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等發出通知開展鄉鎮企業職業病危害專項整治
中國政府網
 

    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農業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安全監督管理局、國家環保總局、全國總工會聯合發出通知,2003年下半年,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一次鄉鎮企業、農村個體工商戶的職業病危害專項整治。對作業方式極其落後、職業病危害難以消除、不能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要依法堅決予以關閉。

 

    《職業病防治法》實施一年多來,特別是2002年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了有毒有害化學品生産、銷售和使用專項整治工作以來,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形勢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職業病危害未能從根本上得到預防和控制,重大職業病危害事件仍不斷發生。

 

    這次專項整治工作將依據《職業病防治法》、《安全生産法》、《勞動法》等法律法規,對存在不同程度的職業病危害、安全生産隱患、侵害勞動者權益的企業採取限期整改以至關閉的手段。對違反有關法律,造成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通知要求,有關監管部門要從制度、機制、體制上依法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監管制度。在從根本上減少和消除職業病危害的同時,積極推廣和應用職業病防治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限制使用或淘汰嚴重危害勞動者健康的落後技術、工藝和材料。不得使用未經毒性鑒定的有毒化學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