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1月1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草案)》。
會議認為,為了防治地質災害,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和財産安全,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制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是十分必要的。會議決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後,由國務院公佈施行。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