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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良玉強調深刻認識全面取消農業稅重大歷史意義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22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回良玉在“紀念廢止農業稅條例暨全面取消農業稅座談會”上強調

深刻認識全面取消農業稅重大歷史意義

加快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制

    2月22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回良玉,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舉行的紀念廢止農業稅條例暨全面取消農業稅座談會上強調,要深刻認識全面取消農業稅的重大歷史意義,全面推進農村綜合改革,繼續加強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加快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制,努力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的範圍,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回良玉指出,農業稅作為國家的重要稅種,為我國建立完整的工業體系和國民經濟體系發揮了重要作用;農民作為納稅人,為此作出了巨大的歷史性貢獻。農業和農村發展進入新階段以來,針對農民增收難、農民負擔重的突出問題,中央出臺了一系列促進農民增收減負的政策措施,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取得了重大進展。在“十一五”規劃的開局之年,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起步之際,中央1號文件出臺了2006年在全國範圍內取消農業稅的政策,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作出了自2006年1月1日起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的決定。這標誌著在我國延續了2600年的農業稅從此退出歷史舞臺,是具有劃時代意義的一件大事,是統籌城鄉發展的一大舉措,是惠及億萬農民的一大德政,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回良玉強調,全面取消農業稅,並不等於農民負擔問題完全解決了,農民負擔反彈的隱患依然存在,減輕農民負擔的長效機制尚未建立,深化農村綜合改革的任務仍很繁重。要加快推進以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和縣鄉財政體制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綜合改革,努力建立精幹高效的基層行政管理體制和覆蓋城鄉的公共財政制度。要建立健全減輕農民負擔的長效機制,繼續做好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嚴格執行有關制度和規定,切實把減負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

    回良玉指出,要適應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堅持統籌城鄉發展的方略,堅持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方針,堅持“多予少取放活”,重點在“多予”上下功夫。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國家財政支出、預算內固定資産投資和信貸投放,要按照存量適度調整、增量重點傾斜的原則,不斷增加對農業和農村的投入,努力創新財政支農機制。讓公共財政的雨露更多地滋潤農業,讓公共財政的陽光更多地照耀農村,讓公共財政的支出更多地惠及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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