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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1991年)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27日   來源:人民日報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一九九一年四月三日在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任建新

    各位代表:

    現在,我將人民法院一九九○年的主要工作情況和今年的工作安排向大會報告如下,請予審議。

    一、嚴厲打擊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和破壞經濟的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

    一九九○年,全國法院堅決貫徹政法工作“竭盡全力維護社會穩定”的方針,進一步加強刑事審判工作,依法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活動。全年共受理一審刑事案件四十五萬九千六百五十六件,比上年上升百分之十七點零九;審結四十五萬七千五百五十二件,比上年上升百分之十七點四四。判決發生法律效力的人犯五十八萬二千一百八十四名,比上年上升百分之二十點六二。其中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包括死緩)的,佔判處人犯總人數的百分之三十六點九九,比上年增加二點七五個百分點;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的佔百分之六十一點四四;免予刑事處分的七千二百五十人;宣告無罪的一千九百一十二人。這是一九八四年以來刑事審判任務最繁重的一年。

    針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活動猖獗的情況,政法機關從去年五月開始,集中開展了一場“嚴打”鬥爭。各級人民法院繼續貫徹依法從重從快的方針,對於那些情節嚴重的殺人、搶劫、重大盜竊、強姦、拐賣婦女兒童、流氓等犯罪分子,特別是慣犯、累犯、流竄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依法該重判的重判,該判處死刑的判處了死刑。同時,注意做到寬嚴相濟,對具有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情節的,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處罰,以分化瓦解犯罪分子。人民法院的嚴正判決,打擊了嚴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對維護社會穩定起了積極作用。

    一個時期以來,有關毒品和淫穢物品的犯罪活動日趨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毒化社會風氣,並誘發其他犯罪,嚴重破壞社會秩序。開展禁毒和“掃黃”鬥爭,關係到國家的強盛、民族的興旺。一九九○年,各級人民法院把打擊這類犯罪活動作為刑事審判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全年共審結這類案件三千八百六十四件,比上年上升百分之四十二點五八,從嚴懲處了犯罪分子。去年十二月,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關於禁毒的決定》和《關於懲治走私、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犯罪分子的決定》,為人民法院審理這類案件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最高人民法院隨即發出通知,要求各地法院堅決執行,以進一步推動禁毒和“掃黃”鬥爭的深入開展。

    一九八九年春夏之交,北京發生政治動亂進而發展成為反革命暴亂。公安機關依法拘留審查了一部分違法犯罪分子,絕大多數經審查教育後已陸續寬大釋放。一些實施打、砸、搶、燒、殺的和大肆宣傳煽動、陰謀顛覆人民政府、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嚴重犯罪分子,他們的行為觸犯了我國刑法,應依法懲辦。據統計,北京市法院共審結實施嚴重打、砸、搶、燒、殺的刑事案件四百九十件,七百一十五人;大肆宣傳煽動、陰謀顛覆政府、妄圖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刑事案件六十二件,七十二人。人民法院對這類案犯的審判,現在已基本結束。審判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認真執行懲辦與寬大相結合的政策,該嚴則嚴,當寬則寬,特別是對青年學生犯罪的,著眼于教育挽救,盡可能寬大處理。凡是具有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情節的,均依法予以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人民法院的審判是嚴格依照法律程序進行的,依法應公開審判的案件一律公開審理,開庭審理時,包括被告人親屬在內的各界群眾參加了旁聽;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申請回避權、辯護權、上訴權等各項訴訟權利。對判了徒刑的,如果在服刑期間確有悔改或立功表現,還可依法予以減刑、假釋。人民法院對暴亂中犯罪案件的正確處理,維護了國家的穩定,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擁護。

    嚴厲打擊嚴重經濟犯罪活動的鬥爭,對於堅決懲治腐敗,加強廉政建設具有重要意義,是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一個重要保證。一九九○年,人民法院受理的經濟犯罪案件上升,其中貪污、賄賂案件上升幅度較大,萬元以上的大案增多。各級人民法院繼續貫徹從嚴懲處的方針和“一要堅決、二要慎重、務必搞準”的原則,對起訴到法院的嚴重經濟犯罪案件依法進行了審判。全年共受理經濟犯罪案件八萬八千一百八十四件,審結八萬七千八百四十六件,分別比上年上升百分之十四點八九和百分之十五點七三。其中受理貪污、賄賂案件二萬四千七百四十九件,審結二萬四千三百三十件,分別比上年上升百分之四十四點三和百分之四十七點四四。判決發生法律效力的人犯十二萬一千零五十三人,其中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包括死緩)的,佔給予刑事處分人數的百分之三十三點九一,比上年增加三點三二個百分點。在判刑的犯罪分子中,有處級幹部一百四十七人,司局級幹部八人。去年法院受理的經濟犯罪案件雖然增多,但仍有一些依法應由法院定罪判刑的案件卻沒有移送到法院來,致使犯罪分子沒有得到應有的懲處。這主要是因為“以罰代刑”的問題依然存在,與此相關的贓款贓物隨案移送的問題,在不少地方也沒有解決。我們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立法徹底解決這一問題。

    未成年人犯罪是目前一個值得重視的社會問題。各級人民法院注意通過審判活動,教育、感化、挽救犯罪少年。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總結推廣了少年法庭“寓教于審”、“懲教結合”的經驗。去年,少年法庭已由前年的四百多個增加到八百六十二個。許多法院不斷探索適合於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審判方式;聘請婦聯、共青團、學校、工會的幹部作為少年法庭的特邀陪審員,共同做好對少年犯的矯治和轉化工作,在降低重新犯罪率,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取得了比較明顯的效果。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關於辦理少年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並要求各級法院儘快做到所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都由少年法庭審理。

    根據多年來的經驗,解決社會治安問題的根本途徑是進行綜合治理。去年,各級人民法院在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的同時,採取了一些其他措施,積極參加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是努力在刑事、民事、經濟、行政等各項審判工作中落實參加綜合治理的具體措施,以預防糾紛、制止違法、遏制犯罪。二是通過公開審判,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選擇典型案例,以案講法,震懾犯罪,教育群眾,擴大辦案的社會效果。三是在辦案中注意發現有關單位存在的管理和制度上的漏洞,及時提出司法建議,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的發生。四是對於罪行較輕,具備從輕、減輕情節,有條件放到社會上監督改造的一些犯罪分子,適用了緩刑、管制,並注意對判處緩刑、管制的犯罪分子進行考察,協助有關部門落實監管措施。五是對於在勞改中確有悔改或立功表現的犯罪分子,依法裁定減刑、假釋,促進了犯人的改造。六是充分發揮人民法庭作為人民法院參與綜合治理的前沿陣地的作用,就地審理大量案件,並加強對人民調解組織的業務指導,把民間糾紛解決在基層。今年一月召開的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會議明確提出,綜合治理是今年政法工作的重點。我們要求各級法院認真貫徹會議精神,把人民法院參加綜合治理的工作再向前推進一步。

    維護國家和社會的穩定,是順利實施十年規劃和“八五”計劃的必要前提和基本保證。人民法院對此負有重要職責。由於國內的因素和國際的影響,階級鬥爭在一定範圍內還將長期存在,在某種條件下還有可能激化。目前我國社會中仍然存在著某些不安定因素,一些社會醜惡現象有所滋長,刑事案件特別是重大刑事案件還在上升。社會治安形勢還是嚴峻的。國外敵對勢力從未放棄對我國進行和平演變,仍在繼續進行滲透、顛覆和破壞活動。黨中央一再強調,必須加強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機器,用以打擊反社會主義的分子和各種破壞安定團結的勢力。人民法院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我們要求各級人民法院牢固樹立人民民主專政觀念,充分發揮人民法院的專政職能作用,進一步加強刑事審判,把嚴厲打擊危害國家安全、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和嚴重破壞經濟的犯罪分子的鬥爭繼續深入下去,不能有絲毫的鬆勁和麻痹,努力為實現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第二步戰略目標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加強經濟和海事審判,為治理整頓、改革開放服務

    經濟審判是人民法院運用法律手段調節經濟關係、直接為經濟建設服務的。一九九○年,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共受理一審經濟糾紛案件五十八萬八千一百四十三件,比上年下降百分之十四點八六;審結五十九萬八千三百一十七件(含上年未結案),比上年下降百分之十點六二。訴訟標的總金額一百八十八億零八十三萬元。其中借款合同糾紛案件二十一萬四千三百四十三件,比上年下降百分之十七點一三;購銷合同糾紛案件十六萬七千三百九十三件,比上年下降百分之十五點七三;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糾紛案件一萬三千六百二十二件,比上年下降百分之十五點八九。在經濟糾紛案件總數下降的同時,有些經濟糾紛案件仍然上升。其中農村承包合同糾紛案件三萬一千二百一十七件,比上年上升百分之三點三六;財産租賃案件七千八百零二件,比上年上升百分之五點三六;涉外和涉港、澳、臺案件共五百三十五件,比上年上升百分之三十九點三八。經濟糾紛案件的這些變化,從一個側面反映了通過治理整頓,經濟過熱的現象受到抑制,經濟領域特別是流通領域的一些混亂狀況初步得到克服,經濟秩序明顯改善。在去年的經濟審判工作中,各級人民法院堅持為治理整頓、改革開放服務的指導思想,通過審理大量借貸、購銷、技術合同糾紛,公司債務清償,産品質量責任等案件,以整頓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商品、資金、技術市場的建立和發育,發揮了積極作用;通過審理大量農村承包合同糾紛和企業承包經營、租賃經營、聯營糾紛等案件,促進了城鄉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通過審理涉外和涉港、澳、臺經濟糾紛案件,促進了對外和對港、澳、臺地區經濟貿易的發展。

    一九九○年,海事審判工作也有新的發展。全國八個海事法院共受理一審海事、海商案件七百五十三件,比上年上升百分之三點八六,收案類型已達三十三種,訴訟當事人來自四十多個國家和地區;審結海事、海商案件七百三十七件,比上年上升百分之十六點四三,結案訴訟標的金額二億三千五百多萬元。海事審判具有專業技術性強、涉外案件多、訴訟標的金額大、適用法律複雜的特點。人民法院通過審理涉外海事、海商案件,有效地行使了我國的司法管轄權,保護了中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一些外國當事人反映,中國法院的審判是公正的,同中國發展航運事業和經濟貿易往來是有法律保障的。為了適應海事審判工作發展的需要,我們正在籌備設立海事高級法院,並已就此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了報告。

    改革開放以來的實踐説明,經濟越發展,改革越深入,開放越擴大,有計劃商品經濟越成熟,就越需要健全法制,保證各項經濟活動按照法律、法規進行。這次大會審議的十年規劃和“八五”計劃綱要中提出要逐步建立比較完備的經濟法規體系,使各方面的經濟關係和經濟活動有法可依,並切實加強經濟監督和經濟司法工作。今後,人民法院的經濟、海事審判工作服務的領域將更加寬廣,任務將更加繁重。今年我們將著重抓好以下幾項工作:第一,加強調查研究,了解經濟發展的情況,改革開放的趨向,新出現的經濟關係,經濟糾紛的變化,以在審判工作中取得更大的主動權。第二,精心審理好與治理整頓、深化改革、擴大開放關係最密切的案件,主要是同發展和健全社會主義市場有關的案件;同企業承包租賃經營,家庭聯産承包為主的責任制,完善雙層經營體制有關的案件;同發展外向型經濟和對外經濟貿易有關的案件,特別是“三資”企業和“三來一補”中的案件。第三,處理具體案件要把嚴肅執法和注重社會效果統一起來。對於一切有利於改革開放,有利於發展社會生産力的行為,只要是合法的經營活動,都依法予以保護;對於一切不利於改革開放,不利於發展社會生産力的行為,都依法予以約束和限制;對於一切危害改革開放,破壞經濟建設的行為,都依法予以制裁。為了使經濟審判工作適應新形勢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在這次人大會議後召開第二次全國經濟審判工作會議,總結經驗,確定今後經濟審判的任務,以更好地為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服務。

    三、做好民事、行政審判和告訴申訴工作,保護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民事審判工作關係到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正確、合法、及時地審理民事案件,對於維護安定團結,防止矛盾激化,(三伍)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有著重要的作用。多年來,民事案件一直佔法院受理的各類案件總數的百分之六十以上。一九九○年,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共受理一審民事案件一百八十五萬一千八百九十七件,比上年上升百分之二點零一;審結一百八十四萬九千七百二十八件,比上年上升百分之二點二八。其中離婚案件八十萬九千八百二十五件,債務案件五十六萬八千零一十六件,賠償案件十六萬九千九百一十九件,房屋案件五萬八千零九十五件,土地案件三萬一千五百五十五件,繼承案件二萬零五百二十九件。去年,各級人民法院以貫徹民法通則為中心,全面執行民事法律政策,改進民事審判方式,著重抓了以下四項工作:一是審理了大量離婚、撫養、贍養、扶養、繼承等案件,保障了婚姻自由,保護了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二是審理了大量損害賠償、債務、房屋、林木、水利、土地等案件,保護了合法的債權債務關係,依法維護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産權利。三是依法審結了一些名譽權、肖像權、姓名權、著作權等新類型案件,使受到侵害的公民、法人的人身權利得以保護。四是審理了一批涉外和涉港、澳、臺民事案件,依法保護了中外當事人的財産權利和人身權利,增進了海峽兩岸交流。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于一九九○年十月一日施行後,我國的行政審判工作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全國各級人民法院為實施行政訴訟法做了大量的準備工作,並積極、慎重地處理了一批行政案件。截至一九九○年底,三十個高級人民法院全部建立了行政審判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也建立了行政審判庭。一九九○年,全國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一萬三千零六件,比上年上升百分之三十點九二;審結一萬二千零四十件,比上年上升百分之二十三點五九。特別是行政訴訟法實施後,行政案件上升幅度更大。去年十月至十二月,共受理一審行政案件五千二百五十八件,比上年同期上升百分之九十六點五六。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除治安行政和土地行政案件仍佔總數的百分之六十五外,還有工商、林業、環保、海關、稅務、城建、醫藥、衛生等行政案件。人民法院通過行政審判,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行政職權,密切了人民群眾與政府之間的關係。在行政審判實踐中,我們感到,全面執行行政訴訟法,更好地開展行政審判工作,還需要解決以下問題:一是應當更加廣泛、深入地學習、宣傳行政訴訟法,使廣大群眾懂得和善於通過行政訴訟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也使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進一步理解行政審判有利於維護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二是目前人民法院的行政審判力量嚴重不足,亟待加強,以適應工作的需要。三是一些法律、法規還需要進一步協調配套,以使人民法院和有關行政部門執法有據。

    告訴申訴工作是人民法院聯絡群眾、傾聽群眾意見、接受群眾監督的重要渠道。一九九○年,全國各級人民法院繼續加強告訴申訴工作。全年處理人民來信二百二十萬零三百八十三件次,接待人民來訪三百零六萬四千八百五十八人次,共五百二十九萬五千二百四十一人(件)次,比上年下降百分之五點六八。為解決一些地方存在的“告狀難”問題,人民法院採取措施,改進工作,領導親自接待群眾來訪,處理群眾來信,解決疑難問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訴訟權利。

    十年規劃和“八五”計劃綱要提出,在九十年代,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要達到一個新水平,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要進一步健全。為了實現這一奮鬥目標,各級人民法院將更加努力地開展民事、行政審判和告訴申訴工作,切實保護公民的民主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發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增進人民群眾的和睦團結,維護社會的安定。今年,在民事審判工作中,繼續重點抓好婚姻家庭、債務、賠償案件的審理,同時妥善處理土地、林木、水利和宅基等案件,特別要及時審理那些嚴重影響群眾生産、生活,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我國著作權法將於今年六月一日施行,我們正在組織民事審判人員認真學習,把依法處理著作權糾紛案件作為民事審判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在行政審判工作中,要進一步明確指導思想,全面貫徹執行行政訴訟法,通過審判活動,既依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又支持和維護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在告訴申訴工作中,將繼續認真解決群眾反映的“告狀難”的問題,依法該立案的一定立案,切實保障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

    四、嚴肅執法,不斷提高執法水平

    一年來,各級人民法院在嚴肅執法,提高執法水平方面,做出了很大努力,取得了較為明顯的成效。

    (一)堅持以公開審判為重心,全面貫徹訴訟法,不斷提高辦案的質量和效率。我國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試行)、行政訴訟法已先後實施,本次大會還將對民事訴訟法(試行)進行修改,這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制日臻完備的重要體現,為人民法院嚴肅執法,提高執法水平,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據。去年,各級人民法院在審判工作中,認真執行各項審判程序和制度,切實依法保障當事人的起訴權、辯護權、上訴權等訴訟權利,審理民事、經濟糾紛案件強調當事人的舉證責任,不斷提高公開審判的水平,從程序上保證了辦案質量。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嚴格把好案件的事實關、證據關、法律關,在“質量第一”的前提下,依照法定程序快辦案、多辦案,並注意把辦案質量、效率和效果有機地統一起來。總的看,各級法院的辦案質量是好的。但是,也確有少數案件的審理存在一些問題,如有的刑事判決偏輕偏重,有的民事、經濟糾紛案件處理不公正,有的不嚴格執行程序法,有的審理不及時,等等。對這些缺點和問題,我們在今年二月召開的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上明確提出,要採取有效措施,認真克服和解決。

    (二)加強審判監督和業務指導。一年來,各級人民法院堅持對本院或者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指導和糾正。對需要再審的案件,依照審判監督程序進行重新審判,做到“實事求是,有錯必糾”。各級人民法院還受理檢察機關按照第二審程序和再審程序提起抗訴的刑事案件二千五百一十七件,審結二千四百一十九件。其中原判確有錯誤依法改判的八百七十一件,佔百分之三十六點零一;發回重審的二百二十件,佔百分之九點零九;原判正確予以維持的一千零二十六件,佔百分之四十二點四一;檢察機關撤回抗訴的二百五十三件,佔百分之十點四六;作其他處理的四十九件,佔百分之二點零三。通過審判監督,使那些在認定事實或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的判決得到了糾正,使正確的判決得到了維持,維護了法律的嚴肅性。

    一九九○年,最高人民法院根據審判實踐的需要,加強了司法解釋。去年,經過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作出有關刑事、民事、經濟等方面的司法解釋二十二件。還通過《最高人民法院公報》公佈了一批典型案例,發揮案例的指導作用。今後,隨著形勢的發展,人民法院在審判工作中還會遇到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其中屬於具體適用法律的一些問題,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及時作出司法解釋,我們將努力把這項工作做得更好一些。

    (三)加強對經濟糾紛和民事案件判決的執行工作。一部分經濟糾紛和民事案件的判決“執行難”,是多年來困擾法院工作的一個突出問題。一九九○年,我們加強了執行工作,一些法院建立了執行機構,配備了專職執行人員,改進了執行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各高級人民法院加強了對下級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一些法院依靠黨委領導、人大監督和政府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集中時間,集中力量,依法執行了一批難度較大的經濟糾紛和民事案件的判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執行難”的問題仍然存在。造成“執行難”有多方面的原因:有些當事人資不抵債,無法執行;有些當事人隱匿、轉移被執行財物,難以執行;有些企事業單位負責人更替,“新官不理舊事”,拒絕執行;有的法院由於執行力量弱、條件差、措施不力,影響執行。“執行難”不僅損害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嚴重損害了法律的尊嚴。今年,我們要求各級人民法院繼續大力加強和改善執行工作,嚴格依法辦事,在各方面的支持下,使“執行難”的狀況儘快地有一個較大的改觀。

    (四)在經濟審判工作中抵制和克服地方保護主義的影響。一年來,我們強調人民法院在經濟審判工作中要維護國家法制的統一,反對地方保護主義的干擾。許多法院做到了嚴格依法辦案,公正審判,不袒護本地當事人;對一些受地方保護主義影響判決不正確的案件,依法進行了改判。但是,近年來,地方保護主義對法院審判工作的影響仍很嚴重,一些法院為了本地區利益,違背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偏袒本地當事人,爭管轄權,濫用訴訟保全,等等。為了進一步解決這個問題,我們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要充分認識到,地區封鎖和市場分割是與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和國內的統一市場不相容的,審判工作中的地方保護主義同國家法制的統一也是不相容的。我們要繼續把克服地方保護主義作為糾正不正之風的一項重要內容,經常進行檢查、整頓,抓住典型案件,採取有力措施,堅決予以糾正,藉以推動全局。同時,希望各方面對人民法院嚴肅執法給予大力支持。

    (五)正確適用法律,妥善處理涉外和涉港、澳、臺案件。一九九○年,全國法院共受理涉外和涉港、澳、臺刑事、民事、經濟、海事、行政案件二千八百件,對促進改革開放和祖國和平統一,起了積極的作用。今年,我國人民法院審理涉外案件,將繼續堅持主權原則、對等原則、司法豁免原則,信守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參照國際慣例,堅持實事求是,公正裁判。審理涉港、澳案件,要嚴格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進行,根據民法通則規定可以適用香港、澳門地區法律的,可予適用,但以不違背我國的社會公共利益為限。審理涉臺案件,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政策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台灣居民在台灣地區的民事行為和依據台灣地區法規所取得的民事權利,如果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基本原則,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可以承認其效力。對台灣地區法院的民事判決,也將根據這一原則,分別不同情況,具體解決承認其效力問題。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高級人民法院經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可與台灣省有關方面通過適當途徑,妥善解決相互委託代為一定的訴訟行為、送達訴訟文書和執行等問題。對台灣居民在回大陸探親、旅遊時提起的訴訟,要儘量提供方便,及時審理,及時執行。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逐步健全,以憲法為基礎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初步形成。當前,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中的一個突出問題,就是要進一步強調嚴格依法辦事,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就對法院的審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此,我們把嚴肅執法,不斷提高執法水平,作為今後法院工作的重要任務,下功夫抓好,堅決糾正審判工作中存在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

    五、大力加強法院建設,提高法官隊伍素質,改善執法條件

    一九九○年,各級人民法院堅持一手抓審判,一手抓建設,在完成審判工作任務的同時,法院的隊伍建設、基層建設和物質建設也取得了一定進展。

    (一)加強隊伍建設。一年來,各級人民法院組織廣大幹警認真學習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分析、理解當代社會主義面臨的重大問題,堅定社會主義信念,深刻認識加強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性,進一步提高了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反對資産階級自由化的自覺性。各級人民法院按照黨中央關於加強廉政建設的指示精神,堅持“從嚴治院”的方針,健全制度,強化監督機制,自覺接受黨委、人大、政協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堅決制止和糾正不正之風。去年第四季度,全國法院系統開展了執法執紀大檢查,取得了好的效果。事實説明,法院隊伍中絕大多數幹警是好的。去年全國法院又涌現出很多清正廉潔、秉公執法、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受表彰獎勵的先進集體有四千二百五十四個,先進個人有一萬七千一百八十四名。但是,法院隊伍中也有少數人違法違紀,甚至利用職權,枉法裁判。去年,全國法院幹警中受黨紀、政紀處分的共八百八十七人(內有審判人員三百二十六人),受刑事處分的二十五人(內有審判人員七人)。這些人雖然是少數,但影響很壞,嚴重損害了人民法院的聲譽。今年,我們要求各級法院進一步把廉政建設作為一件大事來抓,領導要以身作則,做廉政和勤政的表率,以自己的模範行動,帶領廣大幹警創造一個為政清廉的好風氣。我們衷心歡迎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各民主黨派人士和廣大人民群眾對法院幹警加強監督,對來自各方面的批評、建議和檢舉,我們一定認真對待;對幹警的違紀違法問題,一定嚴肅查處,決不姑息遷就,堅決清除貪贓枉法等嚴重違法亂紀分子。

    我們堅持把法院隊伍的業務建設作為提高執法水平的一項根本措施。一九九○年,各級法院共舉辦各種培訓班三千多期,參加的人員五萬多人次。截至去年九月,全國法院幹部業餘法律大學已有三萬五千人畢業,在校學習的還有近四萬人。中國高級法官培訓中心培養了一批高級法官和高層次法律專門人才。全國已有八個高級人民法院建立起進行崗位培訓的法官培訓中心。通過各種形式、多渠道的業務培訓,使廣大法院幹警的政治、業務素質有了明顯提高。今年我們要繼續加強幹部特別是青年幹部的培訓,使他們儘快成為審判工作的骨幹;加快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法官培訓中心建設的步伐;積極籌辦中國法官學院,使之成為培訓高級法官及其後備人才的重要基地。

    民主黨派成員和無黨派人士擔任人民法院領導職務和人民陪審員,對於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具有重要意義。最高人民法院已有民主黨派成員擔任領導職務。今後,各級人民法院將主動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有計劃、有步驟地推舉民主黨派成員和無黨派人士擔任法院的各級領導職務;同時,聘請一些民主黨派成員和無黨派人士擔任人民法院的陪審員,參加一些重大、疑難案件的審判,參與有關法律、政策的研究和諮詢。

    為了完善我國的社會主義法官制度,最高人民法院正抓緊起草《審判員條例》,將於今年內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二)加強基層建設。基層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機構人民法庭處在法院工作的第一線,不僅承擔著全國百分之八十左右一審案件的審判任務,還在處理簡易糾紛、指導人民調解組織、宣傳法制、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方面,擔負著繁重任務。因此,加強基層人民法院特別是人民法庭的工作,是搞好法院工作的基礎。一年來,各級人民法院按照黨的十三屆六中全會決定,改進審判作風,面向基層,深入基層,服務基層,切實解決基層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在工作中急需解決的問題。同時,加強對人民法庭工作的管理和指導,根據需要和可能,對人民法庭的設置、人員配備進行調整、充實,建立規章制度,完善管理方法,培訓審判人員。截至去年底,全國已建立人民法庭一萬八千五百個,配備法庭幹部七萬餘人。從目前情況看,還有一些應當建立的人民法庭沒有建立起來;有些已建立的人民法庭,人員配備尚不足法定人數。今年,我們把加強基層建設作為法院工作的一個重點,努力創造條件,使人民法庭的建設有所發展。為了使人民法庭的工作和建設進一步制度化、規範化,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起草《人民法庭組織條例》,將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三)加強法院物質建設,改善審判工作條件。一年來,各級人民法院在黨委、人大和政府各部門的支持下,經過努力,審判工作所必需的物質條件有了一定改善。但是,許多地區由於種種原因,審判法庭和人民法庭的建設進展緩慢;業務經費特別是辦案經費短缺,通訊設備和交通工具嚴重不足,影響了審判工作的開展。今年,我們將根據審判工作的需要,制訂計劃,提請有關部門逐步予以解決。

    各位代表:

    黨的十三屆七中全會為我們繪製了未來十年建設和發展的宏偉藍圖,提出了我國實現現代化建設第二步戰略目標的行動綱領,這標誌著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將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在本世紀的最後十年,隨著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發展,我國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將得到進一步的發展,人民法院的任務會更加繁重。我們將以黨的基本路線為指導,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進一步全面開展各項審判工作,努力提高執法水平,加強隊伍建設和基層基礎建設,為維護國家和社會的穩定服務,為十年規劃和“八五”計劃的順利實施服務。今年,是執行十年規劃和“八五”計劃的第一年,也是繼續治理整頓、深化改革至關重要的一年。各級人民法院將在黨的領導、人大的監督和政府的支持下,振奮精神,埋頭苦幹,把各項工作做得更好,為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人民日報》1 9 9 1 0 4 1 3 第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