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7日電(記者鄒偉、史競男)修訂後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將於2013年1月1日施行。規定涉及機動車駕駛人考試、交通違法記分等多項變化。對此,記者進行了一一梳理。
變化一:小車駕考更重實用
——標線替標桿、不少於20%學員考夜路
場地考試中用標線替換現有的標桿,考試生活中更常用的倒車入庫、側方停車。道路考試抽取不少於20%的學員夜間考試;不進行夜間考試的,進行模擬夜間燈光使用考試。
——告別“移庫”
場地考試科目考試倒車入庫、坡道定點停車與起步、側方停車、曲線行駛、直角轉彎;取消樁考移庫、限速通過限寬門、通過連續障礙等實際較少用到的內容。
——加考安全文明駕駛常識
重點考核安全文明駕駛要求、惡劣天氣和複雜道路條件下的安全駕駛知識以及故障、交通事故後相關處置知識。
變化二:大中型客貨車駕考審驗更嚴
——提高複雜路況考試要求
場地考試增加模擬高速公路、連續急彎山區路、隧道、雨(霧)天、濕滑路、緊急情況處置和窄路掉頭等項目。全部實行道路夜間考試和安全文明駕駛考試。
——嚴重交通違法要降級
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構成犯罪,一個記分週期內有記滿12分或連續3個記分週期不參加審驗的將被降級。
變化三:細化實習期管理
——增駕也有實習期
除新取得駕駛證的駕駛人外,增駕新取得大型客車、中型客車、牽引車等駕駛證的一併納入實習期管理。在一年實習期內,駕駛證記滿12分,登出實習車型的駕駛資格。
——“新手”上高速要有老手陪
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時,必須由持相應或更高車型駕駛證3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
變化四:提高交通違法記分分值
——遮擋號牌、闖紅燈挨罰更重
未懸挂或不按規定安裝號牌、故意遮擋或污損號牌、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等11類違法行為一次記12分;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違法佔用應急車道行駛等14類違法行為一次記6分;
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誌等12類違法行為一次記3分;
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係安全帶等11類違法行為一次記2分;
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等4類違法行為一次記1分。
——高速違法記分更嚴格
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的一次記12分。
變化五:讓群眾辦事少耗時少跑路
將駕駛證補換領、審驗和小型汽車駕駛證考試等業務向縣級車管所下放。
將核發和補換領駕駛證時限由3日縮短為1日。駕駛證遺失或損壞後,在申請補換證當日即可領取新證。申領駕駛證的,在三個科目考試合格和宣誓儀式後,當日就可領證。
將申領大型貨車駕駛證的年齡條件由21歲放寬至20歲。
將駕駛准考證明有效期由2年延長至3年。
推行互聯網、電話等遠程自助預約駕駛人考試服務,公開考試預約計劃、預約人數和考試人數。
異地從事營運的駕駛人和貨車,在備案登記一年後,可直接在營運地參加駕駛證審驗或車輛年檢。
變化六:對毒駕“零容忍”
3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3年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取得駕駛證後具有正在執行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或社區康復措施三種情形的,視為吸毒成癮未戒除,予以登出駕駛證;
持有駕駛證有吸毒後駕駛機動車行為的,予以登出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