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各種原因,當前投資領域還面臨一些突出矛盾和問題。新開工項目過多,在建規模過大,投資結構仍不合理,造成投資衝動的體制機制問題尚未根本解決,各地上項目、擴大投資的熱情高漲,投資反彈壓力比較大;更為突出的是,前幾年部分行業盲目投資、低水平重復建設導致的産能過剩日益顯現,支撐投資增長的熱點行業明顯減少,投資增長也面臨著一定的制約因素。加強對固定資産投資的調控依然是宏觀調控的重點。針對這種情況,2006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指出,要保持固定資産投資適當規模,堅持區別對待、有保有壓,優化投資結構,防止投資過快增長。這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
繼續嚴把土地、信貸兩個閘門。堅持實行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從緊控制耕地轉為建設用地,全國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規模原則上維持在400萬畝的水平。加強土地政策與行業規劃、産業政策、區域政策和信貸、環保、安全等政策的協調配合,保障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用地需求,支持有利於結構調整的項目建設用地。所有建設項目都要十分注意節約和集約用地。繼續做好開發區清理整頓工作,完善開發區設立政策。合理控制中長期貸款,嚴格控制過度擴張行業的信貸投放。銀行發放貸款要嚴格遵守市場準入標準,從嚴控制城建打捆項目貸款。
從嚴控制新開工項目。嚴格按規定進行項目審批、核準和備案。凡是不符合國家産業政策、發展規劃和市場準入標準的項目,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都不得審批,不得予以核準,不得批地,不得辦理環保等審核手續,商業銀行不應予以貸款;對需要備案的項目要嚴格制度,加強管理,發現問題要立即制止。嚴格控制新上消耗高、污染重、技術落後的項目。認真落實已出臺的鋼鐵、電解鋁、煤炭等行業發展規劃和産業政策,制定嚴格的環境、能耗、水耗、資源綜合利用和安全、質量、技術、規模等標準,提高準入門檻。依法淘汰落後産能,關閉一批破壞資源、污染環境和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的小企業。強化投資執法檢查,堅決遏制盲目投資和無序建設。
進一步加強經濟社會發展薄弱環節和重點領域的建設。繼續加強農業、水利、交通、生態保護和社會發展等領域的建設,增加油氣勘探開發、煤礦安全改造、大型煤炭基地、鐵路現代化等重大項目投資。國債和中央預算內投資要重點用於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社會事業發展、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重大基礎設施建設以及涉及廣大群眾生命財産安全和切身利益、需要抓緊解決的建設項目。同時,要引導社會資金投向上述領域,更好地推動結構調整、轉變增長方式和促進協調發展。
繼續解決部分城市房地産投資規模過大和房價上漲過快的問題。房地産業是我國現階段重要的支柱産業和消費熱點,既要堅定不移地解決發展中的突出問題,又要堅定不移地促進其穩步發展。一是著力調整住房供應結構,通過稅收、土地、信貸等政策,嚴格控制高檔房地産開發,鼓勵和引導企業重點發展普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二是探索改革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的供應方式。切實加強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和管理,研究解決經濟適用住房制度中存在的政策不完善、執行不到位等問題。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和住房租賃制度,多渠道籌措廉租房資金,逐步擴大廉租房的受益面,發展舊房交易市場和房屋租賃市場。三是合理控制城市拆遷和建設規模,規範拆遷行為,遏制一些地方“經營城市”、“經營土地”等追求短期利益的行為。四是整頓規範房地産和建築市場秩序,依法嚴厲打擊炒買炒賣土地和商品房行為,基本完成建設領域清理拖欠工程款的任務,促進房地産業和建築業健康發展。
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經過近兩年的努力,投資體制改革取得了重要進展。但與社會各界特別是基層和企業的期盼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2006年,要按照國務院頒布的《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要求,進一步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加大工作力度,突出抓好三個方面:一是完善核準制和備案制。已出臺相關制度的地方,要抓好落實和跟蹤,及時發現新情況新問題,研究提出改進措施;尚未出臺核準制、備案制規定的省(區、市)要加快工作進度,抓緊出臺。該放的要放活,落實投資主體的自主權和風險承擔機制;該管的要切實管住管好。二是規範政府投資管理。制定中央預算內直接投資管理辦法和中央政府投資項目決策責任追究等制度,抓緊制定《政府投資條例》。研究限定政府可投資的範圍,減少對經濟活動的直接干預。要研究解決政府資金使用分散問題的辦法,改進投資計劃的下達程序和方式,增強投資安排的透明度。三是改進對全社會投資的引導和調控。建立健全産業投資信息發佈制度,及時向社會提供準確全面的投資信息。完善並認真執行市場準入制度。有關部門要加強協同配合,逐步健全投資宏觀調控體系和長效機制。(國研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