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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國強強調要學習好宣傳好實施好公務員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05月25日   來源:新華網

  中央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中央組織部部長賀國強在中央組織部理論中心組(擴大)會專題學習《公務員法》時強調,《公務員法》是我國第一部帶有幹部人事管理總章程性質的重要法律,組織人事部門作為公務員主管部門,對《公務員法》的貫徹實施負有重要責任,一定要把《公務員法》學習好宣傳好實施好。廣大組工幹部要帶頭模範遵守和執行《公務員法》,做人民滿意的公務員。

  賀國強指出,制定實施《公務員法》,進一步健全公務員制度,是黨中央著眼于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實踐進程,適應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要求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是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實現幹部人事工作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重要舉措。要把學習、宣傳和實施《公務員法》作為組織人事部門的一項重要工作,抓緊安排,保證落實到位。要抓好學習培訓,首先是抓好組織人事部門的培訓,同時要對社會面上的學習培訓作出統籌安排,要認真研讀原文,深入理解《公務員法》的基本精神,準確掌握《公務員法》的主要內容。要做好宣傳工作,突出宣傳重點,釋疑解惑,使廣大幹部群眾對《公務員法》有一個全面、準確的理解。要抓好配套法規建設,按照緊扣需要、成熟一個、出臺一個的思路,研究制定出臺一批相關的配套法規,進一步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同時做好現有法規的清理工作。要做好《公務員法》實施的準備工作,組織人事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切實履行好職責,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把貫徹實施《公務員法》的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賀國強要求,廣大組工幹部要認真履行《公務員法》規定的義務和權利,在遵守和執行《公務員法》方面發揮模範、帶頭作用。要繼續突出公道正派這個主題,不斷提高政治鑒別、政策運用、知人善任、組工業務、拒腐防變五個方面的能力,努力成為人民滿意的公務員。

  人事部部長張柏林就《公務員法》的有關問題作了輔導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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