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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5月06日   來源:人民日報

    ———1 9 9 8 年3 月1 0 日在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任建新

    各位代表:

    現將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期間人民法院工作的主要情況和今後工作的意見報告如下,請予審議,並請全國政協各位委員提出意見。

    五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專門人民法院在黨的領導下,在人大的監督下,堅持審判工作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的指導思想,圍繞“保障改革、促進發展、維護穩定”的基本任務,認真執行憲法和法律,全面加強各項審判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一是審結的各類案件逐年上升。1 9 9 3 年至1 9 9 7 年,全國法院共審結一審刑事、民事、經濟、行政、海事案件2 2 4 1 7 7 4 4 件,每年平均遞增1 1 .4 7 %;最高人民法院共審結各類案件1 3 8 79 件。二是審判工作領域不斷拓寬。隨著立法的加強,新法律的不斷頒佈施行,出現了大量新類型案件。三是審理的大案要案越來越多,經濟犯罪案件涉及的金額越來越大。民事、經濟、海事、行政案件的訴訟標的金額逐年增大,五年達9 5 1 5 億元。四是嚴格依法辦案,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有所提高。在審限內結案的案件19 9 7 年上升到9 7 .5 2 %。人民法院較好地完成了八屆人大一次會議確定的審判工作任務。

    一、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活動

    深入持久地開展嚴打鬥爭,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是人民法院的一項長期的重要任務。經過嚴打鬥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社會治安狀況有所好轉,但仍有一些地方社會治安不好,主要表現在: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和直接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的多發性犯罪增多;帶黑社會性質的有組織犯罪嚴重;走私和販賣毒品、制售傳播淫穢物品等犯罪上升;貪污、賄賂和其他破壞經濟秩序的犯罪突出,犯罪所涉及的金額增大,且犯罪手段呈多樣化、高智慧化趨勢,對社會的危害更加嚴重。針對社會治安中存在的問題,人民法院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在集中打擊、專項整治、經常性嚴打鬥爭中,嚴格執行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緊緊把握打擊重點,依法從重從快懲處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五年共審結一審刑事案件2 43 7 4 2 6 件,平均每年遞增0 .7 5 %,判決發生法律效力的2 7 4 2 1 3 3 人。其中,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包括死緩)的佔判處罪犯總數的4 0 .0 8 %;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的佔5 8 .0 7 %;免予刑事處分的佔1 .4 2 %;宣告無罪的佔0 .4 3 %。通過審判,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直接經濟損失2 6 5 億元。

    嚴厲打擊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的犯罪,維護國家和社會的穩定。五年來,各級人民法院結合本地區實際,與公安、安全、檢察等機關密切配合,依法嚴懲陰謀顛覆政府、分裂國家等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依法從重從快懲處殺人、搶劫、爆炸、綁架勒索、強姦等暴力犯罪以及涉槍犯罪、帶黑社會性質的有組織犯罪。積極參加全國範圍內的嚴打集中統一行動和全國性的禁毒鬥爭以及打擊“車匪路霸”、拐賣婦女兒童、掃“黃”打“非”等專項鬥爭,嚴懲犯罪分子。五年來共審結一審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的犯罪案件1 02 2 3 2 6 件,判決發生法律效力的1 4 1 3 0 5 1 人。

    嚴厲打擊貪污、賄賂和破壞經濟秩序犯罪,促進反腐敗鬥爭深入開展,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五年來,全國法院把打擊貪污、賄賂等犯罪作為推動反腐倡廉,直接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的一項重要任務,堅持依法從嚴懲處的方針,重點懲處了發生在黨政領導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和經濟管理部門中國家工作人員貪污、賄賂、挪用公款、徇私舞弊等犯罪。五年共受理檢察機關起訴的貪污、賄賂、挪用公款案件的被告人1 6 9 4 3 3 人,判處犯罪分子1 5 8 8 0 6 人。在判處的罪犯中,貪污、賄賂犯罪數額在萬元以上的3 9 5 1 8 人。其中,1 0 萬元以上不滿1 0 0 萬元的3 4 4 8 人,1 0 0 萬元以上的1 7 4 人,犯罪數額最大的達2 1 0 0 萬元;共判處縣(處)級以上幹部1 61 0 人,其中,司(局)級1 7 1 人,省(部)級6 人,一批罪行嚴重的貪污、賄賂等犯罪分子受到了嚴懲。

    在加快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深化金融、財稅體制改革過程中,金融、財稅等領域出現了不少新的犯罪,對社會的危害十分嚴重。五年來,各級人民法院依照刑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懲治破壞金融秩序犯罪的決定》等法律,重點懲處了破壞金融秩序和稅收徵管秩序方面的犯罪,包括偽造貨幣和利用非法集資、貸款、票據、信用證、信用卡等進行的金融詐騙犯罪,虛開、偽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國家出口退稅犯罪;還依法嚴懲了危害人民群眾健康、損害消費者權益的制售假酒、假藥等假冒偽劣商品犯罪和走私販私犯罪。全國法院共審結這幾類案件8 6 8 0 件,判處犯罪分子1 1 9 8 7 人,保護了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維護了市場經濟秩序。

    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五年來,人民法院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結合審判工作,充分發揮基層人民法庭的作用,指導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處各種糾紛,促進安全文明小區、村鎮和安全文明單位建設。全國3 3 0 0 多個少年法庭堅持對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寓教于審、懲教結合”,效果明顯。積極開展了司法建議工作,共提出司法建議2 6 萬餘條,促進了有關單位加強管理,完善制度。採取公開審判、就案講法、新聞報道等形式,廣泛開展法制宣傳,擴大辦案的社會效果。對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罪犯,依法予以減刑或者假釋。這些工作,對教育群眾,化解矛盾,預防犯罪,減少糾紛,保持良好的社會秩序,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正確處理民事糾紛

    民事案件是社會矛盾主要是人民內部矛盾的反映。依法審理民事案件,調整民事法律關係,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務。這五年,由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民事審判的領域不斷擴大,內容更加廣泛和複雜;由於人民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公民個人所有的包括生産資料在內的財産數額普遍增加,涉及財産關係的民事糾紛明顯增多;由於新的民事法律的陸續頒布,使民事案件的類型也有所變化。因此,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數量逐年增多。全國法院共審結一審民事案件1 3 5 1 5 1 5 6 件,平均每年遞增1 0 .7 2 %。通過對民事案件的審理,對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調整婚姻家庭關係。婚姻家庭案件的數量佔全部民事案件的半數以上。近些年來,婚姻家庭觀念和家庭財産關係都發生了較大變化,由生産和經營等因素引起的婚姻家庭糾紛增多。離婚所涉及的財産數額和個體、私營企業的財産以及股權在離婚財産中所佔的比例呈增大的趨勢。婚姻家庭案件不但直接影響家庭穩定和子女撫養,而且對社會的安定和經濟的發展影響也很大。五年來,全國法院共審結婚姻家庭案件6 4 3 5 3 3 3 件。人民法院審理這類案件,注重引導當事人正確處理婚姻家庭關係,在住房、子女撫養、財産分割等方面注重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以維護婚姻家庭關係,弘揚社會主義倫理道德。

    調整財産關係。債務案件和損害賠償案件的數量在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分別佔第二位和第三位。近幾年,這兩類案件出現了一些新的情況:一是由原來主要用於生活的民間借貸糾紛發展為涉及生産流通領域的借用、買賣、承攬加工和合夥內部財産糾紛逐漸增多;環境污染、産品質量、工傷、醫療事故、交通肇事等與生産經營活動相關的糾紛也明顯上升。二是訴訟標的金額增大,有的多達幾十萬、上百萬元人民幣。五年來,全國法院共審結債務案件4 7 6 0 9 1 2 件、損害賠償案件1 2 2 7 9 3 1 件。人民法院及時審理這些案件,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制裁了違法行為,維護了正常的生産和生活秩序。

    調整勞動關係。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立過程中,企業的勞動用工制度發生了很大變化,以勞動力市場為中心的勞動體制改革正在不斷深化。在企業改組、聯合、兼併、出售等過程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因勞動關係的建立、變更和解除而産生的勞動爭議特別是集團訴訟的勞動爭議案件增多。一些個體、私營、獨資、合資企業中侵害勞動者權益的事件也時有發生。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保護已成為社會關注的一個熱點。自1 9 9 5 年勞動法實施三年來,人民法院共審結勞動爭議案件1 5 7 4 7 8 件,對於違反勞動法規,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獎金、福利待遇,強迫勞動,隨意處罰、開除勞動者的行為,堅決予以糾正;對於侵害勞動者人身權、人格權的違法行為,堅決依法制裁,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和生産積極性,同時依法保護企業的用人自主權,以維護正常的生産秩序。

    促進房地産市場的健康發展。前幾年,房地産業經歷了一個調整階段。在此期間,發生了許多房地産開發經營方面的糾紛。這類案件爭議標的金額大,法律關係複雜。五年來,全國法院共審結房地産開發經營案件和其他房屋案件4 6 7 6 2 7 件。人民法院審理這類案件,依照房地産管理法的規定,貫徹有利於房地産業健康發展、有利於保護有效合同、有利於公平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原則,既保護投資人的合法權益,制裁違法投機行為,又配合房地産業的調整,促進房地産市場的健康發展。

    三、公正審理經濟案件

    現在,需要依法調節的經濟關係越來越多,人民法院的經濟審判工作呈現出“多、新、難、大”的情況:一是經濟糾紛案件大量增加。五年來,全國法院共審結一審經濟糾紛案件6 1 6 8 3 9 8 件,平均每年遞增17 .8 6 %,現仍呈上升趨勢。二是新類型案件不斷出現,且涉及一些新的經濟範疇和高新科技領域。三是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等干擾和影響依然嚴重,使案件審理和執行的難度加大。四是經濟糾紛案件涉及面廣,訴訟標的金額也越來越大,五年訴訟標的總金額達9 3 7 0億元。面對這些情況,各級人民法院從有利於發展社會生産力,有利於社會穩定出發,依法公正審理經濟糾紛案件,取得了較好的社會和經濟效果。

    維護金融秩序。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依法審理金融糾紛案件,加強金融法治,是人民法院的一項重要任務。近幾年來,企業法人借款合同糾紛案件不斷增加,至1 9 9 5 年這類案件數量在經濟糾紛案件中躍居第一位。五年來,全國法院共審結一審借款合同糾紛案件和股票、債券、票據、融資租賃、期貨和國債回購等案件2 1 1 5 1 0 9 件,為國家收回大量銀行貸款,依法制裁了違法拆借資金、違規提供擔保、違章貸款等不正當競爭行為,保護了債權人的合法利益,加速了資金的正常流轉。同時,人民法院還審理了與企業生産、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購銷合同糾紛案件1 8 7 8 6 0 4 件,保障了有效合同的履行,維護了商品流通的正常秩序。

    保障企業改革。近幾年來,涉及國有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的案件逐年上升。五年共審結企業承包、租賃等糾紛案件1 1 0 7 5 8 件,企業破産案件1 3 6 6 9 件。人民法院審理這幾類案件,堅持有利於企業改革和社會穩定的方針,對合法、有效的承包、租賃合同依法保護其效力,促使其得以履行;對不利於企業改革的行為堅決制止;依照國家法律和政策,妥善處理破産與兼併的關係,促進企業優勝劣汰競爭機制的形成,對審理案件中發現的一些地方搞假破産、真逃債問題,堅決依法制止,防止國有資産流失。

    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目前,農村經濟糾紛案件增多。五年來,全國法院共審結農村承包合同糾紛案件3 52 6 3 7 件,平均每年遞增6 .2 6 %。近年來,許多承包合同已經到期,或者雖未到期,但有的鄉村組織片面認為承包效益過高,單方毀約違約現象比較嚴重。人民法院審理這類案件,對集體和個人都平等、公平地對待,以穩定家庭聯産承包為主的責任制。人民法院還依法制裁製售假化肥、假種子、假農藥等坑農害農的不法行為,保護了廣大農民的合法權益,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

    保護知識産權。為了加強對知識産權的司法保護,最高人民法院和一些高、中級人民法院相繼設立了知識産權審判庭,建立了一支專業法官隊伍。五年來,全國法院共審結專利、商標、著作權等知識産權案件1 6 89 4 件,平均每年遞增5 .8 3 %。人民法院審理知識産權案件,嚴格按照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我國參加的有關國際公約、條約和協定,對侵權者不僅責令其承擔民事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還給予刑事處罰。這標誌著在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智力成果日益受到社會的尊重和法律的保護,贏得了國際社會的讚譽。

    調整海事法律關係。我國是一個海運大國。隨著我國對外經濟貿易和航運事業的迅速發展,人民法院受理的海事、海商案件逐年增多。五年來,全國法院共審結一審海事海商案件1 4 7 9 0 件,平均每年遞增2 4 .9 0 %;訴訟標的總金額1 4 5 億元;案件類型已達59 種;當事人涉及7 1 個國家和地區。海事海商案件具有訴訟標的金額大、涉外因素多、專業性強等特點。為了適應海事審判工作不斷發展的需要,在原有8 個海事法院的基礎上增設了寧波海事法院,現正抓緊籌建北海海事法院。

    認真審理涉外案件。隨著我國對外開放的擴大,對外經濟交往的增多,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外案件逐年上升。五年來,全國法院共審結一審涉外案件1 9 0 7 4 件,平均每年遞增1 4 .5 7 %。人民法院審理涉外案件,嚴格執行我國法律,遵守我國締結和參加的國際公約、條約和協定,重視合同約定,參照國際慣例,充分行使我國的司法管轄權。通過公正地審理涉外案件,依法保護了中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制裁了違法行為,促進了我國投資環境的改善和對外開放的擴大。我國已與25 個國家簽訂了3 3 個司法協助協定,其中2 3 個已生效。根據我國加入的國際公約和與有關國家簽訂的司法協助協定,我國法院委託外國法院和接受外國法院委託送達司法文書2 7 0 6 件。

    依法審理好涉港、涉澳和涉臺案件。人民法院審理涉港、涉澳案件,嚴格依照國家法律的規定進行,對可以適用香港、澳門地區法律的,在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予以適用,依法保護香港和澳門同胞在內地的合法權益。五年來,全國法院共審結這類案件1 7 3 68 件,平均每年遞增8 .1 0 %。去年七月一日香港回歸祖國後,最高人民法院根據香港基本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會同有關方面,就內地與香港仲裁機構仲裁裁決的相互執行和司法文書的相互代為送達等問題進行了研究,提出了意見方案,正在同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方面進行協商。人民法院審理涉臺案件,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依法保護臺商在祖國大陸的投資利益,平等地保護海峽兩岸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五年來,全國法院共審結涉臺案件2 7 5 4 件,平均每年遞增1 3 .8 1 %。通過審理這些案件,促進了兩岸交往和經貿關係的發展。

    四、妥善審理行政和國家賠償案件

    五年來,全國法院共審結一審行政案件2 8 1 9 74 件,平均每年遞增2 6 .7 0 %,並執行了行政機關申請執行的處罰決定9 2 9 5 6 7 件。行政案件涉及許多行政管理部門的執法行為。人民法院通過對工商、稅務、物價、土地、森林、礦産、環境等案件的審理,保障了國家宏觀調控措施的落實和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制止了一些侵犯企業經營自主權的違法行政行為。通過審理治安行政案件,依法保護了公民的人身權利和其他合法權利,維護了治安行政機關依法行政。通過審理非法要求農民承擔費用或者勞務等案件,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加重農民負擔的現象。

    建立國家賠償制度,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的一個新發展。自1 9 9 5 年國家賠償法施行以來,全國中級以上人民法院均設立了賠償委員會。審理國家賠償案件對人民法院來説是一項全新的工作。這類案件情況複雜,政策性強,處理難度大。因此,人民法院採取了積極而慎重的態度。三年來,全國法院共審結這類案件8 7 0 件,其中決定由國家機關賠償的3 6 4 件,使享有依法取得國家賠償權利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

    五、加大執行工作力度

    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等法律文書能否得到執行,直接關係到國家法律的尊嚴和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實現。實踐證明,大多數當事人能夠自覺履行人民法院的裁判,但也確有一部分當事人拒不履行裁判確定的義務,致使近幾年來“執行難”的問題比較嚴重。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執行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法院設立了執行庭,最高人民法院也于1 9 9 5 年成立了執行機構,主要指導和協調全國法院的執行工作。針對一些法院在執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人民法院採取不少措施,依法應當執行的堅決執行,同時,堅決制止違法執行、濫用強制措施等現象。去年,全國法院開展了清理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委託執行案件的工作,已收到一定成效。廣大執行人員在人員少、任務重、裝備差、干擾多、阻力大的情況下,五年來共執結刑事以外的各類案件6 6 88 8 0 4 件,執行標的總金額2 6 8 5 億元。儘管執行工作取得了進展,但是當前“執行難”的問題仍很突出,其主要原因是當事人法制觀念淡薄,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的干擾嚴重,債務人經營虧損致使其履行能力差,法院對一些應當依法執行的案件抓得不夠及時、有力。我們將繼續採取有力措施,加大執行工作的力度,也希望各級人大常委會和人民代表監督和支持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使法院的裁判得到執行。

    六、加強審判監督

    各級人民法院重視審判監督工作,對不公正的裁判和執行中的錯誤行為,堅決依法糾正。最高人民法院加強了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上級人民法院加強了對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監督。五年來,全國法院共接待和處理提出申訴的群眾來信來訪3 3 8 萬件(次),提出告訴的群眾來信來訪2 0 5 6 萬件(次)。最高人民法院共接待和處理群眾來信來訪5 4 萬件(次)。人民法院對提出告訴和申訴的,認真進行審查,依法及時立案或者提起再審。全國法院還審結了檢察機關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起抗訴的各類案件5 2 3 2 件;按照二審程序提起抗訴的刑事案件1 0 5 0 2 件。其中,抗訴有理,原判確有錯誤,依法改判的4 3 4 1 件;抗訴理由不能成立,原判正確,予以維持的5 9 8 4 件;檢察機關撤回抗訴的1 5 9 6 件;發回重審和作其他處理的3 8 1 3 件。為了保證在審判工作中正確執行法律,最高人民法院重視通過司法解釋強化業務指導,五年來共作出司法解釋1 1 0 件。最高人民法院還適時發佈案例,供各級人民法院審理同類案件時借鑒、參考。

    從去年四月開始,全國法院集中開展了執法大檢查活動。這是加強法院自身監督的一種形式。執法大檢查的目的在於解決裁判不公的問題,嚴肅查處徇情枉法等違法違紀行為。為了保證執法大檢查工作順利進行,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法院成立了執法大檢查領導小組,並邀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參加執法大檢查。從這次大檢查的結果來看,人民法院辦案質量基本上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各地法院對查出的少數案件裁判不公、程序違法、久拖不決等問題作了糾正,對違紀違法的有關人員進行了處理,執法大檢查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七、進行法院改革

    五年來,全國法院圍繞堅持嚴肅執法、確保司法公正進行了一系列改革。各地法院全面改革和完善各類案件的審判方式,主要內容是:堅持公開審判原則,強化庭審功能,實行公開調查、公開辯論、公開質證,將審判活動置於群眾的監督之下。健全審判組織的監督機制,強化合議庭的職責,進一步完善合議制和審判委員會制度;制定審判工作規則,實現辦案規範化。加強法院自身的制約機制,各級人民法院實行了立審分立,普遍設立了立案機構,把立案與審判分開,依法保護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實行了審執分立,普遍設立了執行庭,理順了審判與執行的關係。

    制定和實施法官法,是對現行法官制度的重大改革。1 9 9 5 年7 月1 日法官法實施後,最高人民法院立即作出部署,組織全國法院落實法官法的各項規定。目前,已制定了法官考評委員會、法官考試、法官培訓等配套實施辦法,並會同中央有關部門制定了法官等級暫行規定。1 9 9 5 年和1 9 9 7 年,最高人民法院先後組織了兩次初任審判員、助理審判員全國統一考試。這些改革措施收到了一定成效,得到了社會各界的關注與支持。

    八、加強隊伍建設

    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法官隊伍,是完成憲法和法律賦予人民法院職責的重要保證。五年來,全國法院根據中央加強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用鄧小平理論武裝幹警的頭腦,按照江澤民同志“努力建設高素質的幹部隊伍”的指示精神,開展了以“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為主要內容的黨性黨風教育,加強了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宗旨的職業道德教育,使法院隊伍的政治業務素質有了提高。五年來,有9 3 名法官被授予全國法院模範稱號,有2 7 5 名法院幹部榮記一等功,有1 2 2 個法院榮記集體一等功。同時,堅持從嚴治院,把紀律作風整頓作為廉政建設的重點,嚴格執行中央關於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對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堅決依法懲辦,決不偏袒、姑息,五年共依法追究刑事責任3 7 6 人。

    全國法院把法官的教育培訓工作作為一項戰略任務,制定和落實教育培訓規劃,採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五年共培養高級法官及其後備人才1 5 2 0 人,獲得大專以上學歷的9 .8 萬人。在經濟發達地區的法院已經擁有了一批既懂法律又懂經濟、外語,既懂國內法,又懂國際法並了解外國法律的法官。根據法官法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于去年創辦了國家法官學院,承擔培養高級法官及其後備人才的任務。

    1 9 9 7 年,是共和國歷史上極不平凡的一年。我國政府按照“一國兩制”方針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黨的十五大勝利召開。全國法院圍繞這兩件大事,牢牢把握工作大局,突出抓了四項工作:一是全面貫徹實施修改後的刑法和刑事訴訟法,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活動,全力維護社會穩定。二是以刑事審判方式改革為重點,全面推進了審判方式改革。三是全國法院集中開展了以克服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加強隊伍廉政建設為主要內容的執法大檢查活動。四是最高人民法院根據香港基本法的有關規定和香港回歸後的情況,積極研究解決與香港司法方面的互涉問題,已取得進展。

    在八屆人大期間,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依照憲法和法律對法院工作進行監督,這對於保證人民法院嚴肅執法、公正裁判,更好地行使審判權,具有重要的意義。各級人民法院重視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一是認真負責地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法院工作,落實人大及其常委會作出的關於法院工作的決定;二是邀請人大代表視察法院工作,聽取人大代表對法院工作的意見,虛心接受人大常委會組織的對法院工作評議中提出的建議;三是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出的建議、提案。各級人大和人大代表的關心、支持和監督,使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和其他工作不斷得到加強。

    各位代表!五年來,全國法院在鄧小平理論指引下,堅決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審判工作和其他工作中取得了新的成績。回顧走過的道路,我們深深體會到,任何時候都必須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必須堅持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自覺地為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服務;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和人大的監督下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必須堅持嚴肅執法、秉公辦案,將審判工作與群眾路線密切結合,確保國家法律的正確執行;必須堅持從我國的國情出發,發揚人民司法工作的優良傳統,並借鑒國外司法的有益經驗,積極推進法院改革;必須堅持狠抓隊伍建設,造就一支政治堅強、公正清廉、紀律嚴明、業務精通、作風優良的法官隊伍,保證各項審判工作的順利開展。這是我們的基本經驗,也是必須堅持的基本原則。按照這些原則艱苦努力,法院的審判工作就一定會進一步發展,人民法院就一定會以新的姿態邁入2 1 世紀。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看到,在工作中還存在不少缺點和問題,有些問題還很嚴重。主要是:有些法院審理案件有時執法不嚴,裁判不公,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對審判工作的干擾仍很嚴重,甚至有些法院本身也搞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有的審判人員作風拖拉,致使少數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內審結,造成了不良社會效果;法院隊伍的整體素質還不適應法制建設發展的需要,有的甚至違法亂紀,徇私枉法、貪贓枉法;最高人民法院對法院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調查研究不夠深入,對審判工作的指導和監督不夠及時、有力;法院的物質裝備建設雖然有所改善,但仍有一些地方法院經費緊缺、審判法庭不足、物質裝備落後,制約了審判工作的開展,等等。對這些缺點和問題,特別是利用職權違法犯罪的問題,我們要在今後的工作中採取有力措施,下大力氣認真加以克服和解決。

    各位代表:今後五年是把我國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面推向2 1 世紀的關鍵時期,我國的經濟、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工作將開創新的局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確立,必將大大加快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步伐。這既給人民法院工作的發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機遇,又對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保障改革、促進發展、維護穩定的任務將更加繁重。各級人民法院要全面發揮懲治犯罪、調節經濟關係、保護合法權益的職能作用,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1 9 98 年和今後一個時期,人民法院的主要工作任務是: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認真貫徹黨的十五大精神,堅持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嚴肅執法,全面推進各項審判工作,積極進行法院改革,高標準、嚴要求地建設好法官隊伍,努力提高司法水平,為改革、發展、穩定服務,為把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面推向2 1 世紀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

    嚴格執行“兩法”,堅持嚴打鬥爭,全力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嚴格執行修改後的刑法和刑事訴訟法,嚴厲打擊各種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的犯罪活動,重點懲處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帶黑社會性質的有組織犯罪和殺人、盜竊、搶劫、走私、販賣毒品等犯罪。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嚴厲懲處貪污、賄賂、徇私舞弊等犯罪活動,繼續抓好大案要案的審判,推動反腐敗鬥爭的深入開展;嚴厲懲處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特別是各種破壞金融秩序的犯罪活動,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進一步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增強社會整體防範能力。

    依法調節經濟關係,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依法維護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公正、平等地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形式的財産權利;支持和保護國有企業改革,防止國有資産流失,為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服務;促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宏觀調控體系的健全,保障深化金融改革、整頓和規範金融秩序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法公正審理涉外案件,保護中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對外經濟貿易關係的發展;加強對知識産權的司法保護,以利於鼓勵發明創造,促進科技、教育和文化藝術事業的繁榮;維護以家庭聯産承包為主的責任制,依法制裁加重農民負擔的行為,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

    依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全面進步。及時審理房地産、繼承、債務等案件,依法保護公民、法人的財産權利;認真審理婚姻家庭案件,保護婦女、兒童、老人的合法權益;妥善審理各種勞動爭議案件,切實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依法審理行政案件,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強化執行工作,保證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實現,維護法律的權威。

    積極推進法院改革,保障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進一步深化審判方式改革,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確保公正裁判;逐步建立和完善法院冤、錯案件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審判監督工作,健全法院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全面實施法官法,落實各項配套措施;深入研究進一步理順法院體制,改革法院幹部管理體制和經費保障體制等問題,改革、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和書記員管理制度,為完善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而努力。

    大力加強隊伍建設,把隊伍建設作為法院工作的突出任務抓緊抓好。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五大精神,用鄧小平理論武裝法院幹部的頭腦。加強各級人民法院領導班子建設。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繼承和發揚人民司法工作的優良傳統。強化紀檢監察工作,建立和健全監督制約機制。緊緊圍繞嚴肅執法、公正裁判,大力加強廉政建設。今年,法院系統要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集中進行一次思想、作風、紀律和組織整頓;繼續進行執法大檢查,重點查處法院領導幹部和審判人員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徇私舞弊、貪贓枉法等違紀違法案件,對有關責任人員堅決依照黨紀、政紀和法律,嚴肅處理。

    各位代表!1 9 9 8 年是非常重要的一年。全國法院要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緊密團結在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在黨的十五大精神指引下,在人大的監督下,統攬全局,精心部署,狠抓落實,團結一致,艱苦奮鬥,開拓前進,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為全面推進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事業,做出新的貢獻!

    《人民日報》(1 9 9 8 0 3 2 4 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