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5日電 審計署5日發佈的94個利用國外貸援款項目2011年度財務收支及項目執行情況審計結果顯示,項目總體執行情況較好,進展比較順利,但部分項目執行中也存在違反法規及貸援款協定或內部控制不完善等問題,涉及金額共計50.22億元。
94個項目涉及農業、能源、交通、教育、衛生、城市建設和環境保護等領域,計劃投資總額4071.33億元,其中協議利用外資額275.71億元。審計署分別向國外貸援款機構出具了93份審計報告,其中,無保留意見的92份,保留意見的1份。
從審計情況看,94個項目總體執行情況較好,進展比較順利。但審計也發現部分項目執行中存在問題:一是套取或挪用項目資金,涉及4個項目、金額共計2927萬元;二是配套資金未及時足額到位,涉及5個項目、金額共計5.95億元;三是工程建設管理不到位,主要是未按規定進行招投標、違規轉分包、未按設計的工程內容和要求施工或工程資産閒置等,涉及16個項目、金額共計22.92億元;四是財務管理不規範,主要是會計核算、票據使用不合規、未及時清理資産和往來款項等,涉及26個項目、金額共計21.06億元。此外,審計還發現有7個項目進展緩慢或建設目標未完全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