“靠山吃山”有了新含義。

    浙江林業資源豐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以來,浙江積極探索盤活林權資源的新舉措,在全國率先實行林權抵押貸款業務。2009年,浙江省工商局聯合林業廳出臺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林地承包經營權作價出資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辦法。2011年又在安吉、開化、龍泉等林地資源豐富的縣區開展林權出資公司試點。

    浙江安吉縣梅海農業旅遊觀光發展有限公司是“第一批吃螃蟹的人”。這家專門從事農家旅遊的企業去年底成立,註冊資本1億元人民幣,其中有7300萬元人民幣是由3173畝竹林、經濟林、用材林等林地作價出資。“林權出資,解決了我們坐擁青山綠水好資源而缺少變現渠道的難題。”該企業負責人表示。

    據統計,截至三月底,浙江省登記林權出資的公司有8戶,已出資林地2.5萬畝,作價金額1.58億元。

    為了保證林權出資符合《公司法》有關規定,《辦法》對林權出資的適用範圍、出資(增資)條件、林權作價等多個方面作了詳細規定。

    浙江省林業廳林權改革辦公室負責人蔣省軍表示,《辦法》的出臺,將進一步盤活全省林業資本,促進林地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充分利用,改變林農“手握資源缺資本”的現狀,為林農創業提供資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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