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199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 與199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決議
一九九二年四月三日通過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經過審議並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審查報告,決定批准國務院提出的199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批准國務院副總理兼國家計劃委員會主任鄒家華所作的《關於199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1992年計劃草案的報告》。
(《人民日報》1 9 9 2 0 4 0 4 第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