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中國概況>> 中國簡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1963年)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23日 10時32分   來源:行政區劃網

一九六三年全國省級行政區一覽


北京市    上海市
河北省(天津市) 山西省(太原市) 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
遼寧省(瀋陽市) 吉林省(長春市)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 
陜西省(西安市) 甘肅省(蘭州市)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 青海省(西寧市)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
山東省(濟南市) 江蘇省(南京市) 浙江省(杭州市) 安徽省(合肥市) 江西省(南昌市) 福建省(福州市) 台灣省(台北市)
河南省(鄭州市) 湖北省(武漢市) 湖南省(長沙市) 廣東省(廣州市) 廣西僮族自治區(南寧市) 
四川省(成都市) 貴州省(貴陽市) 雲南省(昆明市) 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拉薩市)

一九六三年全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劃變更情況

河北省:
1
.撤銷宣化市。將宣化市的行政區域劃歸張家口市。(國務院一九六三年二月二十三日批准)

山西省:
1
.恢復榆次縣。以榆次市的行政區域為榆次縣的行政區域。撤銷榆次市。
2
.恢復曲沃縣。以侯馬市的行政區域為曲沃縣的行政區域。撤銷侯馬市。
 (以上兩項變動,均係國務院一九六三年三月十六日批准)

內蒙古自治區:
1
.包頭市領導的固陽縣劃歸烏蘭察布盟領導,烏拉特前旗劃歸巴彥淖爾盟領導。(國務院一九六三年十一月十七日批准)
2
.呼和浩特市領導的土默特旗劃歸烏蘭察布盟領導。(國務院一九六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批准)
3
.恢復化德縣。以合併于鑲黃旗的原化德縣行政區域為化德縣的行政區域。(國務院一九六三年四月十三日批准)
4
.設立阿巴哈納爾旗。以錫林浩特為中心將阿巴嘎旗和西烏珠穆沁旗各一部分行政區域劃為阿巴哈納爾旗的行政區域。(國務院一九六三年十月二十三日批准)

黑龍江省:
1
.嫩江專員公署領導的齊齊哈爾市、松花江專員公署領導的伊春市改由省直接領導。(黑龍江省人民委員會一九六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報告)
2
.設立綏濱縣。以富錦縣松花江以北的綏濱地區為綏濱縣的行政區域。(國務院一九六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批准)
3
.恢復北安縣。以合併于北安市的原北安縣行政區域為北安縣的行政區域。
 恢復德都縣。以合併于北安市的原德都縣行政區域為德都縣的行政區域。
 撤銷北安市。(國務院一九六三年六月二十九日批准)

甘肅省:
1
.撤銷白銀市。將白銀市的武川公社劃歸皋蘭縣,其餘行政區域劃歸蘭州市。(國務院一九六三年十月二十三日批准)
2
.原白銀市領導的靖遠、皋蘭兩個縣劃歸定西專員公署領導,景泰縣劃歸武威專員公署領導。(國務院一九六三年十月二十三日批准)
3
.撤銷臨洮專員公署。原臨洮專員公署領導的臨洮、渭源兩個縣劃歸定西專員公署領導,漳縣劃歸天水專員公署領導,岷縣劃歸武都專員公署領導。(國務院一九六三年十月二十四日批准)
4
.蘭州市領導的永登縣劃歸武威專員公署領導。(國務院一九六三年十月二十四日批准)

寧夏回族自治區:
1
.設立吳忠縣。以吳忠市的行政區域為吳忠縣的行政區域。撤銷吳忠市。
2
.設立青銅峽縣。以青銅峽市的行政區域為青銅峽縣的行政區域。撤銷青銅峽市。
 (以上兩項變動,均係國務院一九六三年六月二十九日批准)

青海省:
1
.循化撒拉族自治縣由省直接領導,不再由黃南藏族自治州代管。
2
.河南蒙族自治縣由省委託黃南藏族自治州代管。
3
.海西蒙藏哈薩克族自治州改名為海西蒙古族藏族哈薩克族自治州。(國務院一九六三年八月二十六日批准)
4
.海西蒙古族藏族哈薩克族自治州人民委員會由大柴旦市遷駐烏蘭縣德令哈。(國務院一九六三年十一月八日批准)
5
.撤銷柴達木行政委員會。將柴達木行政委員會領導的大柴旦、冷湖、格爾木三個市和烏蘭、都蘭、天峻三個縣均劃歸海西蒙古族藏族哈薩克族自治州領導。(國務院一九六三年八月二十六日批准)

山東省:
1
.恢復長島縣。以蓬萊縣的部分行政區域為長島縣的行政區域。(國務院一九六三年六月二十九日批准)
2
.河南省東明縣劃歸山東省領導。(國務院一九六三年三月二十三日批准)
3
.恢復臨沂縣。以臨沂市的行政區域為臨沂縣的行政區域。撤銷臨沂市。
4
.恢復泰安縣。以泰安市的行政區域為泰安縣的行政區域。撤銷泰安市。
5
.恢復菏澤縣。以菏澤市的行政區域為菏澤縣的行政區域。撤銷菏澤市。
6
.恢復聊城縣。以聊城市的行政區域為聊城縣的行政區域。撤銷聊城市。
7
.恢復臨清縣。以臨清市的行政區域為臨清縣的行政區域。撤銷臨清市。
 (以上3-7五項變動,均係國務院一九六三年三月二十六日批准)

安徽省:
1
.撤銷屯溪市。將屯溪市的行政區域劃歸休寧縣。(國務院一九六三年五月二十日批准)

浙江省:
1
.金華專員公署領導的建德、淳安兩個縣劃歸杭州市領導。
2
.設立麗水專員公署。麗水專員公署駐麗水縣。溫州專員公署領導的麗水、龍泉、雲和、青田四個縣和金華專員公署領導的遂昌、縉雲兩個縣均劃歸麗水專員公署領導。
 (以上變動,均係國務院一九六三年五月九日批准)

福建省:
1
.福安專員公署領導的羅源縣和南平專員公署領導的古田、屏南兩個縣劃歸閩侯專員公署領導。(福建省人民委員會一九六三年九月十一日報告)
2
.設立三明專員公署。三明專員公署駐三明市。原有省直接領導的三明市和三明市領導的三明縣,晉江專員公署領導的大田縣,龍岩專員公署領導的永安、清流、寧化三個縣均劃歸三明專員公署領導。(國務院一九六三年四月二十七日批准)

江西省:
1
.恢復新餘縣。以新餘市的行政區域為新餘縣的行政區域。撤銷新餘市。(國務院一九六三年九月十四日批准)

河南省:
1
.開封專員公署領導的開封市改由省直接領導。(河南省民政廳一九六三年十二月四日報告)
2
.河南省開封專員公署領導的東明縣劃歸山東省菏澤專員公署領導。(國務院一九六三年三月二十三是批准)

湖南省:
1
.設立南嶽縣。以衡山縣的部分行政區域為南嶽縣的行政區域。
2
.撤銷彬州市。將彬州市的行政區域劃歸彬縣。
3
.撤銷洪江市。將洪江市的行政區域劃歸黔陽縣。
4
.撤銷津市市。將津市市的行政區域劃歸澧縣。
 (以上四項變動,均係國務院一九六三年五月二十日批准)

廣東省:
1
.肇慶專員公署領導的江門市和高鶴、新會、臺山、開平、恩平五個縣劃歸佛山專員公署領導。(廣東省人民委員會一九六三年六月八日批准)
2
.廣州市領導的佛岡縣劃歸韶關專員公署領導。(國務院一九六三年七月三日批准)
3
.設立乳源瑤族自治縣。以合併于樂昌縣和曲江縣的原乳源縣和韶邊瑤族自治縣行政區域為乳源瑤族自治縣的行政區域。(國務院一九六三年六月二十九日批准)
4
.恢復惠陽專員公署。惠陽專員公署駐惠陽縣。佛山專員公署領導的惠陽、博羅、寶安、東莞、增城、龍門六個縣和韶關專員公署領導的河源、連平、和平、龍川四個縣及汕頭專員公署領導的紫金縣均劃歸惠陽專員公署領導。(國務院一九六三年七月三日批准)
5
.設立欽州僮族自治縣。以欽縣的行政區域為欽州僮族自治縣的行政區域。撤銷欽縣。(國務院一九六三年九月十四日批准)

廣西僮族自治區:
1
.恢復西林縣。以合併于隆林各族自治縣的原西林縣行政區域為西林縣的行政區域。(國務院一九六三年五月二十日批准)

四川省:
1
.涼山彝族自治州的馬邊、峨邊二縣,委託樂山專員公署領導。
2
.設立鹽源彝族自治縣。以鹽源縣的行政區域為鹽源彝族自治縣的行政區域。撤銷鹽源縣。(國務院一九六三年十月二十三日批准)
3
.恢復南坪縣。以合併于松潘縣的原南坪縣行政區域為南坪縣的行政區域。
4
.恢復汶川縣。以合併于茂汶羌族自治縣的原汶川縣行政區域為汶川縣的行政區域。
5
.恢復理縣。以合併于茂汶羌族自治縣的原理縣行政區域為理縣的行政區域。
 (以上3-5三項變動,均係國務院一九六三年二月二十三日批准)

貴州省:
1
.貴陽市領導的開陽縣劃歸遵義專員公署領導,修文、清鎮兩個縣劃歸安順專員公署領導。(國務院一九六三年十月二十三日批准)
2
.安順專員公署領導的貞豐、冊亨、安隆三縣劃歸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目前仍委託安順專員公署代管。(國務院一九六三年四月二十七日批准)
3
.設立鎮寧布依族苗族自治縣。以鎮寧縣行政區域為鎮寧布依族苗族自治縣的行政區域。(國務院一九六三年五月二十日批准)
4
.惠水現在一九六三年內有兩次變動: 
 第一次變動:設立惠水布依族苗族自治縣。以惠水縣行政區域為惠水布依族苗族自治縣的行政區域。撤銷惠水縣。(國務院一九六三年五月二十日批准)
 第二次變動:恢復惠水縣。以惠水布依族苗族自治縣行政區域為惠水縣的行政區域。惠水縣劃歸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領導。撤銷惠水布依族苗族自治縣。(國務院一九六三年十月二十三日批准)

雲南省:
1
.恢復魯甸縣。以合併于昭通縣的原魯甸縣除馬路、蘇甲、水屯、酒房四個人民公社以外的行政區域為魯甸縣的行政區域。
2
.設立永德縣。以鎮康縣的部分行政區域為永德縣的行政區域。
 (以上兩項變動,均係國務院一九六三年九月十四日批准)
3
.滄源佧佤族自治縣改名為滄源佤族自治縣。
4
.耿馬傣族佧佤族自治縣改名為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
 (以上3-4兩項變動,均係國務院一九六三年九月十三日批准)
5
.設立保山專員公署,保山專員公署駐保山縣。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領導的保山、施甸、龍陵、騰衝、昌寧五個縣劃歸保山專員公署領導。(國務院一九六三年十二月十八日批准)
6
.孟連傣族拉祜族佧佤族自治縣改名為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國務院一九六三年九月十三日批准)
7
.設立西盟佤族自治縣。以西盟地區為西盟佤族自治縣的行政區域。
8
.設立南澗彝族自治縣。以巍山彝族回族自治縣的南澗地區為南澗彝族自治縣的行政區域。
 (以上7-8兩項變動,均係國務院一九六三年九月十四日批准)

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簡冊(1964)》(1964411印,內務部編,地圖出版社出版)


一九六三年全國行政區劃統計表

 

統計表1:截至一九六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省級

 29

 22省,4自治區、2直轄市、1自治區籌委會

 行署,專區級

 189

151專區、7盟、29自治州、2 行政區

 縣級

 2106

1981縣、61自治縣、50旗、3自治旗、2鎮、4辦事處、2管理局、3工作委員會

 

 175

地級市76個,縣級市99

市轄區

338

 

 

省級

行署、專區級

縣級

市轄區

北京市

 

 

9縣,辦事處

8

上海市

 

 

10

12

河北省

10專區

1地級市,9縣級市

141縣,2自治縣

13 

山西省

5專區

4地級市

94

11 

內蒙古自治區

7

2地級市,9縣級市

20縣,50旗,3自治旗

10 

遼寧省

 

11地級市

41縣,2自治縣

43 

吉林省

3專區,1自治州

2地級市,6縣級市

36縣,2自治縣

11

黑龍江省

5專區

8地級市,1縣級市

58縣,1自治縣

50 

陜西省

8專區

2地級市,3縣級市

92

12

甘肅省

8專區,2自治州

2地級市,4縣級市

64縣,6自治縣

6

寧夏回族自治區

1專區

1地級市,1縣級市

16

1

青海省

6自治州

1地級市,3縣級市

31縣,5自治縣,3工作委員會

3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6專區,5自治州

1地級市,3縣級市

74縣,6自治縣

5

山東省

9專區

4地級市,6縣級市

105

17

江蘇省

7專區

7地級市,4縣級市

63縣,1鎮,3辦事處

27

安徽省

7專區

5地級市,3縣級市

66

19

浙江省

7專區

3地級市

63

5

福建省

7專區

2地級市,4縣級市

62

6

江西省

1行政區,5專區

2地級市,6縣級市

79縣,2管理局

6

台灣省

 

 

 

 

河南省

8專區

2地級市,12縣級市

108

11

湖北省

6專區

2地級市,3縣級市

72

8

湖南省

8專區,1自治州

2地級市,5縣級市

82縣,4自治縣

6

廣東省

1行政區,6專區,1自治州

1地級市,8縣級市

93縣,5自治縣

5

廣西僮族自治區

6專區

4地級市,1縣級市

68縣,7自治縣

7

四川省

12專區,3自治州

3地級市,5縣級市

183縣,3自治縣

16

貴州省

4專區,2自治州

1地級市,1縣級市

74縣,4自治縣

4

雲南省

6專區,8自治州

2地級市,2縣級市

104縣,14自治縣,1

14

西藏自治區(籌)

7專區

1地級市

73

2


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手冊》,民政部行政區劃處編,198612月第1

統計表2:截至一九六三年六月

 省級

 29

 22省,4自治區、2直轄市、1自治區籌委會

 行署,專區級

 187

146專區、7盟、29自治州、3 行政區、2管理局

 縣級

 2037

 1927縣、54自治縣、49旗、3自治旗、1鎮、3工作委員會

 

 207

 省轄市73個,專轄市134

 

省級

行署、專區級

縣級

市轄區

北京市

 

 

9縣

8

上海市

 

 

10

 12

河北省

10專區

1省轄市,9專轄市

141縣,2自治縣

 

山西省

5專區

3省轄市,1專轄市

94

 

內蒙古自治區

7

2省轄市,9專轄市

 20縣,49旗,3自治旗

 

遼寧省

 

10省轄市,1專轄市

 41縣,2自治縣

 

吉林省

3專區,1自治州

 2省轄市,6專轄市

 36縣,2自治縣

 

黑龍江省

5專區

 1省轄市,8專轄市

 57縣,1自治縣

 

陜西省

8專區

1省轄市,4專轄市

92

 

甘肅省

9專區,2自治州

2省轄市,5專轄市

64縣,6自治縣

 

寧夏回族自治區

1專區

2省轄市

16

 

青海省

1行政區,6自治州

1省轄市,3專轄市

31縣,5自治縣,3工作委員會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6專區,5自治州

2省轄市,2專轄市

74縣,6自治縣

 

山東省

9專區

4省轄市,6專轄市

105

 

江蘇省

7專區

7省轄市,4專轄市

63

 

安徽省

7專區

8省轄市

66

 

浙江省

7專區

3省轄市

63

 

福建省

7專區

2省轄市,4專轄市

62

 

江西省

1行政區,5專區,2管理局

3省轄市,6專轄市

78

 

台灣省

 

 

 

 

河南省

8專區

1省轄市,13專轄市

108

 

湖北省

6專區

2省轄市,3專轄市

72

 

湖南省

8專區,1自治州

2省轄市,5專轄市

82縣,4自治縣

 

廣東省

1行政區,6專區,1自治州

1省轄市,8專轄市

94縣,4自治縣

 

廣西僮族自治區

6專區

3省轄市,2專轄市

68縣,7自治縣

 

四川省

12專區,3自治州

3省轄市,5專轄市

184縣,2自治縣

 

貴州省

4專區,2自治州

1省轄市,1專轄市

73縣,5自治縣

 

雲南省

5專區,8自治州

2省轄市,2專轄市

102縣,12自治縣,1

 

西藏自治區(籌)

7專區

1省轄市

73

 


資料來源:《1963人民手冊》,《大公報》196310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