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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1999年)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23日   來源:行政區劃網
一九九九年全國省級行政區一覽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石家莊市)   山西省(太原市)   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
 遼寧省(瀋陽市)     吉林省(長春市)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
 上海市 江蘇省(南京市) 浙江省(杭州市) 安徽省(合肥市) 福建省(福州市) 江西省(南昌市) 山東省(濟南市)
 河南省(鄭州市) 湖北省(武漢市) 湖南省(長沙市) 廣東省(廣州市)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 海南省(海口市)
 重慶市  四川省(成都市)  貴州省(貴陽市)  雲南省(昆明市)  西藏自治區(拉薩市)
 陜西省(西安市)  甘肅省(蘭州市) 青海省(西寧市)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
 香港特別行政區   澳門特別行政區  台灣省


 國務院1999年12月20日批准,中國政府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


一九九九年全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劃變更情況



北京市:
撤銷昌平縣,設立昌平區,以原昌平縣的行政區域為昌平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政府街。(國務院1999年9月16日批准 國函[1999]112號)

山西省:
(1)撤銷晉中地區和縣級榆次市,設立地級晉中市。市人民政府駐新設立的榆次區。(2)晉中市設立榆次區,以原縣級榆次市的行政區域為榆次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東順城街。(3)晉中市轄原晉中地區的太谷縣、祁縣、平遙縣、靈石縣、榆社縣、左權縣、和順縣、昔陽縣、壽陽縣和新設立的榆次區。原晉中地區的介休市由山西省直轄。(國務院1999年9月24日批准 國函[1999]124號)

內蒙古自治區:
1.(1)撤銷哲裏木盟和縣級通遼市,設立地級通遼市,市人民政府駐新設立的科爾沁區。(2)通遼市設立科爾沁區,以原縣級通遼市的行政區域為科爾沁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科爾沁大街102號。(3)通遼市轄原哲裏木盟的科爾沁左翼中旗、科爾沁左翼後旗、庫侖旗、奈曼旗、扎魯特旗、開魯縣和新設立的科爾沁區。原哲裏木盟的縣級霍林郭勒市由內蒙古自治區直轄。(國務院1999年1月13日批准 國函[1999]5號)
2.將包頭市郊區更名為九原區,石拐礦區更名為石拐區。(民政部1999年8月10日批准 民發[1999]22號) 

遼寧省:
將撫順市露天區更名為東洲區。(民政部1999年6月16日批准 民發[1999]43號) 

黑龍江省:
(1)撤銷綏化地區和縣級綏化市,設立地級綏化市。市人民政府駐新設立的北林區。(2)綏化市設立北林區,以原縣級綏化市的行政區域為北林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北二西路。(3)綏化市轄原綏化地區的望奎縣、慶安縣、綏棱縣、蘭西縣、青岡縣、明水縣和新設立的北林區。原綏化地區的安達市、肇東市和海倫市由黑龍江省直轄。(國務院1999年12月28日批准 國函[1999]154號)

上海市:
撤銷青浦縣,設立青浦區,以原青浦縣的行政區域為青浦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青浦鎮。(國務院1999年9月16日批准 國函[1999]113號)

浙江省:
將嘉興市郊區更名為秀洲區。(民政部1999年6月21日批准 民發[1999]44號)

安徽省:
1.(1)撤銷巢湖地區和縣級巢湖市,設立地級巢湖市。市人民政府駐新設立的居巢區青年路。(2)巢湖市設立居巢區,以原縣級巢湖市的行政區域為居巢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東風路。(3)巢湖市轄原巢湖地區的無為縣、廬江縣、和縣、含山縣和新設立的居巢區。(國務院1999年7月9日批准 國函[1999]80號)
2.(1)撤銷六安地區和縣級六安市,設立地級六安市。市人民政府駐新設立的金安區人民路。(2)六安市設立金安區、裕安區。金安區轄原縣級六安市的東市、中市、三里橋3個街道辦事處和九里溝、望城崗、翁墩、淠東、城北、先生店、中店、橫塘崗8個鄉及馬頭、東橋、木廠、雙河、孫崗、椿樹、三十鋪、張店、毛坦廠、東河口、施橋11個鎮。區人民政府駐人民路。裕安區轄原縣級六安市的鼓樓、西市、北市、南市4個街道辦事處和平橋、羅集、獅子崗、單王、青山、西河口、石板衝7個鄉及新安、順河、丁集、固鎮、徐集、江家店、獨山、蘇埠、城南、分路口、石婆店、韓擺渡12個鎮。區人民政府駐雲露街。(3)六安市轄原六安地區的舒城縣、霍山縣、金寨縣、霍邱縣、壽縣和新設立的金安區、裕安區。(國務院1999年9月2日批准 國函[1999]109號)

福建省:
(1)撤銷寧德地區和縣級寧德市,設立地級寧德市。市人民政府駐新設立的蕉城區。(2)寧德市設立蕉城區,以原縣級寧德市的行政區域為蕉城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八一五中路。(3)寧德市轄原寧德地區的霞浦縣、柘榮縣、壽寧縣、古田縣、屏南縣、周寧縣和新設立的蕉城區。原寧德地區的福安市和福鼎市由福建省直轄。(國務院1999年11月14日批准 國函[1999]136號)

湖南省:
(1)撤銷婁底地區和縣級婁底市,設立地級婁底市,市人民政府駐新設立的婁星區。(2)婁底市設立婁星區,以原縣級婁底市的行政區域為婁星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長青中街。(3)婁底市轄原婁底地區的雙峰縣、新化縣和新設立的婁星區。原婁底地區的冷水江市、漣源市由湖南省直轄。(國務院1999年1月20日批准 國函[1999]7號)   

廣東省:
將開平市人民政府駐地由三埠街道長沙沿江東路135號遷至長沙街道長沙光華路1號。(民政部1999年6月21日批准 民發[1999]45號)

四川省:
(1)撤銷達川地區和縣級達川市,設立地級達州市。市人民政府駐新設立的通川區荷葉街。(2)達州市新設通川區,以原達川市的行政區域為通川區的行政區域,將達縣的雙龍鄉劃歸通川區管轄。區人民政府駐西外鎮。(3)達州市轄原達川地區的達縣、宣漢縣、開江縣、渠縣、大竹縣和新設立的通川區。原達川地區的萬源市由四川省直轄。(國務院1999年6月20日批准 國函[1999]51號)

貴州省:
撤銷盤縣特區,設立盤縣,以原盤縣特區的行政區域為盤縣的行政區域。將盤縣人民政府駐地由原盤縣特區人民政府駐地城關鎮遷至紅果鎮。(民政部1999年2月28日批准 民發[1999]16號)

雲南省:
撤銷畹町市,將其管轄的城關鎮、混板鄉和芒棒鄉劃歸瑞麗市管轄。(國務院1999年1月2日批准 國函[1999]1號) 

西藏自治區:
撤銷隆格爾、鹽井、碧土、妥壩、生達五縣。(民政部1999年9月21日批准 民發[1999]54號)

陜西省:
(1)撤銷榆林地區和縣級榆林市,設立地級榆林市。市人民政府駐新設立的榆陽區。(2)榆林市設立榆陽區,以原縣級榆林市的行政區域為榆陽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北大街。(3)榆林市轄原榆林地區的神木縣、府谷縣、橫山縣、靖邊縣、定邊縣、吳堡縣、米脂縣、綏德縣、清澗縣、子洲縣、佳縣和新設立的榆陽區。(國務院1999年12月5日批准 國函[1999]141號)

青海省:
將海東地區的湟中縣、湟源縣劃歸西寧市管轄。(國務院1999年12月5日批准 國函[1999]142號)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將烏魯木齊市南山礦區更名為南泉區。(民政部1999年8月10日批准 民發[1999]號)


一九九九年全國行政區劃統計表
(截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省  級 地  級 縣  級 市轄區
1999年底 4 直  轄  市 
23     省     
5 自  治  區 
2 特別行政區 
合  計:34 
58  地  區 
30  自治州 
7    盟   

合  計:95 
1510   縣   
117 自治縣 
49   旗   
3 自治旗 
2 特  區 
1 林  區 
合 計:1682 

236 地級市 
427 縣級市 

合 計:663 

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