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溫家寶8月6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修正案(草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修正案(草案)》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草案)》;審議並原則通過《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草案)》;研究加強城市快速軌道交通建設管理等工作。
會議認為,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設立後,為明確人民銀行和銀監會各自的監管職責,強化人民銀行執行貨幣政策的職能,需要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進行修改。同時有必要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賦予銀監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監管職責。上述法律的修改和制定有利於進一步加強對金融機構的監管,推進金融改革和發展。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修正案(草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修正案(草案)》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後,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會議認為,為了加強對中央儲備糧的管理,保證中央儲備糧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和儲存安全,保護種糧農民的利益,維護糧食市場穩定,有效發揮中央儲備糧在國家宏觀調控中的作用,制定《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是十分必要的。會議決定,《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後,由國務院公佈施行。
會議聽取了關於城市快速軌道交通建設管理工作的情況彙報。會議提出,為促進城市快速軌道交通建設的健康發展,要合理把握城市快速軌道交通建設的規模和速度,使之與國家財力和城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防止盲目建設;要加強城市快速軌道交通建設規劃的編制、審批工作,嚴格控制城市快速軌道交通建設標準,提高項目設備的國産化水平;要改革城市快速軌道交通建設經營管理體制,加強城市快速軌道交通設計、建設、運營中的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