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行動計劃》按照“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原則,突出重點污染物、重點行業和重點區域,注重發揮市場機制的決定性作用、科技的支撐作用和法規標準的引領作用,加快推進水環境質量改善。《行動計劃》將如何加強社會監督,構建全民行動格局?如何實現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建成區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如何強化地方政府水環境保護責任,落實排污單位主體責任?2015年4月17日9時30分,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吳舜澤做客中國政府網,就《行動計劃》與網友在線交流,並回答網友關心的問題。 [主持人]那在“水十條”當中到底找到了什麼樣的思路和方法來攻堅呢? [吳舜澤]我們前期做了很多國際案例調研,環保部發佈的正式解讀裏面也有國際案例的資料。我們仔細梳理了一下,治理城市黑臭水體應該有這麼幾個字應該遵循。一個是截污優先、治理為本,開源節流、生態恢復、系統治理。所以截污是一個根本,把污染源截住,把管網建設好,做好污水處理,這是關鍵;再做好開源節流以及加強管理等方面,這是一個技術路徑。“水十條”專門有一條談城市黑臭水體的治理,實際上它是一個漫長的治理過程,所以我們首先要求各個地方政府做好排查,摸清城市黑臭水體的現狀,然後提出一些治理的方案。向老百姓公佈治理對象、治理進程、治理效果,然後我們有評判、考核、責任追究機制,強力推進城鎮黑臭水體治理的具體工作。這裡面有一個重要環節,就是城鎮黑臭水體治理的好和壞主要由老百姓來評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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