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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第十二屆歷次中央全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28日 16時27分   來源:人民網

    中共十二屆一中全會

    中國共産黨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于1982年9月12日—13日在北京舉行。出席會議的中央委員210人,候補中央委員138人。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149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128人列席了會議。

    會議由胡耀邦、趙紫陽同志主持。全會選舉了中央政治局委員25人,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3人,中央政治局常委6人。全會選舉了中央委員會總書記、中央書記處書記和候補書記,決定了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副主席。胡耀邦當選為中央委員會總書記,鄧小平為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全會批准了中央顧問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産生的主任、副主任和常務委員會委員人選,鄧小平任主任。批准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産生的書記和常務委員會委員,陳雲任第一書記。

    會議結束時,胡耀邦同志代表新産生的中央書記處發表了重要講話,提出今後四項工作:第一、要認真組織全黨學習十二大文件;第二、要抓好機構改革工作;第三、要認真考慮如何抓好整黨;第四、經濟工作任何時候都不能放鬆。

    中共十二屆二中全會

    中國共産黨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于1983年10月11日—12日在北京舉行。出席會議的中央委員201人,候補中央委員136人。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150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124人,中央機關和地方黨委的負責人11人列席了會議。

    會議由中央政治局常委胡耀邦、葉劍英、鄧小平、趙紫陽、李先念、陳雲主持。全會一致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整黨的決定》。這個決定,體現了黨的十二大精神,明確規定了這次整黨的基本方針、基本任務、基本政策和基本方法。《中共中央關於整黨的決定》分9個部分:(一)整黨的必要性和緊迫性;(二)整黨任務;(三)對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的要求;(四)整黨的步驟和基本方法;(五)組織處理和黨員登記;(六)必須防止走過場;(七)整黨工作的領導;(八)鞏固和發展整黨的成果;(九)各級黨組織要堅決地、創造性地執行本決定。這次整黨的任務是統一思想,整頓作風,加強紀律,純潔組織。

    為了保證整黨工作的日常領導,全會選舉産生了中央整黨工作指導委員會。組成人員為:主任胡耀邦;副主任萬里、余秋裏、薄一波、胡啟立、王鶴壽;委員鄧力群、陳野蘋、王從吾、韓光、康克清、伍修權、洪學智、甘渭漢、鄭天翔、蔣南翔、顧大椿、黃鎮、雍文濤、王兆國、郭建、張秀山;顧問王震、楊尚昆、胡喬木、習仲勳、宋任窮。

    全會上,鄧小平、陳雲就整黨問題分別作了重要講話。鄧小平提出了加強思想戰線工作的問題。全會決定中央於今冬明春召開會議,專門討論這個問題。

    全會依照黨章規定,決定遞補候補中央委員楊泰芳、朗大忠(傣族)為中央委員,增補魏文伯、奎璧(蒙古族)、張蘇、杜星垣、賈庭三為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以後提請下屆黨的全國代表大會追認。

    中共十二屆三中全會

    中國共産黨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于1984年10月20日在北京舉行。出席全會的中央委員會委員和候補委員321人。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以及地方、中央各有關方面的主要負責同志共297人列席了會議。葉劍英同志因病未出席會議。

    會議由中央政治局常委胡耀邦、鄧小平、趙紫陽、李先念、陳雲同志主持。全會一致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這個決定,根椐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實際相結合的原則,闡明了加快以城市為重點的整個經濟體制改革的必要性、緊迫性,規定了改革的方向、性質、任務和各項基本方針政策,是指導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綱領性文件。《決定》共分10個部分:(一)改革是當前我國形勢發展的迫切需要;(二)改革是為了建立充滿生機的社會主義經濟體制;(三)增強企業活力是經濟體制改革的中心環節;(四)建立自覺運用價值規律的計劃體制發展社會主義商品經濟;(五)建立合理的價格體系,充分重視經濟杠桿的作用;(六)實行政企職責分開,正確發揮政府機構管理經濟的職能;(七)建立多種形式的經濟責任制,認真貫徹按勞分配原則;(八)積極發展多种經濟形式,進一步擴大對外和國內的經濟技術交流;(九)起用一代新人,造就一支社會主義經濟管理幹部的宏大隊伍;(十)加強黨的領導,保證改革的順利進行。

    全會還一致通過了《中國共産黨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關於召開黨的全國代表會議的決定》。決定於1985年9月召開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會議議題是:(一)討論和通過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七個五年計劃綱要的建議;(二)增選中央委員會成員等組織事項。

    中共十二屆四中全會

    中國共産黨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于1985年9月16日在北京召開。出席這次會議的有中央委員188人,候補中央委員129人;列席會議的有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130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121人,還有中央黨政機關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的主要負責同志40人。葉劍英同志因病未出席會議。

    全會由中央政治局常委胡耀邦、鄧小平、趙紫陽、李先念、陳雲同志主持。

    全會決定,1985年9月18日召開中國共産黨全國代表會議。全會討論並原則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七個五年計劃的建議(草案)》,決定將這個文件提請黨的全國代表會議審議。

    全會討論確定了關於進一步實現中央領導機構成員新老交替的原則。全會收到了葉劍英、鄧穎超、徐向前、聶榮臻、烏蘭夫、王震、韋國清、李德生、宋任窮、張廷發等64位同志不再擔任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委員或候補委員,李井泉、肖勁光、何長工等37位同志請求不再擔任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黃克誠、王從吾、李昌等30位同志請求不再擔任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的信。全會高度評價這些老同志從黨和人民利益出發,積極促進中央領導機構成員新老交替的表率行動,同意他們不再擔任中央三個委員會成員的請求,並向黨的全國代表會議報告。

    全會給葉劍英同志和黃克誠同志寫了致敬信,在他們由於健康原因請求不再擔任中央領導職務的時候,以全會的名義表達全黨同志對他們的崇高敬意和親切問候。

    中共十二屆五中全會

    中國共産黨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于1985年9月24日在北京召開。出席會議的有中央委員202人,候補中央委員128人;列席會議的有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172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127人。不再擔任中央三個委員會成員的老同志也列席了會議。

    中央政治局常委胡耀邦、鄧小平、趙紫陽、李先念、陳雲同志主持了這次會議。

    為適應新的形勢和任務的需要,按照進一步實現中央領導機構成員新老交替的原則,這次全會對中央政治局常委提出的、經中央政治局反復醞釀的候選人名單進行了充分的討論,對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書記處的成員進行了局部的調整。

    全會增選了田紀雲、喬石、李鵬、吳學謙、胡啟立、姚依林同志為中央政治局委員。全會根椐習仲勳、谷牧、姚依林同志的請求,同意他們不再擔任中央書記處書記;增選了喬石、田紀雲、李鵬、郝建秀、王兆國同志為中央書記處書記。

    這次全會還批准了中央顧問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增選的中央顧問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和副主任人選;批准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增選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和第二書記、常務書記、書記人選。

    中共十二屆六中全會

    中國共産黨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于1986年9月28日在北京舉行。出席會議的有中央委員199人,候補中央委員126人。列席會議的有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161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122人,有關負責同志25人。

    中央政治局常委胡耀邦、鄧小平、趙紫陽、李先念、陳雲同志主持了會議。

    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方針的決議》。全會認為,這個決議,根椐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實際相結合的原則,進一步闡明了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戰略地位、根本任務和基本指導方針,是新的歷史時期加強我國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綱領性文件。這個決議對於推動我國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促進全面改革和對外開放,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産生深遠的影響。

    《決議》共分八個部分:(一)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戰略地位;(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根本任務;(三)用共同理想動員和團結全國各族人民;(四)樹立和發揚社會主義的道德和風尚;(五)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紀律的教育;(六)普及和提高教育科學文化;(七)馬克思主義在精神文明建設中的指導作用;(八)黨組織和黨員在精神文明建設中的責任。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根本任務是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公民,提高整個中華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

    全會通過了《中國共産黨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關於召開黨的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

    全會同意按照黨章的規定遞補尹長民同志為中央委員。

    中共十二屆七中全會

    中國共産黨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于1987年10月20日在北京召開。出席會議的有中央委員202人,候補中央委員122人。列席會議的有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161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121人,有關負責同志39人。

    中央政治局常委趙紫陽、鄧小平、李先念、陳雲、胡耀邦同志主持了會議。

    會議決定1987年10月25日在北京召開中國共産黨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討論並通過了中央委員會向黨的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中國共産黨章程部分條文修正案》,一致決定將這兩個文件提請黨的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審議。

    全會討論並原則同意《政治體制改革總體設想》,決定將這個文件主要內容寫入中央委員會向黨的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所作的報告。

    全會確認1987年1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關於接受胡耀邦同志辭去中央委員會總書記職務的請求的決定和推選趙紫陽同志代理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的決定,還確認1987年7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關於撤銷沈圖同志中央委員職務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