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監察部、國資委、安全監管總局從2005年8月下旬開始,組織開展了清理糾正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投資入股煤礦的工作。為確保清理糾正工作取得實效,四部門加強了政策指導,先後印發了《關於清理糾正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投資入股煤礦問題的通知》、《關於對清理糾正工作開展督查的通知》,並先後派出三批七個督查組,對黑龍江、山西、內蒙古、湖南等14個省(區)進行了督查。全國共報告登記在煤礦投資入股4878人,其中國家機關工作人員3621人,登記入股金額7.37億元,已經撤資5.62億元,清理糾正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糾風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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