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3日發佈2013年第2號公告,公佈了“1185個縣農村中小學佈局調整情況專項審計調查結果”。
審計署行政事業審計司司長劉正均介紹,2012年5月至8月,審計署對27個省所轄的1185個縣2006年以來義務教育階段農村中小學佈局調整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其中東部地區357個縣、中部地區382個縣、西部地區446個縣。
從審計調查情況看,地方各級政府及教育等主管部門能夠認真執行國家相關部署和要求加強中小學佈局規劃和組織管理,取得積極成效。具體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通過中小學佈局調整,提高了辦學規模和效益,2006年至2011年,1185個縣共撤並佈局分散、生源不足、師資力量薄弱的學校9.6萬所,新建和改擴建設施相對齊全的學校1.22萬所,校均學生人數增加17%,進一步整合了教育資源;二是通過中小學佈局調整,促進了師資隊伍結構和素質的優化,小學和初中的生師比均有所下降,更好地滿足了“一科一師”的教學要求;三是通過中小學佈局調整,提升了辦學標準化水平和教學質量。
審計調查發現,部分地區在農村中小學佈局調整過程中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五個方面:一是部分地區就學距離明顯增加,特別是西部地區尤為明顯;二是部分學校寄宿設施建設滯後,重點抽查學校中有16%的學生寄宿需求得不到完全滿足,抽查寄宿制學校中有36%的學校生均宿舍面積不達標;三是部分學校校車配備和監管不到位;四是部分學生家庭教育支出費用增加,受上學遠、負擔重影響,一些地區實際輟學人數有所增加;五是一些地區片面追求集中辦學規模,使現有生源大量向縣鎮學校集中。
2012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佈局調整的意見》明確提出,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是政府的法定責任,要求嚴格規範學校撤並程序和行為。27個省和有關縣認真落實國務院要求,積極整改,共完善佈局調整措施30余項。江西等9省的130個縣陸續恢復已撤並的1099個農村教學點。(記者 王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