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199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執行情況、 199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決議
一九九一年四月九日通過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經過審議並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審查報告,決定批准國務院提出的199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批准國務委員兼國家計劃委員會主任鄒家華所作的《關於199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1991年計劃草案的報告》。
(《人民日報》1 9 9 1 0 4 1 0 第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