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鵬主持 通過憲法修正案草案並決定 各代表團審議後提交大會表決
新華社北京1999年3月14日電 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主席團今天上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會議。會議通過了憲法修正案草案,決定將憲法修正案草案印發各代表團審議後,提請大會表決。
主席團常務主席李鵬主持了會議。
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期間,代表們對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草案進行了認真審議,充分肯定了這次修改憲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今天的主席團會議要根據代表們的審議意見,提出提請大會表決的憲法修正案草案,並向代表們作出説明。經主席團常務主席會議研究,委託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起草了大會主席團關於憲法修正案草案審議情況的説明稿。
會議首先聽取並通過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代擬的大會主席團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草案審議情況的説明。説明中説,代表們在審議中普遍認為,根據中共中央的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草案,對憲法部分內容作適當修改,把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經驗在憲法中肯定下來,這是完全必要和適時的。代表們同意這次修改憲法的原則,認為只對需要修改的並已成熟的問題作出修改,可改可不改的問題不作修改,有利於維護憲法的穩定和權威。代表們普遍對憲法修正案草案表示贊成,同意交付本次大會全體會議表決通過。
會後,主席團的這個説明將印發全體代表。會議經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草案。這個草案將印發各代表團審議,提請大會表決。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王維澄代表法律委員會向主席團會議分別作了關於合同法草案審議結果、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産生辦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王維澄説,本次大會上,各代表團對兩部法律草案進行了認真審議。代表們認為,兩部草案的內容是可行的,建議本次會議予以審議通過,同時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法律委員會根據各代表團的審議意見,對法律草案進行了審議,提出了修改意見。王維澄向主席團會議報告了具體修改意見。
會議隨後通過了這兩個報告,經表決通過了這兩部法律草案。會後,審議結果報告將印發全體代表,兩部法律草案將印發各代表團審議,提請大會表決。
今天的會議分別表決通過了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這三個決議草案將印發各代表團審議,提請大會表決。
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副秘書長何椿霖向會議報告了代表提出的議案的處理意見。他説,本次會議收到議案共759件,其中:代表團提出的議案19件,30名以上代表聯名提出的議案740件。經大會秘書處同各專門委員會商議,建議將229件議案交各專門委員會審議,並提出是否列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或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議程的意見,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決定。另外530件作為建議、批評和意見,連同大會期間收到的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交由有關機關、組織認真研究處理,並負責答覆代表。
會議通過了這個報告。會後,這個報告將印發全體代表。
為了完成憲法修正案投票工作,各代表團共推選出監票人34人。今天的主席團會議表決通過了監票人名單草案,主席團常務主席建議指定胡平平代表為總監票人。這個名單草案將印發全體代表,提請大會表決。
主席團常務主席田紀雲、姜春雲、鄒家華、帕巴拉·格列朗傑、王光英、布赫、吳階平、彭珮雲、何魯麗、周光召、成克傑、曹志、丁石孫、成思危、許嘉璐、蔣正華、何椿霖出席了會議。
《人民日報》 (1999年03月15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