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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家寶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發展社區衛生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8日   來源:新華社

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研究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工作
審議並原則通過《國務院關於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指導意見》

    新華社北京2月8日電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工作,審議並原則通過《國務院關於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指導意見》。

    會議聽取了衛生部關於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工作意見的彙報。會議認為,社區衛生服務是城市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現人人享有初級衛生保健目標的基礎環節。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市衛生事業有了很大發展,服務規模不斷擴大,科技水平不斷提高,醫療條件明顯改善,為保障人民健康發揮了重要作用。醫療體制改革通過試點摸索了經驗。但也要看到,在城市衛生事業發展中還存在優質資源過分向大醫院集中,社區衛生服務資源短缺、服務能力不強、不能滿足群眾基本衛生服務需要等問題。必須進一步深化城市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大力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努力為居民提供安全、便捷、經濟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

    會議指出,發展社區衛生服務,要堅持公益性質,完善社區服務功能;堅持政府主導,鼓勵社會參與,多渠道發展;堅持以調整和充分利用現有衛生資源為主,健全社區衛生服務網絡;堅持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中西醫並重,防治結合;堅持以地方為主,因地制宜,穩步推進。到2010年,全國地級以上城市和有條件的縣級市,基本建立起機構設置合理,服務功能健全,人員素質較高,運行機制科學,監督管理規範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居民在社區可以享受疾病預防控制等公共衛生服務和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基本醫療服務。東中部地區地級以上城市和西部地區省會城市要加快發展,力爭在二三年內取得明顯進展。為此,要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優化城市衛生資源結構,健全社區衛生服務網絡,完善服務功能,滿足群眾基本衛生服務需求。(二)加大對社區公共衛生服務的經費投入。地方政府要建立穩定的社區衛生服務投入機制,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給予必要的支持。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發展社區衛生服務。(三)完善社區衛生服務運行機制。建立健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準入和退出機制,改革人事管理、收入分配製度和財政補償制度及方式,確保服務質量。(四)發揮社區衛生服務在醫療保障中的作用。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範圍,引導參保職工到社區就診。積極探索建立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的城市醫療救助制度。(五)加強社區衛生服務隊伍建設。推進全科醫師和護士崗位培訓,建立醫院和預防保健機構支援社區衛生服務的制度,鼓勵和組織大中型醫院醫務人員到社區為居民服務。(六)加強社區衛生服務的監督管理。依法嚴格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從業人員和醫療服務項目的資格準入,加強藥品質量監管和民主監督,保證居民就醫、用藥安全。

    會議強調,發展社區衛生服務是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國務院成立城市社區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協調全國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工作。地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建立相應的領導協調機制,層層明確責任,密切協調配合,推動社區衛生服務健康持續發展。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