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重慶12月5日電(記者 韓振、趙宇飛)重慶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産委員會日前通報了豐都長江二橋“10·12事故”具體原因及相關處理結果,相關責任人將受到相應的行政、刑事處罰。
10月12日上午,在建的重慶豐都長江二橋4號橋墩圍堰突然失穩,整體斷裂向上遊傾覆,造成在圍堰中作業的10名工人和岸邊1名群眾死亡,2人受傷。
經調查,“10·12事故”的具體原因為:圍堰結構與構造不合理,圍堰結構應力超限、穩定性安全儲備不足,在水壓力作用下,鋼圍堰在隔艙混凝土頂部位置突發斷裂。此外,分部分項工程的程序規定存在嚴重缺陷,監理環節嚴重違反工程建設的有關規定也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據介紹,該起事故已被國家相關部門掛牌督辦,相關責任人將根據事故調查報告受到相應的行政、刑事處罰。
重慶市安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高處墜落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引起的事故構成了建設施工事故的主體。據統計,從2008年至2012年,重慶高處墜落事故佔建設施工事故的一半以上,2008年以來的27起較大事故中,涉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共有22起,佔八成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