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1月10日,在卡塔爾多哈舉行的世界貿易組織(WTO)第四屆部長級會議通過了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法律文件,標誌著我國終於成為世界貿易組織新成員,我國對外開放事業進入一個新的階段。2000年5月19日,中國與歐盟就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問題達成雙邊協議。新華社發
新華社北京10月7日電 2001年11月10日,在卡塔爾多哈舉行的世界貿易組織(WTO)第四屆部長級會議通過了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法律文件,標誌著我國終於成為世界貿易組織新成員,我國對外開放事業進入一個新的階段。
世界貿易組織(簡稱WTO)是與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並列的現今全球最具廣泛性的三大國際經濟組織之一,其前身為關稅與貿易總協定(GATT)。中國曾為GATT的23個創始締約國之一,由於歷史的原因,中國一度失去了這一地位。
1986年7月10日,中國正式提出關於恢復在關貿總協定締約方地位的申請。1994年4月,中國同其他122個締約方一道,簽署了《烏拉圭回合談判結果最後文件》和《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議》。在烏拉圭回合談判結束後的首次中國復關談判中,鋻於世界貿易組織(WTO)將成立,中國代表團表示希望成為WTO的創始成員國。然而,由於一些西方國家的反對,中國未能就這一問題與其他締約國達成協定。
1995年,世貿組織取代關貿總協定,中國復關談判也轉為入世談判。在加入世貿組織的談判過程中,我國始終堅持以下原則:第一,中國加入世貿組織是中國經濟發展和改革開放的需要,同樣世貿組織也需要中國,沒有十幾億人口的中國參加,世貿組織是不完整的,也不利於世界經濟的發展;第二,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社會生産力還不發達,只能以發展中國家的條件加入世貿組織;第三,中國加入世貿組織,權利和義務一定要平衡。
1997年8月,中國與新西蘭簽署了世貿組織市場準入談判的雙邊協議,新西蘭成為第一個與中國結束雙邊談判的西方國家。1999年11月,中美兩國就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問題達成雙邊協議,這是中國進入WTO的關鍵性一步。2000年5月,中國與歐盟就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問題達成雙邊協議。2001年9月,中國與墨西哥結束了關於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雙邊談判,至此全部完成了與世貿組織成員的雙邊市場準入談判。2001年11月10日,在卡塔爾多哈舉行的世界貿易組織第四屆部長級會議通過了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法律文件,標誌著經過15年的艱苦努力,中國終於成為世貿組織新成員。同年12月11日,我國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成為其第143個成員。
加入世貿組織,充分展示了我國順應經濟全球化潮流、主動參與國際競爭與合作的積極姿態。加入世貿組織,為我國贏得了更加良好的國際環境,有力地擴大了對外開放,促進了經濟體制改革和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有利於增強我國經濟發展活力和國際競爭力,總體上符合我國的利益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