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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顯成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23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自2001年國務院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以來,這項工作始終健康有序、紮實有效地向前推進,取得了重要的階段性成果。國務院部門共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1806項,佔總數的50.1%,實現了大幅度減少行政審批事項的目標。全國31個省(區、市)共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22000多項,佔審批項目總數的一半以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在政治、經濟和社會各個層面都産生了積極影響。通過改革,遏制了利用審批亂收費、濫用審批權力等侵害群眾利益的行為,為人民群眾提供了優質高效的服務;政府角色越位、錯位、缺位的現象正在改變,在不斷完善經濟調節和市場監管職能的同時,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得到了加強;更新了管理理念,創新了管理方式,提高了政府的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意識逐步增強,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斷提高,促進了法治政府建設。(監察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