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溫家寶5月2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2003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的有關工作,審議並原則通過了《物業管理條例(草案)》。
會議聽取了教育部關於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有關情況的彙報。會議指出,今年是高校擴招本科學生畢業的第一年,做好今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關係200多萬畢業生的切身利益,關係高等教育的發展改革和科教興國戰略的實施,關係社會穩定。各級政府必須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繼續堅持“市場導向、政府調控、學校推薦、學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改革方向,動員組織社會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會議強調,要努力為高校畢業生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並切實做好高校畢業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擇業觀和創業觀,積極到基層和艱苦地區鍛鍊成長、建功立業。會議要求,各地區要進一步加強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領導,加強政策指導和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千方百計拓寬就業渠道,為促進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提供便利條件和相應服務。會議決定,由國務院辦公廳就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下發通知,提出具體要求。
會議認為,為規範物業管理,維護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合法權益,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和工作環境,制定《物業管理條例》是十分必要的。鋻於物業管理立法涉及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經國務院領導批准,該草案曾于2002年10月分別在《人民日報》和《法制日報》上全文公佈,公開徵求意見。在認真研究、充分吸收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又對草案進行了修改和完善。會議決定,《物業管理條例(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後,由國務院公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