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10日電(記者 黃小希)記者10日從國家民委獲悉,國家民委日前印發《少數民族特色村寨保護與發展規劃綱要(2011—2015年)》,提出“十二五”期間在全國重點保護和改造1000個少數民族特色村寨。
據介紹,少數民族特色村寨是指少數民族人口相對聚居,且比例較高,生産生活功能較為完備,少數民族文化特徵及其聚落特徵明顯的自然村或行政村。
綱要提出,重點扶持村寨少數民族人口比例不低於30%、總戶數不低於50戶、特色民居不低於50%。重點扶持村寨同時須具有較濃郁的民族風情和較高的文化保護價值,具有較好的區位條件和一定的工作基礎。
綱要提出的保護與發展目標包括:人居環境明顯改善,試點村寨的水、電、路、通訊等基礎設施基本完善,其中村內道路實現硬化、飲用水安全率達到100%、廣播電視入戶率達90%以上、特色民居佔80%以上,環境綜合治理機制基本建立;群眾收入大幅提高,基本形成“一村一品”的特色産業,且對收入的貢獻率不低於60%,村民人均收入穩步增長,年收入超過所在縣平均水平,生活水平不斷提高,民生狀況進一步改善,自我發展能力進一步增強;村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適齡兒童入學率達到95%以上,60%以上的勞動力享受到相應適用技能培訓服務,社會保障實現全覆蓋,有條件的村寨建有標準衛生室。
與此同時,綱要還提出了村寨風貌、特色民居得到合理保護,民族文化得到有效保護,民族關係更加和諧等發展目標。其中,民族文化保護方面,要實現民族文化有效傳承,動靜結合的民族文化保護模式基本形成,民族文化保護的體制機制基本建立,公共文體設施完好率達到100%,經常開展民族文化活動。
據了解,2009年,國家民委與財政部開始實施少數民族特色村寨保護與發展項目。三年來,中央財政投入少數民族發展資金2.7億元,同時吸引多方面資金,在全國28個省區市370個村寨開展試點,取得了明顯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