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3日電(記者吳雨、李文卉)中國保監會23日表示,首次將電話擾民投訴情況作為電銷業務監管的重要指標,對多次查證屬實的電銷擾民投訴,將責令公司停止對新客戶的呼出業務。
新下發的《關於規範財産保險公司電話營銷業務市場秩序 禁止電話營銷擾民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對一年內被投訴兩次且查證屬實的,將責令公司限制對新客戶的呼出業務三個月;對再次發生類似問題的公司,保監會將責令公司停止對新客戶的呼出業務。
《通知》要求各産險公司加強客戶信息管理,通過合法途徑獲取電銷客戶資料,確保客戶資料和數據的採集、使用和管理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並對客戶信息和資料嚴格保密,不得洩露、出售或非法提供給他人。
另外,《通知》要求,對續保客戶的呼出時間不得早于保單到期日前四十天,制定合理的呼叫時間,切實避免打擾接聽客戶的正常工作生活。
此外,對明確表示不投保或拒絕繼續接聽電話的,《通知》指出,産險公司應通過技術手段對有關電話號碼進行屏蔽,並與行業共享“禁呼名單”數據庫,對其他公司確定屏蔽的電話號碼,屏蔽期間各公司都不得再次呼出。
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進一步加強對電銷業務的監管力度,在官方網站上公佈各公司電銷業務專用號碼,加強社會監督;與此同時,加強産險電銷業務檢查,對違背客戶意願反復撥打、強行推銷、騷擾客戶、態度惡劣等情形加大處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