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因徵地補償標準偏低及隨意性較大,損害農民利益的問題,《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中要求各省(區、市)組織制訂各市縣徵地統一年産值標準或區片綜合地價。國土資源部專門成立領導小組、技術指導小組和專家指導組,同時組織了培訓班,並派出專家分赴各地進行指導。全國有30個省(區、市)已全面開展制定新的徵地補償標準工作。目前,60%省已經初步形成測算成果,正在進行省域內平衡和聽證工作,全國的測算工作將在2006 年底前全面完成。(國土資源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