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國海關系統不斷深化各項改革,進一步改善進出口秩序。
一是強化通關監管基礎作用,提高實際監管效能。大力加強通關監管新機制的建設,按照“管得住、通得快”的要求,以提高通關監管信息化、智慧化水平為先導,創新風險式通關監管方式,加快建立與審單作業相匹配的物流信息監控系統。繼續完善進出境旅客申報制度改革,適時擴大改革範圍。大力提倡文明執法,增強服務意識,不斷提高通關效率和監管能力。
二是完善加工貿易和保稅監管,提高規範化管理水平。全面落實加工貿易貨物審價歸類的職責分工,進一步做好加工貿易合同備案和內銷環節審價、歸類工作。繼續做好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的政策引導工作。整合創新聯網監管模式,積極推動聯網審批備案,加快實現數據共享。提高核查有效性,建立有效防止加工貿易逾期手冊産生機制,完善加工貿易稅收保全機制。
三是加大海關稽查力度,提高後續管理水平。在風險分析基礎上,有針對性地開展一般貿易貨物的稅後稽查、加工貿易貨物的核銷後稽查、減免稅貨物的審批後稽查,提高海關後續管理整體水平。要研究新形勢下稽查工作規律,按照“稽查一家、教育一片、規範一行”的要求,積極開展以規範企業進出口行為為目的的常規稽查,引導企業守法自律。按照“守法便利、違法懲戒”的原則,健全企業誠信守法、分類管理制度,整合海關便捷通關優惠措施,建立海關與守法企業新型合作夥伴關係。(海關總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