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規劃與建設綜述
中國政府網
 

    2003年建設系統齊心協力,辛勤工作,努力拼搏,開拓創新,克服了非典疫情帶來的困難,城鄉規劃和建設取得了可喜的成績。

 

城市規劃

 

城鄉規劃的編制取得較大進展

 

    深入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城鄉規劃監督管理的通知》,在城鄉規劃編制中將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列為強制性內容。進一步健全了部際聯席會議審查制度,加快了規劃的審批。截至2003年底,27個省(自治區)中已有25個完成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編制,14個經國務院批復,7個經審核後報批;需由國務院審批城市總體規劃的86個城市中,已有82個完成了經法定程序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86個城市的近期建設規劃的備案工作基本完成。

 

城鄉規劃管理進一步加強

 

    設區城市的區一級的規劃管理權全部上收,強化了城市規劃的集中統一管理。明確規定經營性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必須符合近期建設規劃,依據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確定出讓土地的規劃設計條件,規範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規劃管理程序。在10個城市開展了城市總體規劃實施動態監測試點工作。參與了全國土地市場督察。對各類開發區、大學城、高爾夫球場、CBD建設情況進行了調查,經國務院同意,會同有關部門下發了《關於清理整頓現有各類開發區的具體標準和政策界限的通知》,遏制了當前盲目擴大城市規模的趨勢。

 

開展了城市群協調發展規劃研究

 

    建設部分別和廣東省政府、山東省政府合作開展珠江三角洲城鎮群和山東半島城市群協調發展研究,從經濟、資源、環境、人文四個方面提出了促進協調發展的對策,推進城鎮密集地區協調發展機制的建立。

 

城鄉規劃管理體制改革穩步推進

 

    會同四川省政府開展城市規劃督察員制度試點,建立了城鄉規劃實施事前、事中監督的機制。會同貴州省政府開展規劃管理體制改革試點,提出了改革和完善城市規劃管理體制的目標、指導原則和主要措施,並建立了相應的工作機制。總結推廣了兩省的經驗,強化了規劃對城鎮發展的調控作用。

 

認真做好歷史文化遺産保護工作

 

    命名了第一批全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發佈《城市紫線管理辦法》,明確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文化建築保護原則,規範了在歷史文化街區內的建設活動。

 

城市建設
 

深化了市政公用事業改革

 

    下發了《關於加快市政公用行業市場化進程的意見》,提出了深化改革的目標和要求。打破行業壟斷,開放投資建設和經營市場,規範市場行為,建立和推行特許經營制度,保證公眾利益。《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已將城市公用事業改革作為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目前山東、江蘇、河北、雲南、四川等省制定了推進市政公用行業市場化的實施意見。

 

城市環境衛生體系建設取得進展

 

    下發了《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標誌》和《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屬性數據採集表及數據庫結構》標準,會同有關部門下發了《關於加強長江三峽庫區船舶防污染工作的通知》、《關於實行危險廢物處置收費制度促進危險廢物處置産業化的通知》。繼續推進城市污水、垃圾處理産業化,對重點流域和三峽庫區污水處理工程項目質量和進度進行督查,城鎮環境衛生狀況進一步改善。

 

城市供水和節水工作力度加大

 

    在完成對全國中等以上城市供水管網情況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編制了《城市供水管網近期改造規劃》。會同有關部門下發了《關於加快城市供水管網改造的意見》,2003年已安排城市供水管網改造國債項目191項,國債資金14.92億元。督促各地落實配套資金,加快實施進度,並按照《城市供水管網漏損控制及評定標準》的要求,加強考核監督。加強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和應急系統建設,提出了加快城市水價改革等十項節約用水措施,推動城市節水工作。

 

城鎮供熱體制改革穩步推進

 

    經國務院同意,會同有關部門下發了《關於城鎮供熱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目前,“三北”地區15個省(區、市)的43個試點城市(區)開展了供熱體制改革,與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扶持政策,積極解決熱改中困難家庭的採暖問題,供熱體制改革取得突破性進展。

 

城市公共交通工作得到加強

 

    繼續開展“暢通工程”,與公安部聯合下發了《關於開展創建綠色交通示範城市活動的通知》及考核標準。組織專家對北京市交通問題進行專題調研,提出了改進北京交通建設管理的意見和建議。指導9個城市軌道交通規劃建設。2003年,克服“非典”不利影響,城市公共交通客運量仍保持了增長勢頭,同比上升1.63%。

 

城市綠化工作取得成效

 

    督促各地認真編制和實施《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建立城市綠線管制制度,有效保護綠地。組織了“國家園林城市”復查和創建活動,授予上海等17個城市“國家園林城市”稱號。與聯合國人居署舉辦了“可持續發展城市化戰略國際會議”。威海市獲得2003年聯合國人居獎。對27個項目頒發了“中國人居環境範例獎”,人居環境得到改善。

 

世界遺産保護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

 

    雲南“三江並流”風景名勝區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27屆世界遺産大會上被列入世界自然遺産。截至2003年底,中國各類世界遺産已達到了29處,其中風景名勝區自然和文化遺産10處、古典園林文化遺産3處、歷史名城(古鎮)文化遺産4處。加強了世界自然和文化遺産的保護工作。

 

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綜合整治取得階段性成效

 

    截至2003年底,全國151個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中,80%以上的風景名勝區完成了標誌、標牌的設置,39個風景名勝區制定了管理條例或保護條例。同時,通過對19個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建立監管信息系統,加強了對風景名勝區規劃實施情況、建設情況和生態保護情況的動態管理。整治工作中查處了1686起違法違規建設案件,有效遏制了風景名勝區內的違規開發建設活動。

 

風景名勝區規劃工作進一步加強

 

    截至2003年底,已有88個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經國務院批准實施。55%的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劃定核心景區,設立界碑界樁,明確保護重點,制定核心景區保護規劃,有效保護了風景名勝資源,促進了當地的經濟發展。

 

法規和標準建設加快

 

    建設法制工作取得進展。配合國務院發佈了《物業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産管理條例》,頒發了《外商投資城市規劃服務企業管理規定》等5項部門規章。制定了《關於全面推進建設行政執法責任制的意見》和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規程,實施了行政復議建議書制度,推進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根據國務院的要求,下發了《關於落實國務院取消的有關審批項目的若干意見》,取消了18項行政審批,4項改變審批方式,對保留行政審批項目提出了進行規範的意見,行政審批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標準化工作進一步加強。編制發佈了《地鐵設計規範》等31項國家標準、24項行業標準、35項産品標準,對於保證工程質量、施工安全、環保節能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全面推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推動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新的工程造價形成機制。組織開展了公檢法司、科教文衛等政府投資項目建設標準和公共文化體育設施用地指標的制定工作。在北京等12個城市開展創建“全國無障礙設施建設示範城”活動,為方便殘疾人、老年人參與社會生活創造條件。

 

積極抗擊“非典”,保障城市的正常運轉

 

    制定了《收治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醫院的建築設計要則》和《城市醫院廢水應急處置辦法》。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重點做好城市環境衛生整治、建築工地“非典”防控工作,確保城鎮公共交通、供水、供氣、垃圾和污水處理系統安全運行,保障“非典”期間城市正常運轉。圍繞加強公共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和構建環境衛生體系,開展了城市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實施戰略、處理對策以及城市災害預防與管理等研究,提出了“環境衛生體系框架”的設想和完善城鄉規劃與建築設計、改善建築農民工的公共衛生條件等意見。向國務院上報了《關於城鄉公共衛生基礎設施建設有關情況的報告》。

 

村鎮建設
 

完成了國家標準《村鎮規劃標準》的修訂和審查工作

 

    該標準廣泛深入地徵集了《村鎮規劃標準》(GB50188-93)實施的意見,總結了近十年來中國村鎮規劃建設的經驗,並協調了相關標準規範,增補了術語、防災減災規劃、環境規劃、歷史文化保護規劃、規劃製圖等多項專業的內容,調整和充實了規劃要求和指標,對1993年《標準》的不足之處進行了較全面的補充和完善。標准將為有關專業進一步分別編制專業規劃的標準規範提供重要依據,綜合提高了保證廣大村鎮居民生活質量和生命安全的建設項目的有關規定。內容上進一步考慮鄉村城鎮化的發展前景,完善建設項目和提高建設質量,為廣大村民的進鎮創造必要的生産和生活條件,對中國實現城鄉一體化將發揮積極的推動作用。

 

加強了對小城鎮和農房建設的指導和協調

 

    根據中央關於有重點地發展小城鎮的精神,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確定了首批全國重點小城鎮名單,初步提出了促進重點小城鎮發展的扶持政策。加強對農民房屋建設的指導和質量安全的監督,組織安徽、江西、湖北、湖南等地移民建鎮工程的驗收工作,提高農房建設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