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林業行業按照“一二三四五”的總體工作部署,深入實施六大重點工程,穩步推進歷史性轉變,林業跨越式發展邁出了堅實步伐,各項工作保持了良好的發展勢頭。全國共完成營造林總面積1093.62萬公頃,圓滿完成了全年營造林任務;林業總産值達到5860億元,比2002年增長26.5%,年均增長率連續5年超過25%;中央對林業的總投資達到431.1億元,比上年增加91.6億元,增幅達27%,是歷史上最多的一年。特別是《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的頒發和全國林業工作會議的召開,推動中國林業進入了一個大轉折、大發展、大跨越的全新時期。
2002年12月24日,國家林業局在京召開局機關各司局和在京直屬單位全體司局級幹部會議。由於未再召開全國林業廳局長會議,這次會議實際承擔著全國林業廳局長會議的任務。會議通過分析當前林業建設的新形勢與存在的突出問題,對2003年的林業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2003年林業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從調整林業生産關係入手,深化一個重點,辦好兩件大事,強化三項工作,突出四項改革,抓好五大建設,全面開創林業跨越式發展新局面。具體而言,深化一個重點,就是要深入實施林業六大重點工程,推動林業快速發展。辦好兩件大事,就是要推動林業戰略研究成果的運用和籌備召開好全國林業工作會議,為林業建設創造有利環境。強化三項工作,就是要嚴格森林資源保護管理,慎用林業建設資金,全面提升林業建設質量,夯實林業跨越式發展的根基。突出抓好四項改革,就是要推進國有森林資源管理體制改革,深化林業分類經營改革,促進林業所有制結構改革,啟動林業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構造新型林業經營管理體制。抓好五大建設,就是要抓好各級林業主管機關的思想、組織、作風、制度、業務五大建設,為林業跨越式發展提供堅強保證。
六大工程建設成效顯著,全國造林綠化步伐明顯加快天然林保護工程。共完成造林面積68.83萬公頃,完成跡地更新1.65萬公頃,新封山育林61.39萬公頃,森林管護面積8789.22萬公頃;一次性安置職工3.1萬人;工程區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累計達109.56萬人。目前,工程建設第一階段停伐減産任務已經基本完成,森林資源過量消耗在整體上得到了有效控制,森林管護進一步加強,生物多樣性得到有效保護和恢復,局部地區的生態狀況明顯改善。退耕還林工程。共完成退耕還林619.61萬公頃,其中:退耕地造林308.59萬公頃,宜林荒山荒地造林311.02萬公頃。工程實施5年來,取得了明顯成效,長江的含沙量出現全線下降趨勢,工程區的水土流失和風沙危害狀況明顯減輕,近1億農民從中受益。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全年共完成造林82.44萬公頃,其中退耕地造林33.22萬公頃,封山(沙)育林面積28.74萬公頃,草地治理面積達到15.22萬公頃,小流域治理面積5.76萬公頃,治理總面積達到132.16萬公頃;生態移民2.22萬人。工程自2000年啟動以來,取得了明顯的階段性成效,工程區植被蓋度普遍提高了10-20%,生態狀況從整體上開始向好的方向轉變,局部地區明顯好轉。在這一工程的帶動下,全國沙化治理速度進一步加快,林草植被保護進一步加強。“三北”和長江等重點防護林體系建設工程。共完成造林面積53.35萬公頃。其中“三北”防護林工程的實施,使工程區20%的沙漠化土地得到有效治理,40%的水土流失面積得到有效控制,65%的農田實現了林網化。野生動植物保護及自然保護區建設工程。全國林業系統共建立和管理的自然保護區新增133處,新增保護面積0.09億公頃。目前,全國林業系統建立和管理的自然保護區已達到1538處,總面積1.18億公頃,約佔國土面積的12.3%。重點地區速生豐産用材林基地建設工程。工程區共營造速生豐産林5.91萬公頃,農戶、外資、龍頭企業成為速生豐産林建設的投資主體,佔造林總量的71.95%。
兩件大事內容不斷深化,工作進展順利一是完成了《決定》的研究起草和中國可持續發展林業戰略研究這兩件大事。為《決定》正式出臺和全國林業工作會議勝利召開作了充分準備。在黨中央、國務院多次開會專題研究林業工作的基礎上,6月25日,黨中央、國務院作出《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對全面加快新世紀林業發展作出了戰略部署。9月27日至28日,國務院在京召開全國林業工作會議,對貫徹落實中央《決定》、加快林業發展進行了全面安排。同時,各地紛紛召開林業工作會議、出臺加快林業發展的文件,掀起林業建設的新高潮。全年共有河南等11個省區市召開了林業工作會議,出臺了林業文件。中國可持續發展林業戰略研究圓滿完成。繼2002年《總論》出版發行後,又完成了《戰略》卷、《保障》卷、《森林問題》卷共計22個專題的研究工作,取得重要成果。為了加強成果宣傳,抓好成果運用,7月上旬組織了由首席專家主講、司局長帶隊的十個宣講團,分赴全國31省區市,結合學習貫徹《決定》,集中開展了林業宏觀戰略研究成果的宣講活動。在京召開了項目總結大會,表彰了參研人員,鼓勵廣大科技人員和管理工作者更好地參與國家宏觀戰略研究。為了繼續發揮參研專家的重要作用,進一步促進林業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及時成立了“國家林業局專家諮詢委員會”,首批聘任32位專家擔任委員,進一步深化主題,繼續開展如西部林業發展戰略問題、綠色GDP問題等後續研究工作。二是及時將科教興林和依法治林工作確定為新的兩件大事。這是國家林業局對林業工作安排作出的重大調整。在科教興林方面,林業科研工作穩步推進,“十五”科技攻關項目取得階段性成果,基礎研究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科技推廣工作進一步加強,遴選出88項科技成果面向全國進行發佈,並印發了《國家林業局100項科技成果項目指南》叢書(2000-2003年);林業標準化工作進一步加強,林業標準體系建設不斷加快。林業科技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取得實質性進展;“數字林業”順利推進,《數字林業標準與規範》正式出臺。在依法治林方面,完成了《天然林保護條例》、《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條例》、《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稿)》的起草、論證和送審工作;發佈了《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林業標準化管理辦法》、《主要林木品種審定管理辦法》等部門規章;對照《決定》要求,研究確定了五年林業立法項目共計92件,並提出具體的時間安排;對自1950-2001年林業發佈的21萬件規範性文件按規定程序進行了全面清理,提出了廢止文件目錄和方案;配合全國人大開展了執法檢查工作;按照國務院的要求,積極做好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行政許可法實施前的準備工作,為《行政許可法》的正式實施奠定良好基礎。
“嚴管林、慎用錢、質為先”三項工作全面加強,林業建設的質量和效益不斷提高一是嚴格森林資源管理。林權登記發證特別是退耕還林林權登記發證工作步伐加快,徵佔用林地審批管理進一步規範。完成了第六次全國森林資源清查統計範圍確定、意見徵詢和滾動分析工作,並積極開展第七次清查的技術準備工作。在北京、河北等9個省區市的部分地區開展了林木採伐分區施策、分類管理的試點工作,在長江上遊黃河上中游的有關省區繼續開展人工商品林採伐管理試點。組織開展了“春雷行動”、“綠劍行動”和禁種鏟毒等專項行動,嚴厲打擊了破壞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違法犯罪活動。在氣候等條件不利的情況下,及時撲滅了黑龍江大興安嶺、甘肅迭部、內蒙古金河等重特大森林火災,創造了在惡劣氣候和自然條件下把火災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的戰果。認真組織實施主要森林病蟲害的工程治理,加強了對重點病蟲害防治的技術指導,有效減輕了災害損失。強化了外來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制定完善了管理制度,公佈了疫情數據,建立了防範外來林業有害生物國際合作機制。二是慎用林業建設資金。印發了《林業重點生態工程建設資金會計核算辦法》、《林業重點工程資金稽查工作規範》、《天然林保護工程財政資金會計核算操作規程》,下發了《關於2003年繼續清理賬外資金和“小金庫”的通知》。組織對有關省區林業項目資金的使用進行了檢查和稽查,開展了林業重點資金工程自查自糾工作。積極穩妥地開展了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成立了國家林業局政府採購協調辦公室,加強了政府採購工作的規範化管理。三是全面提升林業建設質量。充分運用和推廣先進適用的營造林技術,營造林質量明顯提高。頒發了《全國營造林質量考核辦法》。在浙江、江蘇、廣東、雲南等8個省區推行了營造林設計、施工單位資質審批和管理制度,並大力推行了造林監理工作制度,收到明顯成效。對16個省區的造林質量進行了全面檢查,有力地促進了各地的造林質量工作。加強了營造林技術標準的協調和管理,頒發了《造林作業設計規程》,組織編輯了《全國森林培育技術標準彙編》。成立了國家林業局營造林質量稽查辦公室,明確了機構職能。
林業改革工作逐步深入,林業建設活力不斷增強林業分類經營管理體制改革。研究起草了《關於加快推進林業分類經營的意見》;修訂了《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辦法》和《國家重點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區劃界定辦法》;積極爭取擴大試點面積。重點國有林區森林資源管理體制改革。起草了《重點林區國有森林資源管理體制改革試點方案》;開展了深入調查研究,為確定重點國有林區範圍做了大量基礎工作。起草完成了《加快國有林場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提出了加快國有林場改革發展的工作思路、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林業産權制度改革。積極推進林權登記發證工作;研究起草了《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流轉條例》;會同財政部、國家發改委聯合下發了《關於全面清理整頓涉及木材生産經營性收費項目的通知》。林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印發了《國家林業局關於實行林業綜合行政執法的試點方案》,在11個省的21個縣級單位開展了試點工作,為在面上推開積累經驗。重點開展了新組建7個森林資源監督機構專員及籌備工作組人選的選配工作。制定出臺了《國家林業局工作人員廉潔自律六不準》等新的規章制度;實行依法行政和政務公開,對林業96項行政審批項目進行了逐項清理,取消20項,改變管理方式6項,並先後制定了國家林業局《行政審批管理和監督暫行辦法》、《行政審批人員違規審批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增加了行政審批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