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CE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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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的英文名簡稱為CEPA,中文簡稱《安排》,于2003年6月29日下午3時03分正式簽署。

 

    經過了一年半的時間和4次高層磋商、15輪高官磋商,《安排》終於得以在香港回歸祖國6週年之際的6月29日簽署。

 

    《安排》的總體目標是:逐步減少或取消雙方之間實質上所有貨物貿易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逐步實現服務貿易的自由化,減少或取消雙方之間實質上所有歧視性措施;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

 

    《安排》包括文本及6個附件的磋商紀要,主要內容有三大部分:貨物貿易自由化,內地自2004年1月1日起對273個稅目的香港産品實行零關稅,2006年1月1日起對全部香港産品實行零關稅;擴大服務貿易市場準入,惠及香港17個服務行業;內地與香港貿易投資便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