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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2009年)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3月17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17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2009年3月10日在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王勝俊

     3月10日,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新華社記者 黃敬文 攝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並請全國政協各位委員提出意見。

    2008年是極不平凡的一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有力監督下,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的工作指導思想,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及時把握國內外經濟社會發展的新變化,努力滿足人民群眾維護合法權益的新要求,切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0553件,審結7725件,同比分別上升29.53%和24.20%;全國各級法院受理案件10711275件,審結、執結9839358件,同比分別上升10.91%和11.17%。

    一、堅持服務大局,依法保障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一年來,最高人民法院更加注重推動科學發展、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監督和指導地方各級法院積極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司法服務。

    努力為落實宏觀經濟政策提供司法保障。密切關注國內外經濟環境和宏觀經濟政策出現的新變化,及時出臺司法解釋和指導性文件,化解影響經濟發展的各種不利因素。針對公司解散和清算案件中的法律適用問題,制定關於適用公司法的司法解釋,規範企業法人退出機制,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秩序。認真貫徹實施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反壟斷法,加大對中小投資者利益的司法保護力度,確保各種所有制經濟平等競爭、相互促進。針對醫療購銷、招標投標、政府採購等活動中存在的商業賄賂問題,最高人民法院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關於辦理此類案件的法律適用標準。加強涉外及海事海商審判工作,制定相關司法解釋,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為確保國家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衝擊所採取的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及時出臺關於為維護國家金融安全和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規定,從保障金融債權、制裁金融違法行為、規範和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等8個方面提出司法指導意見。各級法院慎用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及時提出司法建議,幫助困難企業渡過難關,積極發揮審判工作為國家宏觀調控政策服務的作用。一年來,全國各級法院共審結金融糾紛、房地産糾紛、企業改制、股權轉讓、涉外及海事海商等案件1136430件,標的額4773.17億元,同比分別上升15.24%和13.18%。依法嚴懲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制售偽劣食品藥品等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共審結此類案件21674件,同比上升13.48%。

    努力為農業、農村、農民工作提供司法保障。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針對農村改革發展中出現的涉農案件新特點,及時制定關於為農村改革發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見。加強對農民工特別是返鄉農民工維權案件的審判工作,實行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嚴厲打擊制售假農藥、假化肥、假種子等坑農害農行為,維護農村市場經濟秩序。認真總結涉農案件審判經驗,重視發揮鄉村善良風俗習慣在化解社會矛盾中的積極作用,為農村改革發展創造良好法治環境。一年來,全國各級法院共審結土地承包經營權、農産品和農業生産資料供給等涉農案件232615件,標的額45.28億元,同比分別上升35.81%和29.04%。

    努力為自主創新提供司法保障。認真貫徹《國家知識産權戰略綱要》,紮實開展以“司法護權、激勵創新”為主題的知識産權保護活動,展示了我國重視知識産權司法保護的良好形象。完善涉及馳名商標案件的管轄制度,規範註冊商標、企業名稱糾紛案件的受理條件,依法懲治侵犯知識産權的犯罪行為,進一步拓展知識産權司法保護範圍,加大保護力度。完善知識産權審判機制,充實審判力量,將管轄知識産權案件的中級、基層法院從109個增加到133個,並積極探索建立綜合保護知識産權的新模式。一年來,全國各級法院審結知識産權案件27876件,同比上升32.58%。

    努力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正確適用法律和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認真做好刑事案件審判工作,更加審慎地做好死刑復核工作。依法嚴懲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暴力犯罪、黑惡勢力犯罪、毒品犯罪和多發性侵財犯罪,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社會安全感。依法審結拉薩“3·14”打砸搶燒嚴重暴力犯罪案件,有力打擊了分裂勢力和暴力犯罪分子。積極參與打黑除惡、禁賭禁毒等專項鬥爭,凈化社會環境。全國各級法院共審結刑事案件768130件,判處罪犯1007304人,其中,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罪犯159020人。對情節輕微的初犯、偶犯和過失犯罪,依法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繼續加大對經濟犯罪、商業賄賂和職務犯罪的打擊力度,共審結此類案件55959件,同比上升11.66%。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推進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加大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力度,維護社會穩定。

    努力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積極參與奧運安保工作。針對南方部分地區嚴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災害和“嬰幼兒奶粉”等突發公共事件,及時制定司法應對措施,向有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主動配合做好救災、災後恢復重建和事件處理工作。全國各級法院齊心協力,支援抗震救災。地震災區法院克服困難,一手抓救災搶險,保護群眾生命財産安全,一手抓審判工作,及時懲罰犯罪、調處糾紛,為災區恢復重建、保持社會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各級法院積極參與“平安奧運行動”,依法審理涉及奧運的各類案件,配合有關部門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為北京奧運會、殘奧會的成功舉辦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努力推進內地與港澳地區、大陸與台灣地區的司法合作。針對內地與港澳地區、大陸與台灣地區經貿交往密切、人員往來頻繁對司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及時制定《關於涉臺民事訴訟文書送達的若干規定》,簽署《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當事人協議管轄的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等文件,加快形成內地與港澳地區、大陸與台灣地區司法協助的制度框架。加強涉港澳臺案件審判工作,全國各級法院共審結此類案件10621件。

    二、堅持以人為本,依法維護人民權益

    一年來,全國各級法院牢固樹立司法為民理念,始終把維護人民權益作為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進一步把司法為民的要求落到實處。

    高度重視審理涉及民生的案件。認真執行勞動合同法,審結勞動爭議案件286221件,同比上升93.93%。著力化解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難點問題,審結涉及醫療、住房、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案件576013件,同比上升45.08%。依法保護公民人身財産權益,審結人身損害、宅基地糾紛、相鄰關係、財産權屬確認等案件1154946件,標的額2181.86億元。依法保護婦女、兒童、老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家庭和睦,審結婚姻、贍養、撫養、繼承等案件1320636件。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依法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制定司法解釋,加大對非法行醫和非法採供血液刑事犯罪的懲處力度,保護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高度重視破解執行難問題。全面排查執行積案,集中開展清理執行積案專項活動。針對執行難的諸多原因,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完善提級執行、委託執行、異地執行等措施,會同公安、工商等部門,實行部門聯動和地區聯動,依法查處拒不執行、暴力抗拒執行等行為。完善信息管理系統,採取公開被執行人失信記錄、強制申報財産、限制被執行人出境等措施,敦促被執行人履行義務。進一步規範執行秩序,制定司法解釋,對執行管轄、強制措施等予以規範。健全高級人民法院統一管理、統一協調的執行工作管理體制,強化執行環節之間的監督制約,確保執行公正。全國各級法院去年執結案件2225419件,執結率為87.15%,執結標的額同比上升33.31%。

    高度重視解決涉訴信訪問題。進一步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堅持一手抓辦案質量,從源頭上預防涉訴信訪的發生;一手抓涉訴信訪的處理,在“事要解決、息訴罷訪”上下功夫。最高人民法院成立14個督導組,分赴各地督促指導,實行領導包案、帶案下訪、督促考核等制度,共排查處理重點信訪案件36727件。建立信訪案件監督協調機制,完善判後答疑制度,推行申訴聽證制度,有效疏通申訴上訪渠道,引導群眾理性表達訴求。充分運用教育、協調、救濟等手段,解決涉訴信訪難題。經過各級法院的共同努力和全社會的廣泛支持,涉訴信訪同比下降49.74%。

    高度重視推進司法便民工作。繼承和發揚“馬錫五審判方式”,深入基層,巡迴審判,就地辦案,方便群眾訴訟,減輕群眾負擔。最高人民法院推出17條新的便民措施,不斷完善司法為民工作機制。地方各級法院改進案件受理工作,建立訴訟服務中心,為群眾提供導訴、答疑、調解等“一站式”服務。採取上門立案、預約開庭、減免訴訟費等措施,為老年人、殘疾人提供方便。設立案件查詢系統,為當事人提供便捷服務。調整由基層法院集中立案的規定,推行人民法庭直接受理案件,有條件的實現了網上預約立案、電子簽章。全國人民法庭共審結各類案件2183722件,標的額779.51億元,同比分別上升13.23%和31.47%。

    高度重視運用調解手段化解矛盾糾紛。著眼于促進社會和諧,轉變審判觀念,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原則,把調解貫穿于立案、審判、執行的全過程。全面推進民商事案件調解工作,探索建立輕微刑事案件調解制度,加大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調解力度,充分發揮行政案件協調機制的作用。創新調解方式,加強審判工作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仲裁等方式的銜接,合力化解矛盾糾紛。發揮行業協會、專業部門、社團組織等社會力量化解矛盾糾紛的作用,完善多元糾紛解決機制。加強對人民調解組織的工作指導,依法確認人民調解協議的效力。各級法院經調解結案的民事案件3167107件,佔全部民事案件的58.86%。

    三、堅持從嚴治院,加強人民法院自身建設

    一年來,各級法院更加重視思想政治、司法能力、紀律作風和反腐倡廉建設,涌現出創新管理、公正司法的山東東營中院,秉公辦案、一心為民的遼寧義縣法院法官單玉石,抗震救災中捨生忘死的四川北川羌族自治縣法院副院長李芝軍等一大批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全國各級法院共有646個集體和694名個人受到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

    切實加強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重點增強法官政治意識、大局意識、為民意識和國情意識。按照黨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錦濤總書記對大法官、大檢察官提出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將“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確立為新時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導思想,組織開展“大學習、大討論”和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舉辦全國大法官專題研討班,組織宣講團巡迴宣傳,指導地方各級法院開展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研討培訓活動,不斷深化廣大法官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等重大戰略思想、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政治原則的認識,自覺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

    切實整頓和轉變司法作風,重點解決脫離實際、脫離群眾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組成13個專題調研組,分赴全國各地,採取多種方式,廣泛聽取各方意見,查找司法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並提出整改措施。開展大法官下基層活動,開闢網絡專欄,廣泛聽取基層法官和群眾意見。狠抓院風院紀整頓,著力加強最高人民法院自身建設。各級法院分別從法官的職業道德、庭審規範、信訪接待等多方面制定整改措施,進一步密切同人民群眾的聯絡。基層法官走出法庭,深入社區村寨企業,體察民情,送法上門,努力為群眾排憂解難,樹立親民愛民的良好形象。

    切實加強司法能力建設,重點提高法官做群眾工作、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一些“案結事難了”問題,主要因為有的法官不善於做群眾工作、不善於化解矛盾糾紛。各級法院組織有經驗的法官通過多種方式進行傳幫帶活動,加強對青年法官的培養。通過上下級法院法官交流、新錄用人員到基層工作等辦法,提高法官熟悉基層、把握全局的綜合素質。建立法官走訪、聯絡群眾制度,了解社情民意,增強為民意識。調整法官業績評價標準,既要考核辦案質量和效率,又要考核是否化解了矛盾糾紛。針對新的法律法規不斷出臺、新問題越來越多的情況,最高人民法院派出講師團到基層法院巡講。各級法院及時組織各種專題培訓、崗位培訓,擴大培訓範圍,共培訓法官15萬餘人次。

    切實加強基層建設,重點解決法官短缺、隊伍不穩、保障不力問題。堅持面向基層、服務基層、建設基層,最高人民法院會同有關部門改進司法考試辦法,完善相關政策,緩解中西部地區法官“斷層”問題。爭取相關部門增加編制,緩解東部地區和大中城市案多人少矛盾。制定基層法院經費保障標準,積極爭取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支持,緩解經費保障不足。地方各級法院在當地黨委、人大和政府支持下,努力解決基層審判一線法官的職級、職數問題,不斷改善基層法院和人民法庭的辦案條件。

    切實加強反腐倡廉建設,重點解決司法不廉、司法不公問題。針對法院隊伍中發生的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首先在機關內部認真排查、重點整治容易滋生腐敗的崗位和環節,要求各級法院結合典型案例開展司法廉潔大討論和警示教育,下大氣力解決司法廉潔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制定《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設的意見》、《人民法院監察工作條例》和《人民法院紀律處分條例》,提出解決影響司法廉潔問題的工作措施。建立巡視制度,開展巡視工作,重點加強對領導班子的監督。在審判、執行等部門建立廉政監察制度,強化對審判、執行權的直接監督。針對影響司法公正和廉潔的突出問題,公佈“五個嚴禁”和舉報電話,對違反規定的人員,一律調離崗位,嚴格依紀依法追究責任。去年以來,各級法院以更大決心、更大力度查處違紀違法案件,決不姑息遷就,共查處違紀違法人員712人,其中追究刑事責任105人。

    四、堅持改革創新,完善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

    堅持從國情出發,不斷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堅定態度。一年來,根據中央統一部署,制定了關於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的意見和措施,在繼續深化死刑核準制度、審判委員會工作機制、未成年人審判制度、審判監督程序及執行工作機制改革的基礎上,著眼建立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著力解決影響和制約司法公正的突出問題,努力保障社會公平正義。

    更加注重完善司法公開制度。實現司法公正必須推進司法公開。進一步深化審判公開改革,推行立案公開、庭審公開、判決理由和結果公開,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和實體權利。試行庭審網絡直播,推進裁判文書網上公開制度。進一步推進執行公開改革,公開查封、扣押、拍賣等執行措施,對執行爭議事項公開聽證。堅持擴大司法民主,認真落實人民陪審員制度,全國共有55681名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理案件505412件,參與審理案件數量上升34.05%。

    更加注重規範法官裁量權。這是實現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證。最高人民法院切實加強監督指導和統一法律適用標準工作,共制定司法解釋18件,司法指導性文件43件。建立審判質量與效率評估體系,加強對案件的考核評查。強化審判管理環節對法官行使裁量權的約束和規範機制。完善改判和發回重審案件定期通報和分析制度,及時總結審判經驗。強化審級監督,加強二審和再審工作,糾正確有錯誤的裁判,明確同一類型案件的裁判尺度。推行案例指導制度,開展量刑規範試點,統一裁判標準。依法保障律師的代理權和辯護權,充分聽取各方當事人的意見,正確行使裁量權。

    更加注重加強司法管理。這是保障司法公正高效的關鍵舉措。大力加強司法業務管理,完善審判流程管理機制,強化對審判、執行各環節的監督制約;完善案件繁簡分流機制,提高審判效率。大力加強司法人事管理,完善公開招考法官和法官逐級選任等制度,把好隊伍進口;建立法官業績檔案,完善業績評價體系,改進選人用人工作機制。大力加強司法政務管理,強化綜合協調和後勤保障,確保審判、執行工作順利開展。通過加強司法管理,提高工作績效,法定審限內結案率達98.41%,生效裁判改判率為0.19%。

    五、堅持接受監督,切實維護司法公正

    接受監督是維護司法公正、樹立司法權威的重要保障。

    自覺接受人大監督。認真貫徹實施監督法,切實增強接受監督的自覺性。本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閉幕後,最高人民法院及時召開院務會和全國法院電視電話會,專題研究部署貫徹這次人大會議精神,全面梳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制定改進工作措施。堅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定期報告專項工作,認真落實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審判工作報告的審議意見。積極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展未成年人保護法、勞動合同法執法檢查,認真落實常委會審議意見。人大在監督中給予大力支持,推動解決審判、執行工作和法院自身建設中的困難和問題。積極配合做好法官任免工作,主動做好司法解釋報送備案審查工作,確保人大監督工作順利進行。

    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不斷完善對建議和提案的受理、辦理、反饋等流程管理,建立代表建議、委員提案督查督辦制度,做到件件有結果,事事有反饋,確保辦理質量和效率。最高人民法院全年共辦理全國人大代表建議152件、全國政協委員提案65件。完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絡機制,通過邀請視察工作、旁聽庭審、定期通報工作、反饋整改措施以及個別走訪等,加強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經常性溝通。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共召開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座談會34次,以問卷、座談、走訪等形式徵求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意見6329人次。

    依法接受檢察機關及各方面監督。嚴格依法審理各類抗訴案件,全國各級法院去年共審結檢察機關對生效裁判提起的再審抗訴案件9604件。其中,原判正確予以維持的3569件,改判2273件,發回重審440件,以調解、撤訴等方式結案的3322件。認真聽取檢察機關提出的檢察建議,及時檢查和糾正案件審判中存在的問題。接受政協民主監督,重視聽取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負責人分別走訪各民主黨派中央和全國工商聯,多次召開座談會,聽取意見,改進工作。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接受輿論監督。建立與基層群眾的聯絡工作機制,接受群眾監督。

    各位代表,過去的一年,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工作取得新進展、新成效,是黨的領導、人大監督和政府、政協及社會各界關心支持的結果。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為促進法院工作提出了許多很好的意見和建議,幫助我們解決了許多困難和問題。在此,我代表全國各級法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表示衷心的感謝!

    我們清醒地認識到,人民法院的工作與黨和人民的要求還存在較大差距,工作中還存在不少問題。一是有的法官對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認識不足,在服務大局、保障科學發展上自覺性不高。二是有的法官司法能力不強,適應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的辦法不多,一些案件審判程序不規範、適用法律不準確,不注重辦案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案件審判質量和效率不高。三是有的法官司法為民意識不強,對人民群眾感情不深,工作不負責任,官僚主義、衙門作風以及對群眾訴求冷漠、推諉拖拉現象仍然存在。四是有的法官職業道德素質不高,司法不公,司法不廉,極少數人徇私舞弊,貪贓枉法,腐化墮落,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力,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五是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不能適應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涉訴信訪和執行難等問題還需要花大氣力予以解決。同時,隨著形勢任務的發展變化,法院工作也遇到了一些新挑戰和實際困難。2008年全國各級法院審結案件數是1978年的19.5倍,在數量大幅增長的同時,案件類型更加多樣,處理難度越來越大,但人員數量僅增加了1.68倍,案多人少的矛盾日趨突出;一些法院特別是中西部地區基層法院辦案經費短缺、人才流失、法官斷層等現象依然存在。對這些問題和困難,我們將在各方面的關心支持下,切實採取措施,努力加以解決。

    2009年,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推進“十一五”規劃順利實施的關鍵一年,也是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衝擊、保持我國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關鍵一年。我們將高度關注國內外經濟環境的新變化,高度關注國際金融危機影響下企業生産經營的新情況,高度關注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新需求,高度關注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新問題,緊緊圍繞中央確定的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戰略決策,繼續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著力做好以下五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著力服務大局,為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司法保障。審慎處理因國際金融危機和國內外經濟社會發展變化引發的各類案件,及時提出預防和解決相關問題的司法建議。依法審理涉及資源、環境保護方面的案件,促進生態文明建設。依法處理涉及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土地管理制度、農村公共事業建設以及農民權益保護等方面的案件,為農業、農村、農民工作提供司法保障。進一步強化措施,加大對知識産權的司法保護力度。認真研究解決兩岸直接“三通”後出現的司法問題,審理好涉臺案件。積極推進同港澳地區、台灣地區的司法協助。繼續加強國際司法協助與合作。

    二是著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法治環境。牢牢把握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形勢,依法嚴厲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嚴重暴力犯罪、恐怖犯罪和毒品犯罪以及盜竊、搶劫、搶奪等多發性犯罪,嚴懲貪污賄賂、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制售偽劣食品藥品、網絡犯罪以及集資詐騙等犯罪。妥善處理各類民事、行政和國家賠償案件,有效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加強法制宣傳,弘揚法治精神。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創建活動,維護社會持續和諧穩定。

    三是著力保障民生,重視解決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難點問題。緊緊把握人民群眾對司法工作的新要求,積極穩妥地處理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等涉及民生的案件,繼續加大執行力度,保障群眾合法權益。進一步加強涉訴信訪工作,妥善解決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堅持群眾路線,改進司法作風,完善便民措施,體現司法為民。

    四是著力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切實貫徹中央關於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部署,進一步優化審判和執行職權配置,規範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監督指導的範圍和程序,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確保定罪準確、量刑適當。推動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穩步推進法院人員分類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專門法院體制改革。健全完善多元糾紛解決機制。完善審判流程管理和案件質量評查制度,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加強司法民主,推進司法公開,促進審判公正、執行高效。

    五是著力加強隊伍建設,不斷提高政治業務素質。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堅定“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的工作指導思想,確保廣大法官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要以解決司法不公、司法不廉為重點,強化法官職業道德教育,完善懲戒制度,嚴格執行“五個嚴禁”,嚴明審判工作紀律,嚴肅查處違紀違法人員。全面推行巡視制度和廉政監察制度,進一步加強對領導幹部、重點崗位和關鍵環節的監督。加強隊伍管理,完善法官招錄、遴選制度,確保新錄用人員的素質。要以基層為重點,加強法官培訓工作,切實提高司法能力,夯實法院工作基礎。

    各位代表,面對國內外形勢的新變化,面對服務科學發展的新要求,面對自身建設的新任務,人民法院使命光榮、責任重大。我們將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本次大會決議,更加自覺地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更加自覺地接受人大及各方面的監督,開拓奮進,紮實工作,為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作出新貢獻,以優異成績迎接新中國成立60週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