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 9 9 8年3 月1 9 日電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1 9 9 7 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及1 9 9 8 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
(1998年3月19日通過)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經過審議並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審查報告,決定批准國務院提出的1 9 9 8 年中央預算,同意財政部部長劉仲藜受國務院委託所作的《關於1 9 9 7 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及1 9 9 8 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
會議同意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在審查報告中為完成1 9 9 8 年中央和地方預算提出的各項建議。會議要求各級人民政府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嚴格按人民代表大會批准的預算執行。在預算執行中,要繼續實行適度從緊的財政政策,努力開源節流,增收節支。要嚴格依法治稅,強化稅收徵管;要加強預算約束,控制支出過快增長;要整頓財經紀律,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會計制度,制止不合理的公款消費;要加強對預算外資金的監督管理,對各類預算外資金繼續進行清理,該納入預算管理的一定要納入預算管理;要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有效發揮財政的宏觀調控功能。各級人大常委會要加強對同級財政超預算收入使用的監督。實現1 9 9 8 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任務很重,困難不少,但有利條件也很多。各級人民政府和領導幹部一定要在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領導下,高舉鄧小平理論的偉大旗幟,嚴格執行國家預算,發揚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為更好地實現1 9 9 8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而努力。
《人民日報》(1 9 9 8 0 3 2 0 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