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2008年9月25日電(記者 鄧衛華、劉寶森)改革開放30年來,中國法治建設伴隨著經濟騰飛和社會進步紮實推進,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審議通過的法律及法律解釋近400件。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副主任郜風濤25日在濟南舉行的第四屆“華商企業科技創新合作交流會”(簡稱“華交會”)上説,從1979年到2008年8月底,除憲法和4個憲法修正案外,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審議通過了380件法律、14個法律解釋和140個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此外,國務院還制定了1110件行政法規。
除憲法外,現行有效的法律229件、行政法規663件,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基本形成,國家的政治生活、經濟生活和社會生活的主要方面已經做到了有法可依。
“華交會”每兩年舉辦一次,是一個為促進華商企業與中國企業界的合作,推動華僑華人工商界和科技界人士互動而舉辦的高層次的僑務引資引智大型經貿活動。自2002年至今,“華交會”已在杭州、瀋陽、上海舉辦三屆。本屆“華交會”由國務院僑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商務部和山東省政府主辦,以“攜手齊魯、創新共贏”為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