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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1997年)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23日   來源:行政區劃網

一九九七年全國省級行政區一覽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石家莊市)   山西省(太原市)   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
 遼寧省(瀋陽市)     吉林省(長春市)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
 上海市 江蘇省(南京市) 浙江省(杭州市) 安徽省(合肥市) 福建省(福州市) 江西省(南昌市) 山東省(濟南市)
 河南省(鄭州市) 湖北省(武漢市) 湖南省(長沙市) 廣東省(廣州市)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 海南省(海口市)
 重慶市  四川省(成都市)  貴州省(貴陽市)  雲南省(昆明市)  西藏自治區(拉薩市)
 陜西省(西安市) 甘肅省(蘭州市) 青海省(西寧市)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
 香港特別行政區 台灣省

 1.設立重慶直轄市。(1997314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2199771日,中國政府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
 3.香港特別行政區簡稱。在全國行政區劃序列中,香港特別行政區列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之後、台灣省之前。(國務院19971215
  日批准)

一九九七年全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劃變更情況



北京市:
1
.撤銷通縣,設立北京市通州區,區人民政府駐通州鎮。(國務院1997429日批復國函[1997]30號)
2
.將房山區人民政府駐地遷至良鄉。(民政部19971117日批復民行批[1997]25號)

河北省:
撤銷滄州市郊區。將原郊區的南陳屯鄉(不含王希魯村)、小王莊鄉(不含三里莊、北趙家墳村)劃歸運河區管轄;將原郊區的小趙莊鄉、南陳屯鄉的王希魯村、小王莊鄉的三里莊和北趙家墳村劃歸新華區管轄。(國務院19971021批復國函[1997]96號)

山西省:
撤銷太原市南城區、北城區、河西區、南郊區、北郊區,設立太原市小店區、迎澤區、杏花嶺區、尖草坪區、萬柏林區、晉源區。(1)小店區轄原南城區的塢城、北營、雙塔3個街道,原南郊區的親賢、黃陵、小店、西溫莊、劉家堡、北格6個鄉鎮及原南郊區小店鎮昌盛西街。(2)迎澤區轄原南城區的迎澤、橋東、文廟、柳巷、老軍營、廟前6個街道,原南郊區的孟家井、郝莊(不含狄村)2個鄉。區人民政府駐棉花巷。(3)杏花嶺區:轄原北城區的澗河、三橋、鼓樓、壩陵橋、大東關、職工新村、敦化坊、巨輪9個街道,原南郊區的楊家峪鄉及原北郊區的中澗河、小返2個鄉。區人民政府駐解放路。(4)尖草坪區轄原北城區的尖草坪、光社、上蘭、南塞、迎新街、古城6個街道,原北郊區的新城、向陽、上蘭、柏板、西墕、柴村、馬頭水、陽曲8個鄉鎮及原北郊區東社鄉的小東流、大東流、西流3個村。區人民政府駐柴村鎮迎賓北路。(5)萬柏林區轄原河西區的萬柏林、和平、千峰、興華、下元、杜兒坪、南寒、白家莊、大虎溝、開城裏、官地11個街道,原北郊區的西銘、化客頭、王封、小井峪、東社(不含小東流、大東流、西流3個村)5個鄉。區人民政府駐西礦街。(6)晉源區轄原河西區的義井、羅城2個街道,原南郊區的晉源、姚村、金勝4個鄉鎮。區人民政府駐晉源鎮。(國務院199758日批復國函[1997]33號)

黑龍江省:
撤銷牡丹江市郊區。將原郊區的興隆鎮、東村鄉劃歸東安區管轄;將原郊區的溫春鎮、沿江鄉劃歸西安區管轄;將原郊區的鐵嶺鎮、樺林鎮劃歸陽明區管轄;將原郊區的北安鄉、三道鄉劃歸愛民區管轄。(國務院1997930日批復國函[1997]90號)

上海市:
撤消金山縣,設立金山區,以原金山縣的行政區域為金山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金山衛鎮。(國務院1997429日批復國函[1997]29號)

江蘇省:
設立泰州市高港區,高港區轄從海陵區劃入的口岸、刁鋪、許莊、田河、永安洲、野徐、白馬7個鄉鎮。區人民政府駐口岸鎮。(國務院1997820日批復國函[1997]77號)

安徽省:
撤銷寧國縣,設立寧國市。(國務院1997311日批准)

福建省:
調整泉州市鯉城區的行政區域,增設豐澤區和洛江區。(1)鯉城區轄臨江、海濱、鯉中、開元4個街道和江南、浮橋2個鎮。區人民政府駐打錫街。(2)豐澤區轄泉秀、豐澤、東澤、華大4個街道和城東、東海、北峰3個鎮。區人民政府駐豐澤街道。(3)洛江區轄河市、馬甲、羅溪3個鎮和虹山鄉。區人民政府駐河市鎮。(國務院199763日批復國函[1997]42號)

江西省:
撤銷萍鄉市上栗區,設立上栗縣,縣人民政府駐上栗鎮;撤銷萍鄉市蘆溪區,設立蘆溪縣,縣人民政府駐蘆溪鎮。(國務院19971113日批復國函[1997]100號)

山東省:
1)撤銷聊城地區和縣級聊城市,設立地級聊城市。市人民政府駐新設立的東昌府區東昌西路。(2)聊城市設立東昌府區,以原縣級聊城市的行政區域為東昌府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古樓東大街。(3)聊城市轄原聊城地區的高唐縣、莘縣、陽谷縣、東阿縣、茌平縣、冠縣和新設立的東昌府區,原聊城地區的臨清市由省直轄。(國務院1997829日批復國函[1997]82號)

河南省:
1
.(1)撤銷商丘地區和縣級商丘市、商丘縣,設立地級商丘市,市人民政府駐新設立的梁園區凱旋中路。(2)商丘市設立梁園區和雎陽區。梁園區轄原縣級商丘市的八八、向陽、東風、3個街道和袁莊、周莊、黑劉莊4個鄉,原商丘縣的雙八、張閣、謝集3個鎮和李莊、王樓、劉口、觀堂、平臺、周集、水池鋪、孫福集8個鄉。區人民政府駐民主東路。雎陽區轄原商丘縣的城關、郭村、李口、宋集4個鎮和城北、路河、王墳、勒馬、閻集、婁店、馮橋、高辛、塢墻、臨馬店、毛錮堆、包公廟12個鄉。區人民政府駐城關鎮。(3)商丘市轄原商丘地區的夏邑縣、寧陵縣、虞城縣、柘城縣、民權縣、雎縣和新設立的梁園區、雎陽區。原商丘地區的永城市由省直轄。(國務院1997610批復國函[1997]46號)
2
.將平頂山市的襄城縣劃歸許昌市管轄。(國務院1997731批復國函[1997]70號)
3
.設立平頂山市石龍區。石龍區轄南顧莊和梁洼、高莊2個街道。區人民政府駐人民路。(國務院19971218日批復國函[1997]111號)
【濟源市改由省直轄】

湖北省:
撤銷漢川縣,設立漢川市。(國務院1997312日批准)

湖南省:
1
.(1)將株洲縣的群豐鎮和馬家河鄉劃入株洲市市區。(2)撤銷株洲市的東區、南區、北區、郊區,調整設立荷塘區、蘆松區、石峰區、天元區。荷塘區:轄原東區的月塘、茨菇塘、宋家橋3個街道,原郊區的明照、荷塘鋪(不含新民、田心、雙豐3個村)、蝶屏3個鄉和龍頭鋪鎮的茶園、東流、三搭橋3個村。區人民政府駐新華東路。蘆凇區:轄原南區的建設、建寧、董家塅和原北區的賀家土4個街道,原郊區的曲尺、建寧、五里墩3個鄉。區人民政府駐蘆凇路。石峰區:轄原北區的響石嶺、清水塘和原東區的田心3個街道,原郊區的龍頭鋪鎮(不含茶園、東流、三搭橋3個村)和清水、雲田、荷花3個鄉和荷塘鋪鄉的新民、田心、雙豐3個村。區人民政府駐建設北路。天元區:轄原株洲縣的群豐鎮、馬家河鄉和原郊區的園藝場。區人民政府駐黃河北路。(國務院1997531日批復國函[1997]40號)
2
.(1)將邵陽縣的陳家橋鄉劃入邵陽市市區。(2)撤銷邵陽市東區、西區、郊區,調整設立邵陽市雙清區、大祥區、北塔區。雙清區轄原東區的龍須塘、汽車站、小江湖、火車站、橋頭、東風路6個街道和原郊區的火車站、高崇山、城東、石橋、雲水、雞籠6個鄉,區人民政府駐建設路;大祥區轄原西區的城北路、紅旗路、中心路、城西、城南、百園春6個街道和原郊區的城南、雨溪、面鋪、檀江、蔡鍔、板橋6個鄉,區人民政府駐西湖路;北塔區轄原東區的江北街道,原郊區的茶元頭、江北、田江和從邵陽縣劃入的陳家橋鄉,區人民政府駐江北大道資州。(國務院1997829日批復國函[1997]83號)
3
.(1)撤銷懷化地區和縣級懷化市,設立地級懷化市,市人民政府駐新設立的鶴城區迎豐路。(2)懷化市設立鶴城區、中方縣。鶴城區轄原縣級懷化市的迎豐、城中、城北、紅星、坨院5個街道和盈口、楊村、鴨嘴岩、石門、黃金坳、蘆坪、賀家田、涼亭8個鄉。區人民政府駐府星路。中方縣轄原縣級懷化市的瀘陽、花橋、中方、牌樓、銅灣5個鎮和爐亭坳、桐木、下坪、聶家村、龍場、銅鼎、丁家、新路河、袁家、新建、蔣家、石寶、接龍、鐵坡、活水、錦溪16個鄉及黃吉坪瑤族鄉。縣人民政府駐中方鎮。(3)撤銷洪江市和黔陽縣,合併設立洪江市(縣級),以原洪江市和黔陽縣的行政區域為新的洪江市的行政區域。洪江市人民政府駐黔城鎮。(4)懷化市轄原懷化地區的沅陵縣、辰溪縣、溆浦縣、會同縣、麻陽苗族自治縣、新晃侗族自治縣、芷江侗族自治縣、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通道侗族自治縣和新設立的中方縣、鶴城區。新設立的洪江市由省直轄。(國務院19971129日批復國函[1997]105號)

廣東省:
調整深圳市羅湖區的行政區域,增設深圳市鹽田區。鹽田區轄從羅湖區劃入的沙頭角鎮和鹽田、梅沙2個街道,區人民政府駐鹽田街道黃必圍。(國務院19971021日批復國函[1997]97號)

廣西壯族自治區:
1
.(1)撤銷賀縣,設立賀州市,以原賀縣的行政區域為賀州市的行政區域。(2)將梧州地區行署駐地由梧州市市區遷至賀州市八步鎮,梧州地區更名為賀州地區。賀州地區轄原梧州地區的富川、鍾山、昭平3個縣(自治縣)和賀州市。(3)梧州市轄萬秀、蝶山、郊區3個區,轄蒼梧縣和原梧州地區的藤縣、蒙山縣,代管原梧州地區的岑溪市(縣級)。(國務院1997227日批復國函[1997]12號)
2
.(1)撤銷玉林地區和縣級玉林市,設立地級玉林市,市人民政府駐新設立的玉州區玉林鎮東門路。(3)玉林市設立玉州區和興業縣。玉州區轄玉林、福綿、南江、城西、名山、仁東、樟木、成均、新橋、城北、茂林、沙田12個鎮和石和、仁厚、大塘3個鄉。區人民政府駐玉林鎮民主路。興業縣轄原縣級玉林市的石南、城隍、大平山、蒲塘、北市、葵陽、沙塘、山心8個鎮和龍安、鐵聯、博愛、高峰、洛陽、小平山、賣酒7個鄉。縣人民政府駐石南鎮。(3)玉林市轄原玉林地區的容縣、陸川縣、博白縣和新設立的興業縣、玉州區,原玉林地區的北流市由自治區直轄。(國務院1997422日批復國函[1997]26號)

海南省:
撤銷東方黎族自治縣,設立東方市。(國務院1997312日批准)

重慶市:
1
.(1)設立重慶直轄市,撤銷原重慶市。(2)重慶直轄市轄原重慶市、萬縣市、涪陵市、黔江地區所轄行政區域。(3)重慶直轄市設立後,由國務院依據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對其管轄的行政區域的建置和劃分作相應的調整。(1997314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2
.重慶直轄市簡稱""。在全國行政區劃序列中,重慶直轄市列海南省之後、四川省之前。(國務院1997418日批准)
3
.(1)撤銷萬縣市,設立重慶市萬縣區。同時設立重慶市萬縣移民開發區,相應設置黨政機構,代管忠縣、開縣、雲陽、奉節、巫山、巫溪6縣。(3)撤銷涪陵市,設立重慶市涪陵區。(3)撤銷黔江地區,設立重慶市黔江開發區。相應設置黨政機構,代管石柱、秀山、酉陽、黔江、彭水6個民族自治縣。(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19971220日批復)
[3
.(1)撤銷萬縣市及所轄龍寶區、天城區、五橋區,設立重慶市萬縣區。(2)設立重慶市萬縣移民開發區,為重慶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機構,與萬縣區委、區政府一套機構兩塊牌子,代管忠縣、開縣、雲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城口縣、梁平縣由重慶市直接管理。(3)撤銷涪陵市及所轄2區,設立重慶市涪陵區。原涪陵市所轄的南川市、豐都縣、墊江縣、武隆縣由重慶市直接管理。(4)撤銷黔江地區,設立重慶市黔江開發區,為重慶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機構,代管石柱土家族自治縣、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

四川省:
1
.設立眉山地區,管轄從原樂山市劃出的眉山、洪雅、丹棱、彭山、仁壽、青神6個縣,地區行政公署駐眉山縣東坡鎮(國務院1997530日批復國函[1997]41號)
2
.將達縣人民政府駐地由達川市市區遷至達縣南外鎮(民政部199765日批復民行批[1997]13號)
3
.調整蓬溪縣行政區域,設立大英縣。大英縣轄原蓬溪縣管轄的通仙、金元、智水3個鄉和玉峰、象山、卓簡井、天保、蓬萊、河邊、隆盛、回馬8個鎮以及原紅江鎮的文武、永和、夏家溝3個村。縣人民政府駐蓬萊鎮。(民政部19971031日批復民行批[1997]23號)
4
.南坪縣更名為九寨溝縣(民政部19971215日批復民行批[1997]27號)

貴州省:
1)撤銷遵義地區和縣級遵義市,設立地級遵義市,市人民政府駐新設立的紅花崗區解放路。(2)遵義市設立紅花崗區,以原縣級遵義市的行政區域為紅花崗區的行政區域。紅花崗區人民政府駐新華路。(3)遵義市轄原遵義地區的遵義縣、習水縣、余慶縣、綏陽縣、鳳岡縣、桐梓縣、正安縣、道真仫佬族苗族自治縣、務川仫佬族苗族自治縣和新設立的紅花崗區。原遵義地區的赤水市、仁懷市由省直轄。(國務院1997610日批復國函[1997]45號)

雲南省:
1
.(1)撤銷曲靖地區和縣級曲靖市,設立地級曲靖市,市人民政府駐新設立的麒麟區城關鎮文昌街。(2)曲靖市設立麒麟區和沾益縣。麒麟區轄原縣級曲靖市的城關、三寶、越州、東山4個鎮和環城、珠街、沿江、茨營、瀟湘、西山6個鄉。區人民政府駐城關鎮南寧東路。沾益縣轄原縣級曲靖市的西平、花山2個鎮和沾益、盤江、白水、大坡、菱角、德澤、炎方、播樂8個鄉。縣人民政府駐西平鎮龍華新路。(3)曲靖市轄原曲靖地區的陸良縣、羅平縣、會澤縣、馬龍縣、富源縣、師宗縣、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和新設立的沾益縣、麒麟區,原曲靖地區的宣威市由省直轄。(國務院199756日批復國函[1997]32號)
2
.(1)撤銷玉溪地區和縣級玉溪市,設立地級玉溪市。市人民政府駐新設立的紅塔區紅塔路。(2)玉溪市設立紅塔區,以原玉溪市的行政區域為紅塔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紅塔路。(3)玉溪市轄原玉溪地區的華寧縣、通海縣、澄江縣、江川縣、易門縣、新平彝族自治縣、峨山彝族自治縣、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縣和新設的紅塔區。(國務院19971213日批復國函[1997]108號)

陜西省:
撤銷臨潼縣,設立西安市臨潼區,區人民政府駐驪山鎮。(國務院1997625日批復國函[1997]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