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改革委將從以下三個方面強化企業的技術創新主體地位:
一是深化體制改革,完善激勵自主創新的法規和政策。進一步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壟斷行業改革和科技體制改革,研究出臺《政府投資管理條例》等法規和生物産業、軟體、集成電路等産業政策,加快實施《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辦法》,制定各項配套措施;落實國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綱要若干配套政策,抓緊制定激勵企業自主創新的相關政策實施細則。
二是著力推進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産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十一五”期間將投資建設生物冶金等100個國家工程實驗室,建設下一代互聯網、煤礦瓦斯綜合治理、製造裝備數字化等50個國家工程研究中心,進一步推動幾百家大型骨幹企業技術中心的建設。
三是積極推進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營造各類企業平等競爭的環境與條件。大力支持各類技術創新仲介服務機構的發展,形成規模化、社會化、網絡化的技術創新服務體系。研究制定有利於促進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運用財政、稅收、金融、政府採購等政策手段,建立有利於各類企業平等競爭的良好環境。(發展改革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