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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國檔案:設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11月0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0月28日電 為推動我國科技體制改革,變革科研經費撥款方式,我國成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管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並根據國家發展科學技術的方針、政策和規劃,以及科學技術發展方向,面向全國資助基礎研究。

    20世紀80年代初,中國科學院89位學部委員致函黨中央、國務院,建議設立面向全國的自然科學基金。隨後,在鄧小平同志的親切關懷下,國務院于1986年2月14日批准成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自然科學基金委是管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職責是:制定和實施支持基礎研究和培養科學技術人才的資助計劃,受理項目申請,組織專家評審,管理資助項目,促進科研資源的有效配置,營造有利於創新的良好環境;協同國家科學技術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國家發展基礎研究的方針、政策和規劃,對國家發展科學技術的重大問題提供諮詢;接受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委託開展相關工作,聯合有關機構開展資助活動;同其他國家或地區的政府科學技術管理部門、資助機構和學術組織建立聯絡並開展國際合作;支持國內其他科學基金的工作;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自成立以來,自然科學基金工作突破了以往計劃經濟體制下科研經費依靠行政撥款的傳統管理模式,全面引入和實施了先進的科研經費資助模式和管理理念,確立了“依靠專家、發揚民主、擇優支持、公正合理”的評審原則,建立了“科學民主、平等競爭、鼓勵創新”的運行機制,建立健全了決策、執行、監督、諮詢相互協調的科學基金管理體系,不斷完善科學基金制並制定了一整套的自然科學基金管理辦法。

    近年來,按照新時期我國科技工作的原則、方針和思路,根據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戰略需求,從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總體部署出發,自然科學基金確定了在國家創新體系中的戰略定位,即“支持基礎研究、堅持自由探索、發揮導向作用”。在資助工作中堅持 “尊重科學、發揚民主、提倡競爭、促進合作、激勵創新、引領未來”的新時期工作方針。

    自然科學基金堅持支持基礎研究,積極發揮戰略導向作用,逐漸形成和發展了由研究項目、人才項目和環境條件項目三大系列組成的資助格局。建立了面上、重點、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劃、聯合資助基金、實質性國際合作研究等多層次相互配合銜接的資助項目系列;通過實施科技人才戰略,架構了以國家基礎科學人才培養基金、青年科學基金、地區科學基金、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創新研究群體科學基金等較為完整的人才培養資助體系;完善了以科學儀器基礎研究、國際合作交流項目、科普項目等專項構成的環境條件項目體系。

    隨著國家財政對基礎研究的投入不斷增長,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經費從1986年的8000萬元起步已增長到2009年的64億元,歷年批准項目總數17萬項,累計經費400億元,較大地改善了基礎研究的資助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