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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房地産業健康發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15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近年來,城鎮住宅建設快速發展,住房消費已成為新的消費熱點,房地産業已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産業。《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繼續解決部分城市房地産投資規模過大和房價上漲過快問題,並進一步明確了房地産宏觀調控的工作重點和相關措施。這充分表明,加強房地産宏觀調控,促進房地産健康發展,仍然是2006年宏觀調控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2005年,國務院把調控房地産市場作為宏觀調控的重要內容,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對於解決市場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促進房地産市場持續健康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各地區、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下,房地産市場運行已朝著預期的調控目標變化,房地産開發投資增長幅度趨緩,商品房價格快速上漲的勢頭得到初步遏制,房地産開發市場總體趨於穩定。但必須清醒地看到,當前調控效果仍是初步的,原有的不穩定、不健康因素尚未徹底消除,仍面臨不少問題,主要有:房地産供應的結構性矛盾沒有得到根本改善,投資、投機性需求以及被動性需求反彈壓力依然存在;房地産價格還處於高位,普通居民住房消費壓力較大;住房保障制度仍滯後於市場化進程,低收入家庭解決住房困難的渠道還不夠暢通;房地産市場秩序尚不規範,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事件時有發生等。此外,還出現了一些新情況,主要是:一些地方對房地産市場調控政策措施落實還不夠得力;全國商品房空置面積有所增加,截至2005年底,已達1.43億平方米,同比增長15.7%;部分開發企業資金鏈趨緊;少數城市房價回落中合同糾紛增多;部分消費者持幣觀望等。

    2006年,要按照《政府工作報告》的要求,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保持宏觀調控政策的連續性,繼續解決部分城市房地産投資規模過大和住房價格上漲過快問題。加強分類指導,切實把解決普通居民的住房問題作為房地産發展的根本出發點,進一步做好穩定房價工作,防止商品房價格大幅反彈。關鍵是堅定不移地貫徹中央已經出臺的宏觀調控措施,強化責任追究制度。要冷靜觀察,密切關注房地産市場走勢,不斷完善各項宏觀調控政策,因地制宜地解決好市場運行中新出現的問題。

    第二,著力調整供應結構,控制高檔商品住房開發,切實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應。住房供應結構不合理不僅浪費土地資源、扭曲住房需求、抬高住房價格,也不利於解決普通居民家庭住房問題。加強對居民住房需求狀況的調查分析,及時發佈市場需求信息,引導房地産開發企業調整供應結構。通過調控項目立項和土地供應,從源頭上控制高檔商品住房開發,引導和增加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給。嚴格執行供應土地出讓前置條件中的規劃設計條件、套型面積等控制性指標,從制度上保證中低價位、中小戶型普通商品住房供應。

    第三,健全城鎮住房保障體系,引導和鼓勵普通居民住房消費。進一步完善有區別的稅收政策,減輕普通居民住房消費負擔,發展住房二手市場和房屋租賃市場,促進住房消費。認真貫徹《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加強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和管理,嚴格供應對象和申請審查、嚴格執行建設標準、嚴格規範銷售管理、嚴格上市交易管理、嚴格集資合作建房管理。加快建立規範穩定的廉租住房資金渠道,不斷擴大廉租住房制度覆蓋面,積極穩妥地開展以貨幣補貼為主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的試點工作。繼續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強住房公積金對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作用。推進房地産金融制度創新,拓寬開發融資渠道,規範發展房地産信託業務、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

    第四,加強房地産市場監管,深入整頓和規範房地産秩序。繼續抓好房地産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有關部門要完善整治工作方案,嚴格房地産開發企業和仲介機構的市場準入,加強資質核準及日常監管工作。嚴肅查處房地産開發和銷售環節的囤積土地、囤積房源、虛假廣告、內部認購、哄抬房價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完善預(銷)售房屋的即時合同備案和實名制購房制度,強化預售款監管。繼續合理控制城市拆遷和建設規模,規範拆遷行為。加強企業誠信建設,促進行業自律。

    第五,加快推進建設領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不僅嚴重影響了建築市場的健康發展,而且損害了農民工合法權益,不利於社會穩定。繼續加快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工作,著重解決政府投資項目拖欠工程款問題,積極推進房地産和其他社會項目的清欠。不斷健全解決拖欠工程款的長效機制,做到清理與防範並重,在清理已有拖欠的同時,健全法規制度,嚴格項目審批和市場監管,規範市場主體行為,從源頭上防止發生新的拖欠。加強監督檢查和輿論監督,嚴厲打擊以各種名目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的行為,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第六,加強正面宣傳,做好銷售工作,防止商品房空置面積繼續大量增加。完善市場信息披露制度,適時披露土地供應、市場供求及地價、房價變動等信息,增強市場透明度。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對房地産市場發展的社會宣傳和輿論引導,積極宣傳解釋各項政策措施,合理引導市場心理預期。繼續做好商品房銷售工作,鼓勵居民適時適度消費,促進房地産業持續健康發展。(國研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