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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2002年)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年06月11日 11時21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19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2002年3月11日在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肖揚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會作工作報告,請予審議,並請全國政協各位委員提出意見。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黨中央領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九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精神,積極實踐“公正與效率”法院工作主題,加強審判工作,推進法院改革,狠抓隊伍建設,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

    一、全面加強審判工作和執行工作

    一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出發,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共審結各類案件3047件,制定司法解釋34件,處理來信來訪152557件(人)次。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審結各類案件5927660件,其中刑事案件729958件,佔12.31%;民事案件5076694件,佔85.64%;行政案件121008件,佔2.05%。

    (一)依法嚴懲嚴重刑事犯罪。為維護國家安全、確保社會穩定,人民法院堅決依法懲處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犯罪,恐怖犯罪,組織和利用“法輪功”等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犯罪。在“嚴打”整治鬥爭中,堅決貫徹依法從重從快方針,重點打擊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爆炸、殺人、搶劫、綁架等嚴重暴力犯罪,盜竊等嚴重影響群眾安全感的多發性犯罪。堅決懲處毒品、淫穢物品等犯罪。全年審結嚴重刑事犯罪案件340571件,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的犯罪分子150913人,比上年上升15.07%。

    堅決依法嚴懲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全年共審理此類案件350件1953人,比上年增加了6.3倍和3.8倍。以蔣英庫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殺害21人,肢解焚屍,手段極其殘忍;李捷等37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殘害無辜、搶劫財物、綁架勒索,無惡不作。對這些為害一方的犯罪分子依法嚴懲,伸張社會正義。

    堅決依法打擊涉槍涉爆犯罪。全年共審結此類案件11045件,判處犯罪分子12005人,比上年上升81.6%。靳如超製造石家莊特大爆炸案,致108人死亡、5人重傷、8人輕傷,犯罪後果極其嚴重。對這些嚴重危害人民生命財産安全的犯罪分子依法嚴懲,維護社會安寧。

    堅決依法懲處摧殘婦女兒童犯罪。全年共判處此類犯罪分子44387人。人民法院對強姦8名小學生、猥褻幼女27人次的陳兆忠,對拐賣41名兒童的陳其富依法判處死刑,為民除害。

    (二)依法嚴懲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在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中,人民法院突出打擊重點,依法嚴懲制售偽劣商品、走私、金融詐騙、偷稅抗稅、騙取出口退稅、騙匯以及制販假幣等犯罪。依法打擊傳銷犯罪活動。全年共審結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案件14953件,判處犯罪分子19972人,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22.3億元。最高人民法院組織公佈106起大案要案的審判結果,壯大打擊經濟犯罪的聲勢。

    堅決打擊危害金融安全的犯罪。全年共審結此類案件6650件,判處犯罪分子8906人。引起廣泛關注的盧弈群等人偽造貨幣5.6億元案、曹予飛等人集資詐騙3.2億元案,主犯被依法嚴懲,震懾了犯罪。

    堅決打擊涉及食品、藥品、棉花、農資、醫療器械等生産、銷售偽劣商品犯罪。全年共審結此類案件764件,判處犯罪分子921人。對瘋狂制假售假的犯罪分子依法嚴懲,順民心、合民意。

    嚴厲懲處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全年共判處此類犯罪分子20120人,其中省(部)級公務人員5人,地(廳)級89人,縣(處)級419人。根據這類犯罪的新特點,人民法院一是重點打擊收受賄賂充當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後臺”和“保護傘”。二是重點打擊庇護走私和制假售假的公務人員犯罪。三是不論職務高低,只要構成犯罪,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搞法外開恩;對自首或者具有檢舉、揭發等立功表現的,依法從輕、減輕判處,做到寬嚴相濟。四是加大適用財産刑力度,絕不讓犯罪分子在經濟上佔便宜。五是嚴懲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的行賄犯罪分子,全年共受理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行賄案件493件539人,審結478件525人,比上年上升了26.1%和24.7%,推動反貪污賄賂鬥爭的深入開展。

    在刑事審判中,人民法院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適用法律關,加大司法領域的人權保障力度,保證無罪的公民不受法律追究,全年共宣告無罪6597人。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審理一起可能判處死刑的故意傷害案時,發現被告人身份存有疑點,經認真審查,此人並非真兇,據此依法宣告其無罪,避免了冤案的發生。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國法院發出通報,再次強調,必須把案件特別是死刑案件辦成鐵案。

    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通過庭審直播、選擇典型案件集中報道等形式,進行法制宣傳,擴大辦案效果。去年,參加旁聽審判的群眾達9800多萬人次。對未成年人犯罪,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完善適合未成年人心理、生理特點的審判方式,全國法院2500多個少年法庭,有7500多名法官專門從事未成年人審判工作。各級法院根據審判中發現的治安隱患和管理漏洞,及時提出司法建議4314份,對預防和減少犯罪起了積極作用。

    (三)依法調節經濟關係和其他社會關係。依法審理涉及企業改制、購銷、借貸、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金融以及海事海商糾紛等案件,有利於市場經濟活動健康有序進行和市場信用的建立。全年共審結這幾類案件1276601件。針對一些地方借企業破産、改制之機逃廢債務問題,人民法院準確適用法律和國家政策,努力防止“假破産、真逃債”。針對證券市場中侵權民事糾紛不斷發生的情況,最高人民法院就受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侵權案件有關問題作出規定,有利於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證券市場秩序。

    根據修改後的專利法、著作權法和商標法,最高人民法院及時制定相關司法解釋,為審理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植物新品種等新類型案件提供了具體依據。全年共審結知識産權案件5041件,保護智力成果,推動科技進步和創新。

    為正確適用修改後的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對婚外同居的認定、探望子女權的行使以及過錯方賠償等問題作出具體規定。在制定這部司法解釋中,徵求了2000多名全國人大代表的意見,聽取了專家學者和社會各界的建議。人民法院審理婚姻家庭案件,堅持有利於保護婦女、老人、兒童和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有利於群眾的生産、生活,有利於樹立良好道德風尚的原則。全年共審結這類案件1394677件,促進家庭和睦和社會文明進步。

    人民法院重視審理勞動爭議案件,全年共審結100440件,比上年上升33%,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保障有效勞動合同得以履行。

    認真審理行政案件,全年結案首次超過十萬件,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合法的具體行政行為得到實施。人民法院還依法處理國家賠償案件6753件,促進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為加強涉軍案件的審判,最高人民法院會同有關部門,發出了《關於重視解決部隊官兵涉法問題維護軍人及其家屬合法權益的通知》,對依法及時妥善處理涉軍案件提出明確要求,促進軍政軍民團結,維護國防利益。

    認真落實司法救助制度,對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但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實行訴訟費的減、緩、免,對盲、聾、啞人,還為其聘請辯護人或代理人,使他們的訴訟權利得以保障。全年實施司法救助的案件30多萬件,決定減、緩、免交訴訟費8.39億元。有條件的法院還對申請執行人,不預收執行費。

    最高人民法院根據“一國兩制”方針和香港、澳門兩個基本法,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達成了兩地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託送達司法文書和調取證據的安排,推動了兩地的司法交流與協助;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司法協助工作進展順利。此外,根據《關於人民法院認可台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的規定》,人民法院已經開展相關工作。

    (四)加強和改進執行工作。去年,全國法院進一步加強執行機構建設,調整充實執行隊伍,改進執行方式,加大執行力度,全年共執結案件254萬件,執結標的總金額3150億元。

    加強直接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安定的案件的執行。對涉及撫養費、贍養費、養老金、退休金、勞動保險、勞動報酬等案件,優先予以執行。全年共執結6萬餘件,保證申請執行人基本生活不受影響。對金融、證券、借貸等案件加大執行力度,全年共執結30萬餘件,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

    針對一些案件執行困難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積極進行執行體制改革,確立高級人民法院統一管理、統一協調執行工作新機制;建立以委託執行為主的執行工作格局,限制和減少跨省區市異地執行。各級法院大力推行集中執行等措施,提高執行效率。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對不按照法定程序和裁判內容執行的違法違紀行為,予以嚴肅查處,全年共處理264人。同時,依法制裁暴力抗法行為,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二、積極做好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司法準備工作

    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對審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依法獨立公正地審理好各類案件,關係黨和國家工作大局,關係國家法治形象。最高人民法院深感責任重大,近年來,積極採取措施,全面部署司法準備工作。

    (一)轉變司法觀念,做好思想準備。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全體法官進一步強化法治觀念,所有審判活動都要嚴格依法進行;強化國家安全和經濟安全觀念,預防和打擊跨國犯罪;強化權利平等觀念,堅持在訴訟程序和實體裁判上公平對待本國和外國當事人;強化公開審判觀念,做到審判規則公開、庭審過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強化法制統一觀念,排除各種干擾,正確適用法律;強化改革創新觀念,及時研究、妥善解決審判實踐中的新情況、新問題。

    (二)理順涉外審判機制,做好組織準備。加強涉外民商事審判組織建設,規範涉外審判程序。為統一司法標準,提高審判質量,實行涉外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轄,由審判力量相對較強的法院集中受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還開通了中國涉外商事海事審判網站,增強涉外審判的公開性和透明度。

    (三)加強世貿組織規則的學習,做好人才準備。舉辦世貿組織規則知識講座,邀請參加談判的官員和專家授課。國家法官學院舉辦多期以高級法官為對象的世貿組織規則培訓班,使從事涉外審判的法官儘快了解和掌握與世貿組織規則相關的司法業務。從全國法院選送200多名優秀中青年法官到國外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進修深造,目前已有百餘人學成歸來,並成為涉外審判業務骨幹。

    (四)清理、制定司法解釋,做好審判實務準備。最高人民法院堅持符合憲法和法律,符合世貿組織規則與我國的承諾,符合我國加入的國際公約三條標準,對新中國成立以來本院頒布的2600多件司法解釋及司法解釋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廢止的177件已向社會公佈。同時,抓緊制定、修訂一批司法解釋,為加入世貿組織後準確適用法律提供依據。

    三、繼續推進法院改革

    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主題,認真落實《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綱要》確定的39項改革任務,其中35項已取得明顯進展。去年,重點抓了以下四個方面的改革。

    (一)以證據制度改革為重點,完善訴訟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進一步規範和強化當事人的舉證責任,明確當事人的舉證時限和審判人員調查取證的範圍,更加方便當事人通過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有利於法官查明案件事實,公正、高效地審理案件。

    (二)以再審制度改革為重點,加強審判監督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啟動審判監督制度改革,規範刑事再審案件開庭審理程序,確定再審案件立案標準,在確保公民行使申訴權的前提下,維護終審裁判的穩定性,減輕當事人的訴訟負擔。對已經生效的判決和裁定,發現確有錯誤的,及時依法改判。全國法院審結檢察機關提出的抗訴案件共21098件,其中抗訴理由成立依法予以改判的4697件,原判正確依法予以維持的7440件,檢察機關撤回抗訴的1055件,因有新的證據或原判事實不清而發回重審的1538件,雙方當事人自願作調解、和解等處理的6368件。

    (三)以法官制度改革為重點,推進法官職業化建設。根據法官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完成了法官等級評定工作,進行了確定法官員額、書記員單獨職務序列等改革試點,對法官與法院行政人員實行分類管理,突出法官的職業特點。

    (四)以審判組織改革為重點,促進審判機制創新。人民法院機構改革全面鋪開。審判長和獨任審判員選任工作已經完成,院長、庭長、審判長、獨任審判員、書記員的職責更加明確。合議庭的作用得到強化,除重大、複雜、疑難案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外,其他案件由合議庭自行裁決,真正做到權責一致。這些改革措施已經初見成效,為更深層次的法院改革奠定了基礎。

    四、努力加強法官隊伍建設

    實現“公正與效率”主題,關鍵在於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法官隊伍。一年來,全國法院認真開展法官職業道德教育,整頓領導班子,整頓審判紀律,整頓工作作風,努力提高司法水平。

    加大思想政治建設力度。認真學習江澤民同志“七一”重要講話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進一步解決掌好審判權、用好審判權這一根本問題。通過學習和教育,全國法院涌現了以福建省廈門市中級法院、河北省廊坊市中級法院為代表的一批先進集體。一批先進個人成為人民法官的楷模,如黑龍江省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法官顧雙彥,鐵面無私、秉公司法,近年來審理2000多起案件,沒有一起錯案,沒有一件超審限,被群眾譽為“鐵案法官”;廣西上思縣法院法官廖威為保護學校師生安全,勇鬥歹徒,壯烈犧牲;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法院法官張曉東、廣東省深圳市中級法院法官陳麟基,勤奮工作,積勞成疾,以身殉職。最高人民法院通過表彰先進典型,努力在全國法院形成積極進取、奮發向上的良好氛圍。

    加大職業道德建設力度。最高人民法院認真落實《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把職業道德建設作為隊伍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制定了《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要求法官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持清正廉潔,遵守司法禮儀,加強自身修養,約束業外活動。“準則”的頒布,確立了具有中國特色的法官道德自律體系。

    加大培訓工作力度。最高人民法院舉辦各類培訓班23期,培訓法官2000余人,比上年增加一倍。各高級人民法院共培訓法官3.5萬人,也比上年增加一倍多。法官在職學歷、學位教育繼續取得進展。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統一安排下,東西部地區的法院互派100名法官挂職鍛鍊,取長補短,共同提高。

    加大基層基礎建設力度。繼續把隊伍建設的重點放在基層。深入開展“兩滿意”活動,整頓審判紀律和作風。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級人民法院建立基層聯絡點,以點帶面,促進基層法院改善辦案條件,提高審判水平。從法官教育培訓、專項經費補助等方面,對西部地區基層法院給予傾斜。召開全國法院援藏工作座談會,認真落實對口援藏任務。經過努力,基層法院的各項工作有所加強。

    加大廉政建設力度。堅持審判抓公正,隊伍抓廉政。全國法院認真落實回避制度,全年審判人員主動提出回避的共有13391人次。繼續執行領導檢討責任制,去年,有3位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到最高人民法院檢討了責任。嚴格執行違法違紀審判責任追究辦法,禁止法院內部人員替當事人説情、打聽案情,對直接或間接利用職務之便牟取不當利益等行為予以嚴肅查處。去年有995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被追究黨紀、政紀責任,有85人被追究刑事責任。瀋陽市中級法院原院長賈永祥因貪污、受賄、挪用公款被判處無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認真開展警示教育,專門發出通報,要求汲取教訓,警鐘長鳴。

    各位代表,去年,最高人民法院進一步改進接受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工作。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提案、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轉來提案、建議95件,全部在規定期限辦復。對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檢查刑事訴訟法實施情況時提出的有關案件,立即派員調查,及時報告處理結果。堅持重大事項通報制度,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彙報開展“嚴打”整治鬥爭情況。健全人大代表聯絡機構,基本保證了同全國人大代表聯絡渠道的暢通。完善邀請人大代表視察、檢查工作和旁聽審判制度。全國法院共邀請各級人大代表旁聽審判49000余人次,增進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對審判工作的了解。

    過去的一年,人民法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這是黨的領導和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的結果,也是政府、政協以及社會各界大力支持的結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關心、愛護、理解、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表示謝意。

    各位代表,我們清醒地認識到,人民法院工作離人民群眾的要求還有相當差距。主要是:一些法官素質不高,法律適用水平低,駕馭審判活動能力差,不能適應形勢發展需要;一些法官審判作風不正,辦事拖拉、態度冷漠、工作推諉、脫離群眾;一些法院對法官管理不嚴,違法違紀問題時有發生,極少數法官甚至個別法院領導徇私枉法,貪贓受賄;一些法院民事案件執行困難的問題仍未得到緩解;一些法院制止暴力抗法事件不力,去年全國法院共遭遇暴力抗法事件760余起,800余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被毆打致傷,多名法官被殺害;一些法院審判設施落後,交通通訊裝備短缺陳舊,業務經費嚴重不足,影響審判工作正常開展。這些長期存在的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與我們監督不力,指導不夠及時,治本力度不大有關。對此,我們將以高度的責任心,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分析産生問題的根源,有針對性地採取得力措施,努力加以解決。

    五、繼續開拓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

    2002年是黨和國家歷史上具有重大意義的一年,做好各項工作至關重要。我們要以鄧小平理論和黨的十五大精神為指導,按照“三個代表”要求,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繼續依法嚴厲打擊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犯罪,恐怖犯罪,組織和利用“法輪功”等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犯罪,維護國家安全。繼續依法嚴懲黑社會性質組織等各種嚴重刑事犯罪,為實現兩年內社會治安狀況明顯進步的目標作出努力。繼續依法懲處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和貪污賄賂犯罪,加強大案要案的審判,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繼續加強民商事、行政案件審判工作和執行工作,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繼續支持西部地區法院建設,努力為西部大開發戰略的順利實施提供司法保障。繼續做好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後的司法應對工作,適應新形勢對審判工作的要求。為完成上述任務,要著力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第一,強化職責意識,維護司法公正。要把根據證據認定事實,依據法律做出裁判,保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司法公正的標準和奮鬥目標。在刑事審判中,堅決貫徹罪刑法定原則和罪刑相適應原則,審慎明斷,不枉不縱;在民商事審判中,平等保護不同訴訟主體、不同地域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中立公正,不偏不倚;在行政審判中,嚴格履行司法審查職責,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維護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第二,強化審限意識,提高司法效率。依法擴大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範圍,簡化簡易案件裁判文書的製作,推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保證案件在法定期限內審結,使當事人儘快解脫糾紛,合法權益得到及時有效的保護。

    第三,強化服務意識,弘揚司法文明。在訴訟中,實行各種便民措施,為群眾排憂解難。繼續推行並完善體現公正和文明的司法救助制度。實行國家賠償聽證程序,確保受到侵害的公民獲得司法救濟。推廣一些地方法院先執行後收費的做法,減輕當事人的經濟負擔,讓打贏官司的當事人最大限度地實現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四,強化創新意識,深化司法改革。法院改革是司法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在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原則範圍內,按照審判工作規律,穩步推進。繼續開展審判監督制度、證據制度和審判方式等改革。搞好地方法院機構改革。要規範司法秩序,改善司法環境,完善有中國特色的司法制度。

    第五,加強隊伍建設,確保司法廉潔。嚴格執行法官法,一律從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任職資格的人員中擇優錄用法官。加強法官職業培訓,儘快造就一大批思想品德端正,法律功底深厚,司法業務嫻熟的職業法官。加強對法官的職業道德教育,培養法官忠實于法律,忠實於人民,剛正不阿,清正廉潔的道德素養。貫徹黨的十五屆六中全會精神,最高人民法院決定把今年作為轉變審判作風年,認真解決少數法官審判作風不正的問題。進一步嚴明法紀,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嚴肅查處利用審判權、執行權貪贓枉法的人和事,構成犯罪的,堅決從嚴懲處。

    各位代表,人民司法事業和全國各項事業一樣,正處於全面發展的重要時期。我們要緊密團結在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繼續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深入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決貫徹九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精神,緊扣“公正與效率”主題,突出重點抓審判,堅定不移抓改革,堅持不懈抓隊伍,扎紮實實抓基層,以優異的成績迎接黨的十六大召開,在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進程中作出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