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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良玉在學習貫徹《條例》座談會上的講話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25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認真學習貫徹條例 依法加強防控工作

——回良玉副總理在學習貫徹《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座談會上的講話

(2005年11月22日)

    在前年抗擊非典型肺炎鬥爭的關鍵時刻,國務院公佈施行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為我們奪取抗擊非典型肺炎的勝利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武器。在今年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緊要關頭,國務院公佈施行了《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這必將為我們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增添制勝的法寶。

    當前,我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仍在發展,已有人感染禽流感確診病例,疫情形勢比較嚴峻,防控任務更為艱巨。在這關鍵時刻,國務院制定《條例》,對於依法動員各方面的力量,嚴格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保障養殖業生産的健康發展,保護人民群眾的健康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必將發揮重要的作用。這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戰勝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動物疫情的決心和信心,充分體現了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理念和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充分體現了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與構建和諧社會的根本要求。

    一、充分認識《條例》公佈施行的重大意義

    我國是世界第一養殖大國,家禽和生豬飼養量居世界首位。重大動物疫情的發生,不僅嚴重影響養殖業的健康發展和農民的持續增收,而且嚴重威脅公共衛生安全和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國務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其他相關法律規定,在總結我國防控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借鑒國際上的有效做法,及時制定了《條例》。這既是加強當前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的應急之計,又是加強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機制建設的根本之策,標誌著我國重大動物疫情的防控工作進入了規範化、制度化的新階段,意義十分重大,影響極其深遠。

    第一,《條例》的公佈施行,是依法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動物疫情的重大步驟。在去年抗擊高致病性禽流感阻擊戰中,中央提出了“加強領導、密切配合,依靠科學、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斷處置”的防控工作指導方針。針對當前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黨中央、國務院果斷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決策和部署。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的統一部署,緊張有序地開展防控工作。但是,在應對突發性重大動物疫情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在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中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條例》針對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總結重大動物疫情防控實踐中行之有效的經驗和做法,把動物防疫法的有關制度具體化,為防控重大動物疫情提供了更具操作性、更有約束力的法律武器,為及時、有效地處理重大動物疫情建立起“信息暢通、反應快捷、指揮有力、控制有效”的應急機制,使我國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制度更加完善。

    第二,《條例》的公佈施行,是促進養殖業健康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的重要保證。養殖業是農業的支柱産業,是廣大農民增收的突出亮點和潛力所在。重大動物疫情突發性強,傳播速度快,發病率和病死率高,對養殖業發展産生了很大影響,對農民增加收入增添了新的困難。《條例》的公佈施行,使防控工作能夠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時發現、快速診斷、緊急處置和有效控制疫情,儘量減少疫情發生的幾率,盡最大努力減輕疫情造成的損失。這必將有力地保障養殖業的健康發展,有效地促進農民的持續增收。

    第三,《條例》的公佈施行,是保護人民群眾健康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舉措。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動物疫情的擴散蔓延,特別是出現疫病向人的傳播,就會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嚴重擾亂正常的生産和生活秩序,嚴重影響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穩定。《條例》不僅對防控重大動物疫情作出了明確、詳盡的規定,而且對防止疫情向人的傳播也作出了具體的制度安排。這對於更有效地防控重大動物疫情、保護人民群眾健康安全、維護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各地區、各部門一定要從政治、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動物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充分認識《條例》公佈施行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強貫徹執行《條例》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更加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動物疫情的防控工作。

    二、準確把握貫徹執行《條例》的重點

    《條例》是我國重大動物疫情應急和防控工作的重要行政法規,涵蓋廣泛,內容豐富。既確立了重大動物疫情應急工作的原則和指導思想,又規範了應急準備、疫情監測、報告公佈和應急處理等具體措施與程序,還明確了政府、有關部門、企業和個人在應急工作中的職責與義務,以及不履行職責和義務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把握重點,嚴格執行。在學習貫徹《條例》中,要把握好以下六個環節:

    一要抓緊完善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完善的應急預案是防控重大動物疫情的重要基礎。應急預案不週密,到時候就難以很好地應對疫情。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都應當按照《條例》的規定,根據疫情發展變化情況,結合暴露出來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對已制定的應急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增強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重點突出應急能力和快速反應機制的建設,確保一旦發生疫情時做到啟動快、反應靈、運轉順。

    二要建立健全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指揮系統。集中統一、堅強有力的應急指揮系統,是疫情應急處置的核心。離開了統一指揮,應急處置和防控工作就會陷入混亂。各地要按照《條例》的有關規定,儘快建立健全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指揮機構。堅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實行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逐級建立責任制。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的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重大動物疫情應急工作。各有關部門要服從領導,聽從指揮,認真履行《條例》規定的職責。

    三要嚴格執行重大動物疫情報告制度。嚴格的疫情報告制度和通暢的疫情報告網絡,可以為撲滅疫情贏得寶貴的時間,最大限度地減輕疫情危害。近年來,個別地方對重大動物疫情報告不及時、反應遲緩,貽誤了時機,造成了嚴重損失,教訓極為深刻,必須認真汲取。要切實按照《條例》規定,建立嚴格規範的疫情報告制度,確保疫情報告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嚴肅性。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瞞報、謊報、遲報重大動物疫情,也不得授意他人瞞報、謊報、遲報疫情,更不得阻礙他人報告疫情。一經發現,將依照《條例》規定,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四要加強重大動物疫情防控體系建設。《條例》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和完善重大動物疫情監測網絡與預防控制體系。當前,要把貫徹《條例》和落實《國務院關於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15號)緊密結合起來,加快獸醫管理體制改革步伐,建立健全獸醫行政管理、行政執法和技術支撐體系,抓緊研究實施官方獸醫制度和執業獸醫制度。要按照中編辦最近印發的《關於在鄉鎮機構改革試點中確保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順利進行的通知》的精神,在鄉鎮機構改革試點中,適應動物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確保畜牧獸醫隊伍的思想穩定、人員穩定和工作的連續性,確保重大動物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進行。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各地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督促檢查。

    五要做好重大動物疫情應急的組織準備和物資儲備。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根據《條例》的要求,建立一支由當地獸醫行政管理人員、動物防疫工作人員、有關專家、執業獸醫等組成的應急預備隊,具體承擔疫情的控制和撲滅任務。應急預備隊要定期進行技術培訓和應急演練,並保持相對穩定。同時,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確保應急處理所需的疫苗、藥品、試劑、設施設備和防護用品等物資的儲備,確保應急處置及時、果斷、有效地進行。

    六要加大對重大動物疫情防控的經費投入。這是開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和防控的前提條件,必須給予保障。各級人民政府要將重大動物疫情確認、疫區封鎖、撲殺及其補償、消毒、無害化處理、疫源追蹤、疫情監測以及應急物資儲備等所需的資金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保證重大動物疫情防控工作的順利開展。同時還要抓緊動物防疫重點工程建設,儘快啟動實施動物防疫體系建設規劃,切實加強防疫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我國動物疫病防控能力。

    三、切實做好《條例》的學習宣傳貫徹工作

    《條例》的公佈施行,是我國重大動物疫情防控及公共衛生管理中的一項重大制度創新,涉及到經濟社會眾多方面。各地區、各部門要把學習宣傳貫徹《條例》作為一件大事,作為保護養殖業健康發展、保障公共衛生安全的重要工作,作為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任務,切實抓緊抓好,確保落到實處。

    第一,要認真學習《條例》。各地區、各部門要組織好《條例》的學習,政府工作人員尤其是負責同志要深入學習《條例》,領會《條例》的精神實質,掌握暢通疫情報告、強化政府和部門責任等新的規定。切實做到一般同志要了解《條例》、負責同志要熟悉《條例》、指揮部成員和其他直接從事防控工作的同志要精通《條例》。

    第二,要廣泛宣傳《條例》。做好重大動物疫情應急工作,要堅持群防群控,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各地區、各部門要抓緊做出具體安排,採取群眾喜聞樂見、生動活潑、通俗易懂的形式,利用廣播、電視、雜誌、報紙等媒體,做好宣傳普及和培訓工作,確保《條例》進村入戶、家喻戶曉、深入人心。要廣泛宣傳《條例》的重大意義、主要內容、具體規定和法律責任,使廣大幹部群眾知法、懂法、守法,增強依法防疫意識,為防控重大動物疫情打下良好的社會基礎。

    第三,要自覺遵守《條例》。《條例》對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企業和個人等各方面,在應對重大動物疫情中的權利、責任和義務都作出了明確規定。各級人民政府要率先遵守各項規定,嚴格履行職責。有關部門要團結協作、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企業和個人要增強對重大動物疫情社會危害的認識,加深對撲殺銷毀、疫區封鎖等措施的理解,自覺履行《條例》規定的義務,積極配合政府,採取相應措施,保證重大動物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進行。

    第四,要嚴格執行《條例》。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是我國法制建設的重要原則。《條例》是規範防控重大動物疫情應急工作的重要行政法規,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堅持以《條例》為準繩,該落實的落實,該規範的規範。要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加強執法監督,確保政令暢通,令行禁止。對違反《條例》的行為,要依法追究責任。

    第五,要督查《條例》落實情況。各級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動物防疫法和《條例》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項規定落到實處。各地還要對照《條例》,檢查重大動物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切實採取措施加以改進,不斷提高防控重大動物疫情的綜合能力和水平。

    四、依法加大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力度

    高致病性禽流感是我國家禽養殖業的頭號殺手,也是當前公共衛生安全的重大威脅。做好重大動物疫情防控工作的當務之急,就是要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全面執行《條例》的規定,打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這場硬仗。

    第一,全面落實各項防控措施。發生疫情的地區,要按照“早反應、快發現、嚴處理”的原則,及時果斷處置,堅決把疫情撲滅和控制在疫點上,確保疫區封鎖不留漏洞,撲殺銷毀不留後患,嚴格消毒不留死角,強制免疫不留空白,努力實現疫情不擴散蔓延、不感染人。沒有發生疫情的地區,要切實加大免疫力度,提高免疫密度,構築堅實可靠的免疫屏障,努力防止本地區發生疫情。同時,要加強疫情監測,做好應急物資儲備和預備隊伍的演練,確保一旦發生疫情,應急機制順利啟動、順暢運轉。

    第二,堅決防範疫情向人的傳播。嚴防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始終是防控工作的第一位任務。黨中央、國務院一直強調,要把防止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作為整個防控工作的重點,以確保人民群眾的健康安全。當前應根據各種感染途徑特點,採取多角度、全方位的防範措施,防止禽流感感染人。要進一步完善人間禽流感疫情應急預案和防治方案,一旦發生人間疫情,立即啟動應急機制,按規定落實好各項措施。進一步做好人間疫情的監測,加強對疫區人群和接觸人群健康動態的監測,加強對疫區呼吸道、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醫學監測。進一步加強檢疫監管,規範城鄉市場秩序,嚴厲查處收購、加工、販賣病死禽的行為。進一步做好相關人員防護工作,特別要加強少年兒童、疫苗科研生産人員和防疫人員的防護。進一步做好健康教育和防治知識宣傳工作,提高廣大群眾的自我防護意識,同時增強社會公眾對人間禽流感可防、可控、可治的信心,消除群眾的疑惑心理和恐慌心理,維護社會穩定。

    第三,抓好科研聯合攻關。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歸根結底要靠科技。要把防控禽流感的科研攻關作為當前科技工作的重點,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加大力度,紮實推進。要進一步整合資源,集中力量,突出重點,聯合攻關,力爭在新型高效實用疫苗(包括人用疫苗和禽用疫苗)、防治藥物、診斷試劑的研製以及對遷徙候鳥的監控研究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對研製成功的疫苗、治療藥物和診斷試劑,要建立特別審批機制,按規程儘快完成審評、註冊、登記等程序,力爭儘早投入使用。

    第四,抓緊落實扶持家禽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為加強疫情防控工作,減少養殖企業和農戶損失,幫助其儘快恢復正常生産,國務院已決定,按照企業和農戶生産自救與國家適當扶持相結合、制定應急扶持措施與建立穩定發展長效機制相結合的原則,採取九個方面的政策措施,扶持家禽業的發展。各地區、各部門要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努力促進家禽養殖業的恢復和發展。

    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和防控,事關養殖業發展和農民增收,事關人民群眾健康安全和經濟社會發展。當前,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形勢相當嚴峻,防控任務十分繁重,我們要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貫徹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為動力,以學習貫徹、全面執行《條例》為契機,堅持依靠科學、依法防治、群防群控,堅決打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這場硬仗,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