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發展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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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取得了明顯的進展,初步形成了從中央到省、地、縣、鄉多層次、多功能的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為農業科技成果轉化、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做出了新的貢獻。

 

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總體情況

 

    截至2003年底,農業部所屬種植業、畜牧獸醫、水産、農機化、經營管理五個系統,全國縣鄉兩級共有推廣機構15.1萬個,其中縣級2.37萬個,鄉級約12.75萬個;有農技推廣人員100.78萬人,其中,縣級推廣人員33.4萬人,鄉級農技推廣人員67.4萬人;鄉鎮農業“五站”現有國家編制內農技人員60.8萬人。與此同時,全國有40多萬個村設立了服務組織,還有10多萬個農村專業技術協會和數百萬個科技示範戶(場)。

 

    經費預算和管理體制國家、省、地、縣四級農技推廣機構是農業行政部門的下屬事業單位,因種種原因,各級機構在財政預算方式上分為全額預算、差額預算和自收自支單位。2003年底,鄉鎮農技推廣機構中,全額撥款的佔53.8%,其他的為差額預算和自收自支。1998年以前,鄉級農業五站中,由縣(市)主管部門管理的約佔40%左右,目前這個比例約為20%。

 

    主要職能目前農技推廣機構的職能包括四個方面:一是法律法規授權或行政機關委託的執法和行政管理,如動植物檢疫、畜禽水産品檢驗、農機監理、農民負擔管理等等。二是純公益性工作,如動植物病蟲害監測、預報、組織防治,無償對農民的培訓、諮詢,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對農藥、動物藥品使用安全進行監測和預報,參與當地農技推廣計劃的制定及實施,對災情、苗情、地力進行監測和報告等等。三是帶有仲介性的工作,如農産品和農用産品的質量檢測,為農民提供産銷信息,對農民進行職業技能鑒定等等。四是經營性服務,如農用物資的經營,農産品的貯、運、銷,特色優質産品生産及品種的供應等等。

 

    發揮的主要作用農技推廣體系為各時期的農業與農村經濟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組織推廣了大批動植物新品種和重大技術,大幅度提高了農産品的産量與品質,增加了糧食、禽蛋、肉類、魚類等主要農産品的有效供給。據不完全統計,全國種植業技術推廣系統平均每年立項推廣技術6萬多項次,面積20億畝次;畜牧業技術推廣系統每年推廣瘦肉型豬等重大技術10多項;水産業技術推廣系統每年推廣稻田養魚、網箱養魚、水産名特優品種的健康養殖技術及對蝦病害防治等重大技術,新增水産品120多萬噸;農機化技術推廣系統每年推廣各類作業機具260多萬台件;農村經營管理系統每年管理的農業承包合同和農民負擔卡均超過2億份,調解、仲裁農業承包合同糾紛90多萬件。

 

當前制約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發展的一些問題

 

    中國現有的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是伴隨對計劃經濟和傳統管理體制的改革逐步形成的。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鄉鎮政府機構改革的推進,基層農技推廣體系也暴露出一些不適應新形勢的問題。

 

    認識不到位這是一個長期以來沒有得到很好解決的問題。一是對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的作用認識不到位。農業和農村經濟進入新的發展階段,主要農産品的供求關係發生了根本性變化,一些人認為農業的關鍵問題解決了,對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基本上採取放任自流的態度,忽視了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在引導結構調整、防範農業危機、提高農民素質方面的基礎性、戰略性作用。二是對支持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認識有偏差。三是對新型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如何定位的認識不全面。近年來,農業科技服務市場獲得了較快發展,産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以及其他農業仲介服務組織在一些地方逐漸發育成為新的市場主體。有的同志看到了社會力量對農業發展的積極作用,但忽視了依靠市場興辦公益性事業的局限性。有的同志片面地認為,加強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就是把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簡單地推向市場和社會。這也是導致一些地方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機構轉制解體、農技人員被迫下海的重要原因。

 

    財政支持嚴重不足這是現階段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最重要的制約因素。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的服務力量主要是縣鄉兩級農技人員,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發揮其服務功能也主要體現在縣鄉兩級。由於大部分縣級財政不寬裕,鄉鎮財政很困難,儘管不少基層黨政領導認識到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但可支配財力捉襟見肘,往往心有餘而力不足。除了縣鄉財政支持不足外,整個國家財政用於支持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的經費也明顯低於世界上許多國家的水平。由於投入不足,現在許多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在設施設備上還停留在上世紀80年代,服務設施和手段落後及服務水平低下;現有的農技人員人頭經費和工作經費水平低,難以吸引大中專畢業生進來。這種財政供給的窘迫狀況,嚴重制約了基層農技推廣機構公益性職能的正常發揮。

 

    農業技術推廣體系自身改革滯後自1999年啟動農村稅費改革以來,大部分地方為了適應新的農村稅費體制對縣鄉尤其是鄉鎮機構進行較大幅度的精簡,一些地方因為落實中央的政策有偏差,致使基層農技推廣機構受到較大衝擊。同時,不少基層農技推廣機構也不適應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新形勢,不能立足於發揮推廣服務等公益性職能,沒有主動進行人事制度和分配製度等方面的改革。一些地方農業主管部門爭取項目和經費的積極性高,對如何通過改革強化自身建設、推動事業發展關注和研究不夠。

 

適應新形勢,積極推進農技推廣體系改革

 

    當前和今後比較長的一段時期,要實現黨的十六大提出的統籌城鄉經濟發展、建設現代農業、實現農村小康的宏偉目標,國家農技推廣體系將發揮日益重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實踐證明,鞏固和健全基層農技推廣體系,必須對現有的農技推廣機構和管理體制進行改革。

 

    根據中央關於推進農業科技推廣體制改革的精神,近年來,農業部會同中央編辦、科技部、財政部等部門,在深入調研和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關於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報經國務院同意後,于2003年4月聯合下達承擔試點任務的省(市)人民政府,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試點工作正式展開。這次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試點工作的主要任務是推進國家的農技推廣機構的改革,發展多元化的農技服務組織,逐步形成國家興辦與國家扶持相結合、無償服務與有償服務相結合的新型農技推廣體系。主要內容包括創新農技推廣體制與機制,明確國家的農技推廣機構職能,科學設置國家的農技推廣機構,優化農技推廣隊伍,保證必需的財政供給,多種形式興辦經營性農技服務實體,推動多元化農技服務組織的發展。根據中央的要求,農業部、中央編辦、科技部、財政部、人事部等部門組成了“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試點部際聯席會議”,對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試點工作進行組織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