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6日電(記者于文靜、王立彬)2013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強化對農村耕地、林地等各類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物權保護,用5年時間基本完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農業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有關負責人表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是一種物權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將農戶承包土地的地塊、面積、空間位置等信息及其變動情況記載于登記簿,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等證書,以進一步明確農民對承包土地的各項權益。
據了解,受歷史條件制約和相關制度不完善等因素影響,我國已有的承包地確權頒證工作尚不完善,如有的地方承包地塊、面積、合同、證書沒有落實到戶,多數地方存在承包地確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空間位置不明等問題。此外,變更登記沒有普遍開展。
這位負責人説,到2011年底,全國2.29億農戶承包了農村集體耕地,簽訂土地承包合同2.22億份,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為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2億多份。這次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工作不是推倒重來,而是對現有土地承包關係的進一步完善。
據介紹,經過近兩年的試點,全國已有230個鄉鎮、1642個村、18170個村民小組基本完成土地承包檔案清理、承包地塊面積和空間位置勘測等工作,涉及承包農戶65.3萬戶、耕地面積793.6萬畝。
下一步,農業部將指導各地穩步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研究提出全面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工作的意見,研究修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及相關技術標準,並制定全國農村土地承包信息化建設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