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一年四月九日通過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經過審議並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審查報告,決定批准國務院提出的1991年國家預算,批准國務委員兼財政部部長王丙乾所作的《關於1990年國家預算執行情況和1991年國家預算草案的報告》。會議授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查和批准1990年國家預算。
(《人民日報》1 9 9 1 0 4 1 0 第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